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 200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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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卫生厅文件贵州省财政厅黔价费2003 127 号关于颁发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物价局、卫生局、财政局:为推动我省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 号)和原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计价格2000962 号)精神,结合实际, 对我省医 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规范和调整,经省政府批准,现予颁发试行。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实行规范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本通知颁发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统一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

2、格项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该规范对每个项目都明确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 位和说明。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严格遵照所列服务项目提供医疗服务,并保证相应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 严禁自立项目和分解项目收费。新增项目,应按照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申报,经省物价局、省卫生厅批准后执行。2二、实行分等级定价,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档次,引导患者合理分流。此次颁发的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是政府指导价,分省、市(州、地)、县三级,为相应级别 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最高限价(贵阳市妇幼保健院执行省级指导价),医疗机构在规定的政府指导价范围内

3、确定本单位的实际执行价格,报同级价格、卫生主管部门备案。乡级 、社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由各市级价格、卫生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价格、卫生主管部门备案。我省境内军队、武警和工矿企业等向社会开放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服务单位以及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编制床位划分,编制床位在 500 张以上(含 500 张),执行省级指导价;编制床位在500 张以下, 200 张以上(含 200 张)执行市级指导价;编制床位在 200张以下,50 张以上(含 50 张)执行县级指导价,编制床位在 50 张以下的执行乡级指导价。医疗机构要提高医院级别收费的必须向上一级卫生、价格主管部门申报,经 批准后

4、执行。三、严格特殊器材和特殊材料费的管理。凡是价格项目“ 除外内容” 和“说明” 中未明确规定可另计费用的医疗器材和医用卫生材料、医用特殊物品等,一律不得另外收费;明确规定可另收特殊医用器材、特殊材料费的,可按购进价加一定差率计收,即购进价 1000 元(含 1000元)以下的加收 8%;1001 一 5000 元( 含 5000 元) 以下的加收 5%;5001元以上的加收 3%。各医疗机构应在每年 6 月 15 日和 12 月 15 日,分两次将一次性特殊医用器械、特殊材料购进价格报同级价格、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凡未按规定要求备案的,不得执行加收费用的规定。四、在保证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非

5、营利性医疗机构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开展特需医疗服务。特需医疗服务坚持自愿原则,由患者自愿选择,医疗机构不得强制,不得列入基本医疗服务范畴。五、严格规范医疗机构服务价格行为:(一)医疗服务价格必须明码标价。各医疗机构要自觉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将主要的和常用的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3服务价格,在收费地点和醒目位置通过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予以公示。(二)实行患者就医费用清单制度。全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要建立患者就医费用清单制度,医疗机构要根据患者要求免费提供费用清单。 费用清 单医疗服务项目必须按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的规定载明医疗服务项目编

6、码,没有编码的,按乱收费查处;药品和材料要列明每一种药品、材料的规格、数量和单价。患者对清单中所列项目提出疑问时,医院 应当给出明确解释。患者出院时,按清单所列金额付费,与清单不符的费用患者有权拒付,并可向价格监督检查部门投诉举报。(三)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价格行为,建立健全成本报告、明码标 价、内部价格监督检查等各项制度,设立与价格管理工作相适应的机构,配备专职的价格管理人员,杜绝各医技、临床科室的自行划价行为,实行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管价制度。(四)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规范医务人员服务行为,真正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杜绝“大处方 ”、滥用贵重药品和不合理检查等不良现象。(

7、五)严禁自立收费项目、分解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对违规乱收费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肃处理,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由价格、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并追究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六)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和年度审验制度。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必须按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如实提供有关资料,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六、本通知自二三年六月一日起试行。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卫生 厅关于规范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黔价行事字1999115 号)和 关于下达省级医疗机构 10 项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黔卫计发1999460 号)文件同时废止。各医疗

8、单位要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在 试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们。4附件:1.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 MTH 格式附件 2.贵州省新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表(略)贵州省物价局 贵州省卫生厅 贵州省财政厅二三年五月二十日主题词:医疗 服务价格 通知抄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卫生部、省人民政府。抄送: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计生委、省军区、省武警总队后勤部、各州(市、地),县(市、区、特区),物价检查所,各级医疗机构。贵州省物价局办公室 2003 年 5 月 21 日印发共印 600 份5一、综合医疗服务类本类说明:1本

9、类包括一般医疗服务、一般检查治疗、社区卫生及预防保健项目和其它医疗服务项目,共计 四类 86 项。下设子项目 49 个。本类编码为 100000000。2多科室共同使用的医疗服务项目列入本类之中,如护理、抢救、注射、换药等。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另收挂号费和诊查费:(1)同日内由医生指定在院内换科诊断。(2)一次处方连续注射、治疗等。4. 输液同时输血除收输液费外,还应收输血费。5. 出、入院时间的计算:一日内不论什么时间入院按一天计算住院天数,一日内无论什么时间出院均不计算住院天数。最高限价(元)财务分类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计价单位说 明省级 市级 县级11 (一)一般医疗服

10、务 1101 1.挂号费 A 110100001 挂号费含门诊、急诊及其为患者提供候诊就诊设施条件、病历档案袋、诊断书、收费清单初诊建病历、病历手册门诊注射、换药、针灸、理疗、推拿、血透、放射治疗按疗程收取一次挂号费A 110100001a 普通门诊挂号费 次 0.5 0.5 0.5A 110100001b 急诊挂号费 次 2.0 2.0 1.5A 110100001c 计算机预约挂号费 次 3.0 3.0 2.01102 2.诊查费 门诊注射、换药、针灸、理疗、推拿、血透、放射治疗疗程中不再收取诊查费C 110200001 普通门诊诊查费指医护人员提供(技术劳务) 的诊疗服务次 3.0 3.

11、0 2.0C 110200002 专家门诊诊查费指高级职称医务人员提供(技术劳务)的诊疗服务C 110200002a 主任医师 次 6.0 6.0 6.0C 110200002b 副主任医师 次 5.0 5.0 5.06C 110200002c 知名专家 次60 岁以上的主任医师任主任医师级职称五年以上;45 岁以上博士生导师;享受政府津贴的专家 10.0 10.0 10.0C 110200003 急诊诊查费指医护人员提供的 24 小时急救、急症的诊疗服务次 4.0 3.0 2.0C 110200004 门急诊留观诊查费 含诊查、护理等 日 10.0 9.0 8.0C 110200005 住院

12、诊查费 指医务人员技术劳务性服务 C 110200005a 副主任医师以上 日每日只能按最高职称收取一次诊查费,每周副高以上职称诊查费不能超过两次4.0 4.0 4.0C 110200005b 主治医师 日 2.5 2.5 2.5C 110200005c 普通医师 日 1.5 1.5 1.51103 3.急诊监护费 F 110300001 急诊监护费 含监护、床位、诊查、护理 监护仪器 日符合监护病房条件和管理标准,超过半日不足 24 小时按一日计算,不足 12 小时按半日计算80.0 72.0 60.01104 4.院前急救费 E 110400001 院前急救费包括内脏衰竭、外伤、烧伤、中毒

13、、溺水、电击等现场急救;不含出诊费、诊查费、监护费化验、特殊检查、治疗、药物、血液 次 40.0 35.0 30.01105 5.体检费 D 110500001 体检费 含内、外(含皮肤) 、妇(含宫颈刮片) 、五官等科的常规检查;写总检报影像、化验及特殊检查次不另收挂号费及诊查费25.0 23.0 20.07告1106 6.救护车费 I 110600001 救护车费 含来回里程;不含院前急救 公里或小时超过 20 公里,每增加 1 公里加收 2 元30 元/20公里30 元/20公里30 元/20公里1107 7.取暖费 I 110700001 病房取暖费 I 110700001a 用电 日

14、 5.0 5.0 5.0I 110700001b 用煤 日 3.0 3.0 3.01108 8.空调降温费 I 110800001 病房空调降温费 I 110800001a 1 人间 日 9.0 9.0 9.0I 110800001b 2 人间 日 6.0 6.0 6.0I 110800001c 3 人间以上 日 3.0 3.0 3.01109 9.床位费 B 110900001 普通病房床位费含病床、床头柜、座椅(或木凳) 、床垫、棉褥、棉被(或毯)、枕头、床单、病人服装、热水瓶、洗脸盆、废品袋(或篓) 、大小便器等专设精神病、传染病、烧伤、肿瘤病床按同等病床收费价格加 50%;专设烧伤翻身

15、床按烧伤病床价格再增加一倍收费;专设妇产科病床按同等病床价格加收 1.0 元B 110900001a 1 人间 日 30.0 27.0 23.0B 110900001b 2 人间 日 16.0 14.0 12.0B 110900001c 3-4 人间 日 12.0 10.0 9.0B 110900001d 5 人间以上 日 8.0 7.0 6.0B 110900001e 干部床(两室一床间 日 100.0 90.0 75.0B 110900002f 干部床 1 人间 日 60.0 54.0 45.0B 110900002g 干部床 2 人间 日 40.0 36.0 35.0B 11090000

16、3h 新生儿床 日 10.0 9.0 7.58B 110900002 层流洁净病房床位费指达到规定洁净级别、有层流装置,风淋通道的层流洁净间;采用全封闭管理,有严格消毒隔离措施及对外通话系统日 150.0 135.0 110.0B 110900003 监护病房床位费指配有中心监护台、心电监护仪及其它监护抢救设施,符合ICU、CCU 标准的单人或多人监护病房,相对封闭管理保留普通床位的,普通床位另计价B 110900003a ICU 病床 日 50.0 45.0 35.0B 110900003b 一般抢救床 日 35.0 30.0 35.0B 110900003c 翻身床 日 30.0 25.0

17、 20.0B 110900003d CCU 病床 日 50.0 45.0 35.0B 110900004 特殊防护病房床位费 指核素内照射治疗病房等 日 60.0 55.0 45.0B 110900005 急诊观察床位费 日符合病房条件和管理标准的急诊观察床,按病房有关标准计价床位费以日计算,不足半日按半日计价按普通病房床位费计价按普通病房床位费计价按普通病房床位费计价1110 10.会诊费 C 111000001 院际会诊 C 111000001a 主任医师 次 100.0 100.0 100.0C 111000001b 副主任医师 次 80.0 80.0 80.0C 111000001c

18、主治医师 次 60.0 60.0 60.0C 111000002 院内会诊 C 111000002a 副主任医师以上 次 10.0 10.0 10.0C 111000002b 其他医师 次 5.0 5.0 5.0C 111000003 远程会诊 小时 按实际发生费用收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收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收费12 (二) 一般检查治疗 91201 1.护理费 药物、特殊消耗材料及特殊仪器 F 120100001 重症监护含 24 小时室内有专业护士监护,监护医生、护士严密观察病情,监护生命体征;随时记录病情,作好重症监护记录及各种管道与一般性生活护理小时 6.0 5.5 4.5F 12010000

19、2 特级护理含 24 小时设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测量生命体征,记特护记录,进行护理评估,制定护理计划,作好各种管道与一般性生活护理小时 4.0 3.5 3.0F 120100003 级护理含需要护士每 15-30 分钟巡视观察一次,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测量生命体征,进行护理评估及一般性生活护理,作好卫生宣教及出院指导日 8.0 7.0 6.0F 120100004 级护理含需要护士定时巡视一次,观察病情变化及病人治疗、检查、用药后反应,测量体温、脉搏、呼吸,协助病人生活护理,作好卫生宣教及出院指导日 6.0 5.5 4.5F 120100005 级护理含需要护士每日巡视 2-3 次,观察

20、、了解病人一般情况,测量体温、脉搏、呼吸,日 4.0 3.5 3.010作好卫生宣教及出院指导F 120100006 特殊疾病护理指气性坏疽、破伤风、艾滋病等特殊传染病的护理,含严格消毒隔离及一级护理内容日 25.0 20.0 15.0F 120100007 新生儿护理含新生儿洗浴、脐部残端处理、口腔、皮肤及会阴护理日 15.0 13.0 10.0F 120100008 新生儿特殊护理包括新生儿干预、抚触、肛管排气、呼吸道清理、药浴、油浴等次 8.0 7.0 6.0F 120100009 精神病护理 日 10.0 9.0 7.5F 120100010 气管切开护理含吸痰、药物滴入、定时消毒、更

21、换套管及纱布日 25.0 20.0 15.0F 120100011 吸痰护理 含叩背、吸痰,不含雾化吸入 一次性吸痰管 次 5.0 4.5 3.5F 120100012 造瘘护理 次 5.0 4.5 3.5F 120100013 动静脉置管护理 次 3.0 3.0 2.5F 120100014 一般专项护理包括口腔护理、会阴冲洗、床上洗发、擦浴等F 120100014a 口腔护理 次 5.0 4.5 3.5F 120100014b 会阴冲洗 次 5.0 4.5 3.5F 120100014c 床上洗发 次 5.0 4.5 3.5F 120100014d 擦浴 次 5.0 4.5 3.51202 2.抢救费 药物及特殊消耗材料;特殊仪器 会诊费另计 E 120200001 大抢救指 1.成立专门抢救班子;2主管医生不离开现场;3.严密观察病情变化;4. 抢救涉及两科以上及时组织院内外会诊;日 120.0 110.0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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