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全 国 财 政 法 制 宣 传 教 育第 六 个 五 年 规 划 ( 20112015 年 )在 财 政 部 党 组 的 领 导 和 全 国 普 法 办 的 指 导 下 ,经 过 各 级 财政 部 门 的 共 同 努 力 ,全 国 财 政 “五 五 ”普 法 规 划 已 经 顺 利 实 施 并取 得 积 极 成 果 。五 年 来 ,各 地 以 宪 法 为 核 心 ,以 财 税 专 业 法 和依 法 行 政 法 律 知 识 为 重 点 ,广 泛 深 入 地 开 展 了 形 式 多 样 、内 容丰 富 的 财 政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活 动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依 法 行 政 、服 务
2、社 会 的 水 平 逐 步 提 高 ,广 大 财 政 干 部 的 法 律 素 质 尤 其 是 专 业法 律 素 质 不 断 增 强 ,全 社 会 的 财 政 法 律 意 识 和 财 政 法 制 观 念进 一 步 深 化 。财 政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在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依 法 理财 ,建 设 法 治 财 政 进 程 中 发 挥 了 重 要 作 用 。五 年 来 财 政 法 制 宣传 教 育 取 得 的 成 功 经 验 ,为 第 六 个 五 年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奠定 了 良 好 基 础 。随 着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法 律 体 系 的 形 成 ,整
3、 个 社 会 和 广 大人 民 群 众 的 法 治 意 识 也 不 断 增 强 。为 了 适 应 新 形 势 的 要 求 ,党的 十 七 大 和 十 七 届 五 中 全 会 提 出 了 深 入 开 展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的重 大 任 务 。这 对 于 进 一 步 增 强 全 社 会 财 政 法 律 意 识 和 财 政 法制 观 念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依 法 理 财 进 程 ,为 “十 二 五 ”时 期 经 济 社会 发 展 提 供 良 好 财 政 法 治 环 境 和 有 效 法 治 保 障 ,具 有 十 分 重要 的 意 义 。为 适 应 新 形 势 、新 任 务 对 财 政 法
4、 制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提出 的 新 要 求 ,按 照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转 发 中 央 宣 传 部 、司 法2部 关 于 在 公 民 中 开 展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的 第 六 个 五 年 规 划 (20112015 年 )的 通 知 (中 发 20116 号 )和 十 一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0 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 要 求 ,结 合 “十 二 五 ”期 间 我 国 财 政 改 革 发 展 的 总体 目 标 和 主 要 任 务 ,现 制 定 全 国 财 政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第 六 个 五年 规 划 (2011-2015 年
5、 )(以 下 简 称 全 国 财 政 “六 五 ”普 法 规 划 )。一 、 指 导 思 想 和 主 要 目 标1.指 导 思 想 。高 举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伟 大 旗 帜 ,以 邓 小 平理 论 和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为 指 导 ,全 面 贯 彻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紧 紧 围 绕 财 政 “十 二 五 ”规 划 确 定 的 总 体 目 标 以 及 财 政 改 革 与发 展 的 客 观 实 际 ,按 照 全 面 落 实 依 法 治 国 基 本 方 略 和 建 设 社会 主 义 政 治 文 明 的 新 要 求 ,坚 持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与 社
6、 会 主 义 核心 价 值 体 系 教 育 相 结 合 、与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理 念 教 育 相 结 合 ,与依 法 行 政 依 法 理 财 相 结 合 ,继 续 深 入 开 展 财 政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为 财 政 改 革 与 发 展 营 造 良 好 的 法 治 环 境 。2.主 要 目 标 。通 过 深 入 扎 实 的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和 法 治 实 践 ,适 应 财 政 改 革 与 发 展 需 要 ,适 应 全 社 会 和 广 大 人 民 群 众 特 别是 财 政 干 部 和 财 务 会 计 人 员 对 法 律 知 识 特 别 是 财 政 法 律 知 识的 现 实
7、 需 求 ,紧 密 结 合 国 家 财 政 改 革 发 展 和 财 政 法 制 建 设 的新 进 展 、新 成 果 ,进 一 步 增 强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依 法 行 政 依 法 理 财观 念 和 提 高 依 法 管 理 、服 务 水 平 ,进 一 步 增 强 广 大 财 政 干 部 法治 理 念 和 依 法 行 政 依 法 理 财 能 力 与 水 平 ,进 一 步 增 强 全 社 会3财 政 法 律 意 识 和 法 制 观 念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依 法 理 财 。二 、 主 要 任 务1.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 出 抓 好 宪 法 的 学
8、 习 宣 传 教 育 ,进 一 步 增 强 宪 法 意 识 、公民 意 识 、爱 国 意 识 、国 家 安 全 统 一 意 识 和 民 主 法 制 意 识 ;在 全社 会 牢 固 树 立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人 民 当 家 作 主 和 依 法 治 国有 机 统 一 的 观 念 ,形 成 崇 尚 宪 法 、遵 守 宪 法 、维 护 宪 法 权 威 的良 好 氛 围 。加 强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法 律 体 系 的 学 习 宣 传 ,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2. 深 入 学 习 宣 传 行 政 法 律 制 度 。
9、进 一 步 学 习 宣 传 和 贯 彻落 实 国 家 各 项 行 政 法 律 制 度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实 施 纲 要 、关 于 加 强 法 治 政 府 建 设 的 意 见 (国 发 201033 号 )及 财 政 部门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依 法 理 财 的 有 关 文 件 ,准 确 把 握 财 政 改 革 发展 的 新 形 势 ,努 力 创 新 事 关 依 法 行 政 依 法 理 财 工 作 全 局 的 体制 机 制 ,逐 步 完 善 财 政 法 律 制 度 体 系 ,进 一 步 提 升 财 政 制 度 建设 质 量 ,切 实 提 高 财 政 法 律 制 度 执 行 效
10、 力 ,强 化 财 政 法 律 制 度执 行 监 督 ,加 大 财 政 政 务 公 开 和 预 算 公 开 力 度 ,加 快 推 进 财 政部 门 依 法 行 政 依 法 理 财 。3.深 入 学 习 宣 传 财 政 法 律 法 规 和 财 政 政 策 。密 切 联 系 转 变经 济 增 长 方 式 的 实 际 ,加 强 学 习 宣 传 与 财 政 中 心 工 作 特 别 是财 政 改 革 与 发 展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财 政 政 策 。配 合 国 家 财 政4法 制 改 革 进 程 ,进 一 步 学 习 宣 传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预 算 法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11、 政 府 采 购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会 计 法 、中 华 人民 共 和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法 、国 家 赔 偿 费 用 管 理 条 例 (国 务 院 令第 589 号 )、各 单 行 税 法 等 各 项 财 政 法 律 制 度 ;围 绕 财 政 各 项惠 民 工 程 ,进 一 步 学 习 宣 传 各 项 重 大 财 政 政 策 ,全 面 推 进 财 政管 理 和 各 项 财 政 工 作 的 法 治 化 、科 学 化 、精 细 化 ,促 进 经 济 平稳 较 快 发 展 。4.组 织 开 展 财 政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和 廉 政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主 题活 动
12、。采 取 各 种 有 效 形 式 深 入 开 展 法 治 宣 传 教 育 ,精 心 组 织 实施 普 法 活 动 ,要 把 财 政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与 实 施 财 政 “十 二 五 ”规 划 确 定 的 各 项 财 政 改 革 发 展 任 务 相 结 合 ,与 财 政 干 部 岗 位培 训 教 育 相 结 合 ,与 财 会 人 员 职 业 教 育 相 结 合 ,与 全 面 推 行 行政 执 法 责 任 制 和 提 高 依 法 理 财 水 平 相 结 合 。以 领 导 干 部 和 财政 干 部 为 重 点 ,加 强 公 务 员 法 、行 政 监 察 法 和 廉 政 准 则 等 相
13、 关法 律 法 规 和 党 纪 条 规 的 宣 传 教 育 ,不 断 增 强 财 政 系 统 内 各 级领 导 干 部 和 财 政 干 部 的 反 腐 倡 廉 意 识 ,提 高 廉 洁 自 律 的 自 觉性 。5.积 极 推 进 财 政 法 治 文 化 建 设 和 深 化 “财 政 法 律 进 机 关 、进 乡 村 、进 社 区 、进 学 校 、进 企 业 、进 单 位 ”主 题 活 动 。结 合 财政 工 作 实 际 ,推 进 财 政 法 治 文 化 建 设 ,引 导 财 政 法 治 文 化 产 品创 作 和 推 广 ,不 断 满 足 广 大 财 政 干 部 和 人 民 群 众 对 财 政
14、法 治文 化 的 需 求 ;探 索 建 立 财 政 法 治 文 化 教 育 基 地 ,开 展 财 政 法 制5文 艺 演 出 等 群 众 喜 闻 乐 见 的 法 治 文 化 活 动 ;推 进 “财 政 法 律 进机 关 、进 乡 村 、进 社 区 、进 学 校 、进 企 业 、进 单 位 ”主 题 活 动 ,加强 与 人 民 群 众 生 产 生 活 密 切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宣 传 ,大 力 弘 扬社 会 主 义 法 治 精 神 ,切 实 增 强 公 民 依 法 维 护 权 利 、自 觉 履 行 义务 的 意 识 ,努 力 推 进 法 治 社 会 建 设 。三 、 对 象 和 要 求
15、财 政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的 对 象 是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干 部 、广 大 财务 会 计 人 员 及 一 切 有 接 受 教 育 能 力 的 公 民 ,重 点 是 各 级 财 政部 门 领 导 干 部 、财 政 执 法 人 员 和 基 层 财 政 干 部 。1.切 实 加 强 领 导 干 部 学 法 守 法 用 法 ,着 力 提 高 依 法 决 策 、依 法 行 政 能 力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包 括 财 政 部 驻 各 省 、自 治 区 、直辖 市 、计 划 单 列 市 监 察 专 员 办 事 处 ,下 同 ,以 下 简 称 各 地 专 员办 )要 高 度 重 视 财
16、政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统 一 思 想 ,提 高 认 识 ,明 确 责 任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认 真 抓 好 本 地 区 或 本 单 位 的 财 政 法制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建 立 健 全 并 落 实 各 级 财 政 机 关 党 组 中 心 组集 体 学 法 、法 制 讲 座 、法 制 培 训 、法 律 知 识 考 核 等 制 度 。通 过党 组 中 心 组 集 体 学 法 、领 导 干 部 法 制 讲 座 等 形 式 ,组 织 学 习 宪法 、通 用 法 律 知 识 和 与 履 行 职 责 相 关 的 专 门 法 律 知 识 ,并 强 化法 律 知 识 考 核
17、 ,推 进 领 导 干 部 学 法 经 常 化 、制 度 化 。继 续 深 入组 织 举 办 财 政 厅 (局 )级 领 导 干 部 依 法 行 政 培 训 班 ,努 力 实 现领 导 方 式 和 管 理 方 式 的 转 变 。加 强 对 领 导 干 部 学 法 守 法 用 法情 况 的 督 促 检 查 和 年 度 评 估 考 核 ,把 依 法 决 策 、依 法 管 理 、依6法 办 事 等 考 核 情 况 作 为 选 拔 任 用 干 部 的 重 要 依 据 。2.大 力 推 进 财 政 干 部 依 法 行 政 意 识 与 能 力 的 培 养 ,着 力 提高 依 法 行 政 依 法 理 财 能
18、 力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要 坚 持 和 完 善 法 律知 识 考 试 考 核 制 度 ,定 期 组 织 财 政 干 部 参 加 通 用 法 律 知 识 培训 、专 门 法 律 知 识 轮 训 和 新 法 律 法 规 专 题 培 训 ,并 把 培 训 情 况 、学 习 成 绩 作 为 考 核 内 容 和 任 职 晋 升 的 依 据 之 一 。广 大 财 政 干部 要 积 极 参 与 财 政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活 动 ,认 真 学 习 国 家 基 本 法律 知 识 和 与 自 身 工 作 密 切 相 关 的 财 政 税 收 法 律 法 规 ,自 觉 养成 依 法 理 财 依 法 办
19、事 的 习 惯 ,切 实 提 高 运 用 法 治 思 维 和 法 律手 段 解 决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中 突 出 矛 盾 和 问 题 的 能 力 。3.积 极 开 展 财 务 会 计 人 员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进 一 步 增 强 诚 信守 法 、依 法 办 事 的 观 念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要 组 织 企 业 、行 政 事 业单 位 及 广 大 财 务 会 计 人 员 认 真 学 习 国 家 有 关 财 税 、财 务 、会 计等 法 律 法 规 知 识 ,努 力 提 高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企 业 管 理 人 员 和 广大 财 务 会 计 人 员 的 法 律 素 质
20、 ,增 强 其 遵 守 国 家 财 经 法 规 的 自觉 性 。4.加 强 对 社 会 公 众 宣 传 财 政 法 律 法 规 的 力 度 ,进 一 步 增 强社 会 公 众 对 财 政 法 律 法 规 的 认 识 度 、认 同 度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要采 取 各 种 有 效 形 式 向 社 会 宣 传 财 政 法 律 知 识 和 财 政 惠 民 政 策 ,推 动 财 政 预 算 和 信 息 公 开 ,增 强 全 社 会 的 财 政 法 律 意 识 和 法制 观 念 ,增 加 社 会 公 众 对 财 政 政 策 和 财 政 预 算 信 息 的 了 解 ,树立 财 政 部 门 在 社 会
21、 公 众 中 的 良 好 影 响 ,推 动 公 共 财 政 建 设 。7四 、 工 作 方 法1.明 确 目 标 ,服 务 大 局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要 紧 紧 围 绕 “十 二五 ”期 间 国 家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总 体 目 标 ,紧 密 结 合 财 政 改 革 和财 政 中 心 工 作 ,针 对 目 前 财 政 管 理 工 作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有 针 对性 地 安 排 和 落 实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各 项 任 务 ,开 展 财 政 法 制 宣 传教 育 活 动 。2.创 新 形 式 ,拓 宽 手 段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要 积 极 组 织 多 种
22、形式 的 财 政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活 动 ,如 开 展 法 律 咨 询 ,组 织 法 律 知 识竞 赛 和 征 文 活 动 ,举 办 法 制 宣 传 图 片 展 览 、开 展 主 题 宣 传 活 动和 送 法 下 乡 等 ;充 分 发 挥 大 众 传 媒 的 作 用 ,利 用 电 台 、电 视 台 、报 刊 、网 络 的 法 制 专 栏 、专 题 节 目 和 法 制 系 列 讲 座 等 形 式 大 力宣 传 财 政 法 律 法 规 知 识 ;继 续 发 挥 法 制 新 闻 、法 制 文 艺 等 的 教育 引 导 作 用 ,使 广 大 公 民 受 到 形 象 生 动 、潜 移 默 化 的
23、 法 制 教 育 ;继 续 做 好 “124”全 国 法 制 宣 传 日 宣 传 教 育 活 动 ,充 分 利 用 宣 传日 、宣 传 周 、纪 念 日 等 ,有 计 划 、有 组 织 地 开 展 财 政 法 制 宣 传教 育 活 动 ,营 造 学 法 守 法 用 法 的 良 好 氛 围 。3. 抓 好 典 型 ,分 类 指 导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要 注 意 培 养 典 型 ,充 分 发 挥 各 类 典 型 的 示 范 作 用 ,不 断 总 结 经 验 ,进 一 步 探 索 新时 期 财 政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和 依 法 理 财 工 作 的 特 点 和 规 律 ,及 时研 究 解
24、 决 工 作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不 断 提 高 工 作 质 量 和 工 作 水 平 。要 根 据 不 同 普 法 对 象 的 特 点 ,有 针 对 性 地 确 定 目 标 ,提 出 要 求 ,使 财 政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适 应 形 势 的 变 化 和 发 展 。84.普 治 并 举 ,服 务 群 众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要 坚 持 学 法 守 法 用法 相 结 合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与 法 治 实 践 相 结 合 ,在 法 制 宣 传 教 育与 依 法 理 财 的 内 容 、方 式 上 不 断 创 新 ,充 分 发 挥 法 制 宣 传 教 育在 财 政 部
25、 门 依 法 行 政 依 法 理 财 中 的 基 础 性 作 用 。要 着 眼 于 广大 群 众 的 实 际 财 政 法 律 需 求 ,宣 扬 财 政 法 律 知 识 和 财 政 政 策 ,引 导 人 民 群 众 了 解 财 政 法 律 知 识 和 财 政 政 策 ,合 理 维 护 自 身权 益 ,分 享 公 共 财 政 建 设 成 果 。五 、 工 作 步 骤 和 安 排全 国 财 政 “六 五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规 划 从 2011 年 开 始 实 施 ,到 2015 年 结 束 。共 分 三 个 阶 段 :1.宣 传 发 动 阶 段 :2011 年 ,财 政 部 将 根 据 全
26、国 “六 五 ”普 法规 划 的 要 求 ,做 好 动 员 部 署 工 作 ,组 织 编 写 全 国 财 政 “六 五 ”普法 教 材 ,举 办 全 国 财 政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骨 干 培 训 班 。各 地 财 政 部门 和 各 专 员 办 要 根 据 本 规 划 的 要 求 ,结 合 本 地 区 和 本 单 位 的实 际 情 况 ,制 定 适 合 自 身 特 点 的 财 政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第 六 个 五年 规 划 ,做 好 组 织 、宣 传 、发 动 等 工 作 ,并 组 织 举 办 普 法 骨 干培 训 班 ,层 层 培 训 骨 干 。各 省 级 财 政 部 门 和 各
27、专 员 办 制 定 的“六 五 ”普 法 规 划 或 安 排 ,要 及 时 报 送 财 政 部 备 案 。2组 织 实 施 阶 段 :2011 年 至 2015 年 ,各 地 财 政 部 门 和 各专 员 办 要 根 据 规 划 的 要 求 ,制 定 本 年 度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计划 ,并 认 真 组 织 实 施 。财 政 部 将 根 据 财 政 改 革 与 发 展 的 实 际 情况 ,举 办 不 同 形 式 的 财 政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培 训 班 、研 讨 班 、法 制9讲 座 ,举 办 财 政 法 规 知 识 竞 赛 ,开 展 财 政 普 法 征 文 等 活 动 ,
28、定期 或 不 定 期 地 组 织 对 全 国 财 政 “六 五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情 况 进 行检 查 。各 地 财 政 部 门 和 各 专 员 办 要 根 据 规 划 和 年 度 计 划 的 安排 ,采 用 灵 活 多 样 的 形 式 开 展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活 动 。要 利 用 报 刊 、电 视 等 新 闻 媒 介 ,加 大 宣 传 力 度 。既 要 注 意 做 好 本 系 统 本 单 位财 政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也 要 注 意 做 好 全 社 会 财 政 法 制 宣 传教 育 工 作 。2013 年 ,财 政 部 将 对 全 国 财 政 “六 五 ”普 法
29、 规 划 实 施情 况 开 展 中 期 检 查 督 导 和 表 彰 ,重 点 检 查 领 导 干 部 学 法 守 法用 法 情 况 及 重 大 财 政 普 法 活 动 开 展 情 况 ,表 彰 财 政 “六 五 ”普 法中 期 先 进 集 体 和 先 进 个 人 。3.检 查 验 收 阶 段 :2015 年 下 半 年 ,各 地 财 政 部 门 和 各 专 员办 要 按 照 规 划 确 定 的 目 标 、任 务 和 要 求 ,对 本 地 区 和 本 单 位“六 五 ”普 法 规 划 的 实 施 情 况 进 行 自 查 ,做 好 查 漏 补 缺 和 总 结 验收 工 作 。财 政 部 将 组 织
30、 对 各 地 财 政 部 门 和 各 专 员 办 “六 五 ”普 法工 作 进 行 全 面 考 核 验 收 、总 结 和 评 比 ,对 先 进 集 体 和 先 进 个 人进 行 表 彰 。六 、 组 织 领 导 和 保 障1.提 高 认 识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要 进 一 步 提 高 对 财 政 法 制 宣 传教 育 工 作 的 认 识 ,把 财 政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作 为 财 政 工 作 的一 项 重 要 内 容 ,摆 在 重 要 议 事 日 程 ,切 实 抓 紧 抓 好 。要 自 觉 接受 同 级 党 委 、人 大 、政 府 对 财 政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31、 的 领 导 和 监督 ,加 强 与 上 级 财 政 部 门 和 同 级 司 法 行 政 部 门 的 联 系 。上 级 财10政 部 门 要 加 强 对 下 级 财 政 部 门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的 指 导 和 检查 监 督 。2.完 善 机 制 。财 政 部 的 全 国 财 政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和 依 法 理 财领 导 小 组 由 财 政 部 部 长 任 组 长 ,主 管 财 政 法 制 工 作 的 部 领 导和 法 制 机 构 负 责 人 任 副 组 长 ,条 法 司 、机 关 党 委 、人 事 教 育 司 、监 督 检 查 局 、干 部 教 育 中 心 和 有 关
32、业 务 司 局 的 主 要 领 导 为 成员 ,具 体 办 事 机 构 设 在 条 法 司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要 进 一 步 完 善 财政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领 导 体 制 和 工 作 机 制 ,进 一 步 完 善 由 主 要 领导 任 组 长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人 参 加 的 财 政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和 依 法理 财 领 导 小 组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法 制 工 作 机 构 作 为 财 政 法 制 宣传 教 育 的 办 事 机 构 ,负 责 制 定 规 划 和 年 度 规 划 ,做 好 组 织 、协调 、检 查 、督 促 、指 导 等 工 作 。3.健
33、全 制 度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要 建 立 健 全 财 政 法 制 宣 传 教 育工 作 相 关 制 度 ,进 一 步 建 立 健 全 财 政 普 法 领 导 小 组 定 期 会 议 、联 席 会 议 、议 事 协 调 、年 度 工 作 汇 报 、工 作 督 查 等 制 度 ;完 善 领导 干 部 法 制 讲 座 、党 组 中 心 组 集 中 学 法 、法 律 知 识 培 训 、重 大决 策 法 律 咨 询 审 核 及 任 前 法 律 知 识 培 训 考 核 等 制 度 ;建 立 健 全财 政 干 部 法 律 知 识 培 训 、考 试 、考 核 等 制 度 。4.强 化 监 督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要 建 立 健 全 财 政 法 制 宣 传 教 育工 作 责 任 和 激 励 监 督 机 制 ,建 立 健 全 考 核 评 价 机 制 和 定 期 检查 考 核 制 度 ,完 善 普 法 考 核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建 立 健 全 监 督 激 励机 制 ,开 展 规 划 实 施 年 度 和 阶 段 性 考 核 工 作 ,开 展 财 政 法 制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