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涉外及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涉外及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的申请和办理。涉外及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是指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文艺表演团体及演员参加的营业性演出。举办涉外及港澳台募捐义演和公益性演出按本指南办理。 二、申请事项 事项:举办营业性涉外及涉港澳台演出的申请。 分项:举办、变更、备案。 三、行政许可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关于做好取消和下放营业性演出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 四、行政许可机关 盟市 文化 主管部门 五 、行政许可数量 无数量限 制。 六 、 申请 条件 1.申请主体为演出经纪机构或文艺表演团体,且有 2 年以上举办
2、营业性演出的经历; 2.举办营业性演出前 2 年内无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记录; 2 3.有与其举办的营业性演出相适应的资金; 4.不得以政府或者政府部门的名义举办营业性演出。营业性演出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字样; 5.演出内容不得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七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八、 申请材料 (一)材料 清单 1.举办 ( 1)营业性演 出申请登记表、举办演出活动承诺书; ( 2)演出举办单位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3)演出举办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4)近 2 年内无违反条例规定的书面声
3、明,应包括“我单位近 2 年内无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情形”等内容(单位落款盖章,落款日期应为送报批当天日期); ( 5)文艺表演团体及演员名单、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演员名单要列出 6 个内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位、国家或地区、证件号码。有效身份证明指:外国人为护照;港澳地区演员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 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护照;台湾地区为台胞证,不能是护照;中国内地演员为身份证、护照、军官证; 3 ( 6)演出举办单位与文艺表演团体(演员)的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演出地点等内容;
4、 ( 7)如外国文艺表演团体名称中含有“国立”、“国家”、“皇家”等字样,应提供该国注册证明文件并翻译; ( 8)如有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函件; ( 9)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 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 ( 10)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或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 ( 11)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 ( 12)资金安排计划书和资金证明
5、,资金安排计划书要包括演出项目将发生的各项费用总和,包括演出费、制作费、场租费、宣传费、国际往返旅费和食宿行等接待费、不可 预见费等;资金证明是指由申请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当月基本存款帐户存款证明,或者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意贷款的证明,或者其他单位同意借款、投资、担保、赞助的证明及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当月基本存款帐户存款证明; 4 ( 13)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 ( 14)举办募捐义演和公益性演出的,还应当出具演出举办单位、
6、参演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员、职员 不得获取经济利益的承诺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变更时间 ( 1)营业性演出变更登记表; ( 2)原批准文书。 3.变更场地 ( 1)营业性演出变更登记表; ( 2)原批准文书。 ( 3)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 ( 4)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或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 ( 5)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 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 4.变
7、更演员 5 ( 1)营业性演出变更登记表; ( 2)原批准文书; ( 3)新增文艺表演团体及演员名单、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演员名单要列出 6 个内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位、国家或地区、证件号码;有效身份证明指:外国人为护照;港澳地区演员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护照;台湾地区为台胞证,不能是护照;中国内地演员为身份证、护照、军官证; ( 4)演出举办单位与文艺表演团体(演员)的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应包括但不限于 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演出地点等内容。 5.变更节目 ( 1)营业性演出变更登记表; ( 2)原批准
8、文书; ( 3)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 6.备案 ( 1)营业性演出备案登记表; ( 2)原批准文书; ( 3)演出举办单位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 ( 4)参演的演员名单、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 、护照、军官证)和参演的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5)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
9、期等内容; ( 6)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或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 ( 7)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 ( 8)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 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 ( 二 )配套制度 1.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1)审批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
10、守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行许可批决定的; 7 (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 5)提交虚假材料或者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批准的; ( 6)依法可以撤 销行政许可决定的其他情形。 2.主动变更或撤回 申请人在文化主管部门作出行许可批决定之前书面申请撤回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终止行政许可,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有权在许可过程中主动变更或撤回申请。 九 、决定公开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 盟市 文化 主管部门 官方网站上公开审批结果。申请人可以按网上公开的领证期限或电话、短信通
11、知,携带有效证明领取决定文书。 十、 法定时限 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日 作出决定 。 批准的发给批准文件,不予批准的,文化行政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十 一 、批准文书 同意举办涉外及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的批准文件。 十 二 、收费依据及标准 该项行政许可不收费。 十 三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 2.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8 3.合法权益因文化主管部门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如实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
12、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依法接受、配合现场监督检查的义务。 附件: 1、 办事流程示意图 2、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3、 营业性演出备案登记表 4、 营业性演出变更登记表 5、 演出活动承诺书 9 附录 2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演出举办单位 演出名称 演出内容 演员或团体情况 中国内地 人 主要演员或团体 :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人 主要演员或团体: 台湾地区 人 主要演员或团体: 外国 人 主要演员或团体(注明国籍): 总计 人 入境时间 离境时间 演出场所 1 地址 1 日期 1 场次 1 (场) 演出场所 2 地址 2 日期 2 场次 2 (场) 如果演出场所多于 2处请在
13、此处添加 演出总场次 (场) 申报联系人 我 单位依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我单位确保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并且对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盖章) 年 月 日 固定电话 传 真 移动电话 经纪人证书编号 10 附录 3 营业性演出备案登记表 注 :1、 已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在演出举办单位、参演文艺表演团体及个人、演出内容不变的情况下,自批准演出活动举办日期起 6个月内增加演出地的, 应当报演出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2、本表在窗口书面办理需一式 2份,办理结果,一份留存并由受理人员输入数据库,一份作备案证明文件交申请人。 演出举办 单位
14、: 申报联系人姓名、电话: 演出项目名称 演出场所 /地点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发证机关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登记编号 演员或团体情况 中国 内地 人 主要演员或团体 :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人 主要演员或团体: 台湾地区 人 主要演员或团体: 外国 人 主要演员或团体(注明国籍): 总计 人 演出日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年 月 日 时 分 年 月 日 时 分 年 月 日 时 分 年 月 日 时 分 年 月 日 时 分 年 月 日 时 分 年 月 日 时 分 演出场次 共 场 申请前 6个月内 演出地点、时间 演出批准 部门 演出举办单位签章: 文化主管部门受理备案意见: 年 月 日 文化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