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2认证服务合同合同编号:HG-kx-1407661甲方: 乙方:北京中万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路 2 号联创大厦三层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010-62963465/010-62963485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双方合作内容,达成一致,约定如下:一、 双方合作内容认证选项 年限 认证服务管理费3年 6000元以上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人民币小写)¥_ 元1、双方应于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款项后为甲方提供认证服务。2、认证服务到期后,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如需乙方继续提供认证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合同;3、乙方收款账户如
2、下:收款单位:北京中万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北三环支行 账号:11001021200053001604二、 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合同款项,如甲方逾期付款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合同款项及认证服务相应的注册信息后,乙方为甲方提供认证服务,乙方逾期15日仍未提供申请认证服务,视为乙方违约并退回甲方申请认证费用。未收到合同价款及认证服务相应的注册信息,乙方有权不提供认证服务,并不视为乙方违约。3、甲方有义务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5 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申请认证服务所需的注册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注册信息真实、
3、准确、完整。如甲方提供的注册信息不符合上述规定,乙方有权停止提供认证服务。4、甲方因使用该认证服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5、认证服务不得转让、出租或者转借,若转让、出租或者转借的,乙方有权终止该认证服务合同;因转让、出租或者转借所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6、认证服务有效期大于甲方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时,如甲方未能在上述证照到期前提供证照有效性证明的,认证服务将在上述证照到期日同时停止提供。剩余款项乙方不退。7、认证服务有效期内,如甲方提前解散、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停产停业等甲方主体资格消灭时,本服务自动终止,剩余款项乙方不退。8、认证
4、服务有效期内,如用户的域名、网站持有人及企事业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上述信息变更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认证服务注册服务机构提交变更材料,审核通过后签发新的认证服务合同,新认证服务的有效期为原服务期的剩余期限。9、在认证服务有效期内,甲方有责任保证甲方网站信息符合认证标准,若甲方在认证有效期内,甲方网站出现与认证标准不符的信息或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醒后的3 日内删除网站中所有不符合认证标准的信息或内容,若甲方在7 日内仍未做出整改的,乙方有权停止对甲方的认证服务,且不算乙方违约。2/ 210、如甲方违反以上约定,被停止认证服务的,乙方有权不退还任何费用;如果甲方提供完整认证材料,乙方未按约定提供认
5、证服务,视为乙方违约,退回甲方全部服务费用。11、乙方不担负由于以下,并且不限于以下事项引起的任何或全部的损失和责任:(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或责任;(2)由于未被授权者使用或误用甲方的认证服务引起的损失或责任;(3)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的损失或责任。三、 保密条款: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书面资料及其它有关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透露给第三方;否则,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向对方请求赔偿,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无效、提前终止、解除或不具操作性而失效。四、 其他规定:1、本合同为格式合同,自行修改或擅自添加内容,均视为无效条款。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
6、商,重新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3、本合同一式两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合同传真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及其传真件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乙方拥有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8、甲方签字盖章前确认其已充分理解本合同各条款内容。五、本合同传真件、扫描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有效。六、由于网站认证验证成功与否取决于甲方提供的资质材料,因此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无法预测验证系统的最终接受情况,因此服务方在任何时候都不保证甲方所申请的网站认证最终成功。如非甲方原因未正式验证成功,服务方将全额退还甲方已交纳的相关申请费用,或由甲方选择服务方提供的其他等值服务。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北京中万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