1、一级企业会员服务协议甲方: 电话: 传真:乙方:扬州市玉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中国和田玉网)电话:0514-87225756 传真:0514-87259133乙方作为中国和田玉网()的运营服务商,为甲方提供一级企业会员的相关服务。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申请注册并支付一级企业会员服务费后,即成为中国和田玉网的一级企业会员,获得乙方授权的用户名和密码,并享有以下权利及义务:一、为甲方在中国和田玉网上开通一个企业会员网站,功能包括:网上购物管理系统 网站前台包括商品分类展示、商品搜索、商品定购。 网站后台包括商品信息的添加、修改
2、、管理,商品订单的跟踪处理。 所添加的商品图片和文字信息将展示在自己企业网站的“玉器展厅”栏目中。 信息发布管理系统 可以在自己企业网站后台添加、修改、管理企业新闻动态、文章,所发布的信息将在网站前台相关栏目显示。网站留言反馈系统 网站前台将设有客户留言反馈表,客户可以给企业留言。企业网站后台可以查看、管理客户的网上留言。文章资讯共享系统 企业网站关于和田玉知识、文化等文章资源可以与中国和田玉网共享,并与中国和田玉网同步更新。二、享受中国和田玉网对会员企业的推广服务 甲方在中国和田玉网首页底部拥有企业会员主页链接。 甲方可参与中国和田玉网组织的推广、促销等活动。 甲方可使用中国和田玉网针对网上
3、交易推出的第三方支付服务,网上支付手续费另计。(4) 甲方可免费使用中国和田玉网的“短信商务通”服务,企业会员网站的新订单及新的客户留言都将通过手机短信提醒的形式发送到企业会员指定的手机上。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 甲方有维护中国和田玉网网站形象的义务,对第三方盗用中国和田玉网图文信息或对中国和田玉网有侵权行为者,甲方有义务举报和指正。2)甲方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不得发布恶意的、不真实的、有歧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信息。3)甲方在中国和田玉网上销售的玉器需提供产品鉴定证书,并保证所销售的玉器与鉴定证书、网上展示的玉器相符。如因甲方原因给客户造成了损失,甲方负责。第二条 乙
4、方的权利与义务1、 根据本协议乙方享有如下权利:1) 向甲方收取会员服务费的权利;2) 向甲方提供的图文版权或相关知识产权属乙方拥有,未经乙方授权,它方不得复制用于出版、出售和转载;3) 对发布虚假信息或给客户所销售的玉器与鉴定证书、网上展示的玉器不相符,经乙方劝告而不改正,乙方有权终止其企业会员资格。2、根据本协议乙方应承担如下义务:1) 负责充实、更新中国和田玉网的内容,树立网站的权威性,积极推广会员企业网站,提高网站知名度;2) 为甲方提供的企业会员网站,提供技术保障服务;3) 主动向甲方反馈客户信息和市场信息,对甲方的商业信息有保密的义务。第三条 一级企业会员服务费1、一级企业会员服务收费标准为: 7500 元/年 2、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 柒仟伍佰元整/年 会员服务起始日期: 年 月 日 会员服务满一年后,甲方如希望继续使用乙方提供的企业会员服务,需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的会员服务费,会员服务期自动顺延,否则本服务协议终止。第四条 其 他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会员服务期满后失效。2、本协议的未尽事项或任何修改均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文件。如任何一方拟提前终止本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甲 方: 乙 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