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 】咪咕音乐有限公司12530IVR 对外开放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甲 方: 【咪咕音乐有限公司】 乙 方: 【】 签 订 日 期: 【 年 月 日】甲方:咪咕音乐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廖宇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575号中海国际中心 J 座 1 层 103、104 及J 座 3-10 层通信地址: 邮编:610094 邮编: 鉴于:咪咕音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负责统一接入 12530IVR 对外开放业务合作伙伴(以下简称:IVR 合作伙伴) ,统一引入和审核IVR 合作伙伴申报的 IVR 合作业务,建设维护各类数据支撑平台,开发
2、、上线、运营数字音乐产品和音乐服务,开展数字音乐产品的品牌营销推广,制定、执行内容提供伙伴管理和考核机制,愿意并有能力与乙方开展合作。(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以下简称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单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拥有签署、履行本合同中全部约定的合法权利,愿意并有能力与甲方开展合作。为了共同推广咪咕音乐业务,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共同订立本合同信守执行。专业术语的定义和解释:12530IVR:指咪咕音乐有限公司数字音乐业务IVR(Interactive Voice Response,即互动式语音应答)语音门户,是以智能语音搜索引擎技术为核心基础,整合了彩铃、全曲、振铃等音乐内容资源,为用户提供音乐内容语音搜索和快速定制的通道,同时还提供个人音乐电台、音乐游戏等互动性强的音乐类服务业务,增强用户的渠道使用黏性。一、业务合作描述1.1 本合同合作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1.2 双方合作开展 12530IVR 开放业务的合作和推广。在双方合作的 IVR 开放业务中,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上
4、线所需要的技术开发和运营支撑,提供中央音乐平台的数字音乐产品、衍生产品及其他数字娱乐产品内容供用户下载和定制,并提供计费、收费服务。乙方负责进行合作业务的日常内容运营和推广,通过其营销推广资源和渠道向用户推广。甲方按照约定规则(见二、计费与结算)计算并支付乙方拨打信息费分成。1.3 合作推广的 12530IVR 开放业务,由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具体业务申报,最终以通过审核和现场评审的业务方案,由乙方自行开发或与甲方联合开发上线,由乙方负责运营和推广。甲方提供给乙方向用户推广的音乐服务平台包括:甲方的自有渠道:包括甲方音乐门户主网站(、)及及各省级移动公司音乐门户分网站、移动自有 WAP 网站、
5、IVR 门户(接入号码包括且不限于:12530、12530 长号码)、短信门户(10658830 等)、各类客户端软件等。二、计费与结算2.1 双方对用户通过乙方推广所申请的 IVR 开放业务产生的实收“拨打信息费”按比例进行分成。甲方负责业务的计费工作,计费及结算依据为甲方计费系统采集的成功计费话单以及按照咪咕音乐有限公司 12530IVR 开放合作管理办法考核管理办法进行积分考核结果最终生成的计费结算报表;甲方根据此计费依据与乙方进行实收拨打信息费分成结算。2.2 信息费分成计算方式:2.2.1 甲方提供开放业务点播计费、包月计费、按时长计费等资费模式,以及不同价格的资费标准,乙方选择进行
6、开放业务产品的资费设计,具体参见咪咕音乐有限公司 12530IVR 开放合作管理办法。2.2.2 用户拨打甲乙双方合作开放的 IVR 业务长号码产生的实收拨打信息费收入,乙方分以下四类情况进行分成结算费计算:(1)当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甲方向乙方以实收拨打信息费(不含税)价格为基础按分成比例 50%进行拨打信息费结算费计算。(2)当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税率等于或低于甲方的增值税税率时,甲方首先向乙方以实收拨打信息费(不含税)价格为基础按按分成比例 50%进行拨打信息费结算费计算,此后,甲方再根据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注税额结算税款。 (3)当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税率高于甲
7、方的增值税税率时,首先向乙方以实收拨打信息费(不含税)价格为基础按按分成比例 50%进行拨打信息费结算费计算,此后,乙方再根据甲方适用增值税税率开具专用发票,甲方向乙方结算税款,如果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高于甲方,仍按照甲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向乙方结算税款。乙方所开发票属于以上第【 】类(只能选择一类) 。其中,甲方税率为【增值税】 【6】%,乙方税率为【增值税】 【】%(乙方发票为第 2 或 3 类时填写) 。对以上拨打信息费结算费的说明:结算账期内,乙方发生重大违约行为将被列入咪咕公司不良信用名单或咪咕音乐不良信用名单的,按照咪咕音乐有限公司不良信用名单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处罚。未纳入
8、不良信用名单的合作伙伴,按照咪咕音乐有限公司 12530IVR 开放合作管理办法考核管理办法进行积分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拨打信息费结算费调整项确定最终结算金额,当期实际结算金额=当期拨打信息费结算费用扣减截止当期稽核费用*当期积分考核结算支付比例。业务中产生的通信费、音乐业务下载信息费不进行分成。积分考核结算支付比例规则如下:(1)结算账期内,乙方信用积分在 40 分(含)以上时,当期结算支付比例为 100%;信用积分在 2039 分区间时,进行暂停本次结算处理,当期结算支付比例为 100%; (2)结算账期内,乙方信用积分在 15-19 分区间时,除暂停本次结算处理外,当期结算支付比例为 90
9、%;(3)结算账期内,乙方信用积分在 10-14 分区间时,除暂停本次结算处理外,当期结算支付比例为 80%;(4)结算账期内,乙方信用积分在 5-9 分区间时,除暂停本次结算处理外,当期结算支付比例为 70%;(5)结算账期内,乙方信用积分在 0-4 分区间时,除暂停本次结算处理外,当期结算支付比例为 60%;(6)结算账期内,乙方信用积分在 0 分以下时,除暂停本次结算处理外,当期结算支付比例为 50%; 2.2.3 本协议中涉及的费用计算方式,包含业务种类、分成比例、包月计费业务分成持续时间等,甲方可通过发布文件、管理办法的方式进行新增和变更。2.3 对业务稽核发现的异常费用,不与乙方结
10、算。甲方有权对无效客户号码(含销停号、沉默客户等)、非业务开通范围的等非正常使用客户号码产生的信息费进行计费稽核。对于乙方因违约或非正常业务行为造成的业务收入,以及客户投诉退费费用,甲方有权在结算中予以稽核扣除。2.4 甲方将依据甲方计费系统出具的结算报表向乙方结算,结算周期为自然月。2.5 12530IVR 开放合作平台只受理当月发布的结算单的对帐申请。乙方需在接到结算单后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乙方若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对帐申请,则默认为乙方认可结算数据,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该结算月的对帐申请。双方结算金额差异大于 5%时,乙方可以提出对帐申请。2.6 就本合同项下的合作服务所产生的所有成
11、本和税负,双方自行承担各自税、费。2.7 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2.7.1 乙方应按应结算金额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合格发票,除非根据相关规定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劳务/服务为免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应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正式发票后,在 60个工作日以内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与发票开具金额相同的款项。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或开具发票有误致使甲方无法按合同中提供的联系信息联系到合作伙伴而导致发票失效,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2.7.2 发票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
12、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2.7.3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开票要求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现错误或未通过认证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要求后【五】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甲方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2.8 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还应遵守如下条款:2.8.1 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的,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乙方应向甲方
13、支付未通过认证的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额。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不支付违约金或不予赔偿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8.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2.8.3 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当月账期分成金额【10】% 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和/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乙
14、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2.9 乙方须确保提供给甲方纳税信息的准确性,如乙方信息发生变更,须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予以更新。若乙方未及时更新信息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10 付款:2.10.1 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在收到乙方等额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实收拨打信息费分成结算。2.10.2 当乙方处于信息变更(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登记银行账户等信息变更)等流程时,将暂停结算,流程完成后重新恢复结算。2.10.3 若乙方进行违约或违法操作,依据其所造成损失的调
15、查、稽核结果,视情节恶劣程度,甲方有权暂停或不与其进行结算。同时,甲方保留对其进一步追究的权利。2.10.4 有任何信息安全方面的违约,先暂停结算,待具体问题澄清后方可重新恢复结算。2.10.5 在合作过程中,若乙方公司主体已经注销,则甲方与乙方的合作自然终止,期间产生的费用将不予与结算。三、甲方的权利义务3.1 甲方参照 咪咕音乐有限公司 12530IVR 开放合作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对乙方进行管理;同时,甲方享有对管理办法的修改权和解释权。3.2 甲方有权审核或委托第三方对乙方提供的资质证明、银行账户、申报内容、版权证明材料等与业务经营相关的资料进行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的形式审核,但是不对
16、前述材料进行鉴定审核或实质真实性的担保承诺,如前述材料涉嫌实质虚假或遭到第三方异议,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3.3 甲方负责各类数据支撑平台(含前述的 12530IVR 开放合作平台、中央音乐管理平台)和业务系统的建设和维护,保障数据支撑平台及业务系统的稳定运行。3.4 甲 方 有 权 对 乙 方 上 线 推 广 的 开 放 业 务 内 容 、 数 量 和 质 量 进 行检 查 监 控 。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利用甲方品牌、产品及业务进行任何危害国家安全、色情、迷信等违法违纪活动。对乙 方 从 事 危 害 国 家 安 全 、 色 情 、 迷 信 等 违 法 违 规 活 动 , 乙 方
17、需 承 担全 部 法 律 责 任 及 其 他 责 任 , 甲 方 有 权 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关系,所 有 未 结 算 信 息 费 将 不 予 结 算 ; 由此而导致的咪咕音乐公司、中国移动(包括受侵害的各级下属移动公司)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3.5 甲方禁止任何在用户不知晓情况下,捆绑用户进行消费等非正规业务流程,合作期间若乙方出现该类违规推广行为,需由乙方承担 全 部 法 律 责 任 及 其 他 责 任 , 并 且 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同时因此而导致的咪咕音乐公司、中国移动(及其下属各级公司)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3.6 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开放业务引入需求或甲方认为
18、可能侵犯第三方权利的内容进行拒绝引入、隐藏展示、屏蔽删除等。双方确认,甲方对于乙方申报业务的引入不视为甲方对于乙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任何担保义务和连带责任。3.7 甲方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的开放业务申报数量、信用积分情况、版权纠纷情况等考核指标进行续签考核,若乙方的考核结果不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符,甲方有权根据管理办法正式终止与乙方的合作,不再续签合同。3.8 合作期间,甲方为乙方分配的 IVR 开放接入合作伙伴 ID 为:。甲方有权在各对外音乐服务门户和界面上向用户展示乙方名称、商标或标识。3.9 IVR 开放管理平台的合作伙伴接入 ID 以及申请开放业务
19、接入号码所有权属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后甲方将收回合作伙伴接入 ID 及业务接入号并重新分配,乙方无权继续使用该编码。乙方应当妥善保管合作伙伴接入 ID 对应的密码,如果因为乙方管理不善所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10 甲方在乙方许可范围内,有权利用各种资源进行市场推广、价格促销、业务宣传、品牌营销等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3.11 甲方有权根据运营需要,要求乙方在其宣传和广告内容中标注相关咪咕音乐品牌标志、音乐门户网站 LOGO 和音乐业务点播码。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形式及要求向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和人员提供真实可靠的身份证明、版权证明、版权授权证明、银行账户等与业务经营相关的资料。4.2 对于本合作合同中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内容,乙方承诺: 4.2.1 乙方拥有向甲方申报业务及内容的相关合法权益,并有权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