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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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 余杭街道 2018 市政 122 (明标抽签法) 工程名称 : 余杭街道老 15 省道(仙宅段)事故易发点集中整治工程 建设单位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李晓琦 (签字或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 : 杭州金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胡飞尉 ( 签字或盖章 ) 备案机关 : 余杭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 : 2018 年 5 月 8 日 2 目 录 一、前附表 3 二、招标要求 4 三、投标须知 7 四、合同条款格式 13 五、投标文件格

2、式 41 六、工程量清单或施工图纸(另附) 七、经审核的预算标底(另附) 重要事项提醒!因新版小 额交易系统上线,为保障投标人有序参与小额建设工程招投标,须录入投标人相关信息。凡未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报送企业相关信息的各投标人,请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及时将企业相关信息报 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窗口 (余杭区 临平 南大街 265号市民之家三楼, 联系人:叶工,联系电话 89360717或 15058137765) ,有关报送企业信息的具体要求详见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若因 投标企业未主动办理信息登记 造成 投标人 无法参与投标 或被视作无效投标人的,责任 由投标 人 自行 承担

3、,招标人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拒绝解释或相关投诉 。 3 一、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余杭街道老 15 省道(仙宅段)事故易发点集中整治工程 招标人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 2 建设地点 余杭街道 设计单位 3 建设规模 甲类投资项目 工程类别 叁类建设 工程 结构层数 4 招标方式 公开 招标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本次招标投资额 199 万元 5 质量标准 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质量要求 合格 6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7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8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9 投标人资质等级

4、列入 2018 年度杭州市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且具备专业承包企业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新 )叁级及以上,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履行合同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诚信制裁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或机电贰级及以上 联合体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11 投标有效期 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20000 元,截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23 日 16 时 00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 4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 人民币 0元,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 13 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 踏勘

5、现场:自行安排。投标预备会:不举行。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如有疑问请于 2018 年 5月 22日 16时 00分之前以书面加盖公章的形式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14 投标函份数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15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 收件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 地点:余杭街道办事处西三楼 328 开标室(城南路 9号) 北京时 间: 2018 年 5 月 24 日 9时 30 分止 16 开标地点及时间 地点:余杭街道办事处西三楼 328 开标室(城南路 9号) 北京时间: 2018 年 5 月 24 日 9时 30 分 17 评标标准及方法 明标抽签法 18 履

6、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5%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转账支票、汇票、网银等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形式(不允许使用现金) 19 备注 二、招标要求 1.本工程投标人须符合前附表第 9项要求才能参加投标,且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本工程投标人须按前附表第 7 项要求完成工期(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 3.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形式。招标人在标底造价中明确的暂定价计入报价,不得优惠。 4.本工程由中标单位实行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者,招标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向施工单位索赔中标造价 1%的违约金。如本工程部分专业投标单位无资质或有资质但资质等级未达到该工程

7、专业资质要求的,允许分包,但需征得建设方同意,中标单位可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5.中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位,不能更换,同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到岗、到位。甲方将按“小额建设工程履约评价办法” ,针对人员到位情况、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方面对中标单位进行履约评价,评价结果列入5 全区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管理范畴,中标单位必须做好配合工作。 6.为保证招标工作的严肃性和有序性,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提交一笔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第 12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6.1 凡已在区住建局招标办预缴 2018 年“年度保证金”

8、的具备专业承包企业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新 )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无需重复缴纳投标保证金。 6.1.1 凡参加本工程投标活动的具备 专业承包企业城市 及道路照明工程 (新 )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如已在区住建局招标办预缴“年度保证金”的,其“年度保证金”自动转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应将 “年度保证金”预缴 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并承担招标文件规定金额的投标担保责任。 6.1.2 若已预缴“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经核实被处没收投标保证金的,须补缴没收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6.1.3 没收投标保证金决定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

9、,若违约投标人未按要求补缴的,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和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在违约 投标人预缴“年度保证金”中扣除没收金额,转交招标人。 6.2 未在区住建局预缴 2018 年“年度保证金”的专业承包企业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新 )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按余杭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收退管理实施意见执行。 6.2.1 投标人应按要求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将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城建专户 , 开户银行: 杭州银行余杭宝塔支行 , 帐号: 3301040160005529469 。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转账支票

10、、银行汇票或网银形式, 凭银行支付凭证 (以实际到账为准) 到余杭街道办事处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换 取收据。该收据将作为保证金交纳的凭证,投标单位应将该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收据开票地址: 余杭街道办事处西三楼 324 办公室 ,联系电话: 89055978,联系人:徐航。 6.2.2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 12 项所规定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6 6.2.3 所交保证金手续不得重复使用,一项目一收一退。投标保证金递交单位须与投标单位相符,不得以个人名义前 来交纳保证金。递交单位与投标单位不相符

11、、以现金缴款方式交付投标保证金的均作无效标处理。 6.2.4 未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有关规定签订合同且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向余杭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保证金均以交纳时的投标人名称及银行账户原路退还。 6.3 有下列情况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3.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6.3.2 投标截止时间后坚持要求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的; 6.3.3 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绝签订合同; 6.3.4 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6.3.

12、5 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的。 7.工程质量标准: 7.1 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 7.2 本工程竣工验收结论报告由五方主体(包括业主方、监理方、设计方、勘测方、施工方)或工程实际的相关主体方共同参与验收并盖章,初评通过后方可到备案机关备案。 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8.1 标底已按照计价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计价,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操作规程,完善相关措施, 做好自身的保险等工作。 8.2 本工程凡涉及治安、市政、市容、环保、交通、计划生育、所在地村民关系协调等发生的问题和费用均由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经济支出。 8.3 工程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

13、故一律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其他要求: 9.1 施工现场用水、用电、施工便道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9.2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7 文件签订书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9.3 施工 单位必须做好与有关专业管线单位的配合工作。 9.4 本工程由招标人、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处理招标中有异议的问题。 9.5 订立书面合同 30 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余杭街道办事处小额交易中心备案。 9.6 订立书面合同后 7天内,中标单位须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经业主认可后方可

14、施工。 9.7 若因投标人未对审核后标底的成本进行测算等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单位有权禁止其 5个月内在本街道行政区域从事小额投标业务,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上报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再作进一步处罚。 10.履约保证 金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前 3 日内递交,具体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明确。 11.施工单位必须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3 个月内向审计机关报送工程决(结)算审计的各项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投标须知 1招标文件 1.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它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2 招标

15、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前附表第 13 项所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逾期质疑无效 。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必要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 1 天前以书面或发布的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给所有投标人,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3.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 1 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8 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3.2 招标文件的修

16、改应告知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 1.3.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以书面或发布的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2.报价依据: 2.1 本工程标底采用一编一审制,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审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 2.2 本工程的经审核的预算标底价为 1409452 元,中标让利幅度为 13 %,中标价 =标底价( 1-中标让利率),即 1226223 元(四舍五入为整数)。 2.3 本工

17、程标 底编制审核依据: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10 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2010 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2010 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 2010 版)、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 2010 版)、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10 版)、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2010 版)、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 2010 版)和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施工图纸及有关文件规定。 材料价格详见经审核的预算标底。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18、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1.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和各附件)。 3.2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装订 9 3.2.1 投标文件均为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的密封方式密封(将投标文件密封在密封袋内,投标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 盖单位公章,并在密封袋上粘贴外封面(见附件 1),否则作废标处理。 3.2.2 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应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9、。 3.2.3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需打印或复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有修改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3.2.4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 15 项所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委派的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并在签到簿上签名。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5.1 投标人

20、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成部分; 5.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 ,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 5.3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 ,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6.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数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7.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8.开标: 8.1 本工程招标人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 1

21、6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 。 8.2 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参加开标10 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 应 随带并现场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 书原件、本人交易员证及交易员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 8.3 投标人委派的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其投标文件将 不予开标。 8.4 开标程序: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 8.4.1 由招标人按核验顺序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 8.4.2 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8.4.3 由招标人宣读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格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

22、内容,并当众宣布符合性审查结果,该结果由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确认,视为该投标人 默认开标结果。 8.5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作无效标书处理。 8.5.1 数据书写不清、难以辨认,或涂改后未盖单位公章; 8.5.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的; 8.5.3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不齐全或无效(封面、投标承诺书、投标人诚信承诺书、工程结算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质证书及B 证、建造师二代身份证和投标保证金发票或“年度保证金”预缴收据复印件); 8.5.4 封面、投标承诺书、投标人诚信承诺书、工程结算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 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质证书及 B证、建造师二代身份证、投标保证金发票或“年度保证金”预缴收据复印件未同时盖单位公章和法人印章; 8.5.5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5.6 项目负责人有其他中标(尚未开工)或在建工程 8.5.7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9.评标 9.1 评标方法 9.1.1 本工程采用明标抽签法,具体程序如下: 9.1.2 宣布经符合性审查后最终有效投标人名单及抽签规则。 9.1.3 将有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送达签到表上签到的顺序号作为有效投标 人的编码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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