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集团人事管理制度一、目的为明确集团人事管理权限和流程,促进基础人事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提升管理效率和质量,制订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依据集团人力资源管控制度所规定,适用于集团中心部门、业务单位所有人员,全资/控股公司及其它公司部分人员。三、入职管理1.入职审批所有人员入职,均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入职审批表 ,逐级审批后方可入职,审批流程如下:制表 会签 审核 1 审核 2 审批 执行人力资源部 用人部门与 人力资源部 用人部门主管领导 人力资源主管领导 董事长 人力资源部2.入职报到2新员工报到时,填写人员信息登记表 ,提交一寸证件照片(2 张)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相关资质
2、证件复印件,并携带原件核查。3.入职体检新员工入职后在规定时间内须到集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用。4.入职培训根据岗位不同,所有人员须进行不同课时、课程的入职培训,主要包括集团概况、企业文化、规章制度、行业理念、业务技能、安全教育等内容。5.建立人事档案、签订劳动合同入职 1 个月内,集团人力资源部为每位新进员工建立员工人事档案,并根据不同岗位与对应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签订等内容详情见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四、试用期管理1.试用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期限以及工作需要设立试用期,一般为 0-6 个月。32.轮岗实习所有新入职人员试用期内均需进行轮岗实习,实习部门及时间根
3、据入职岗位设定。实习人员须每日填写实习人员工作日志 。3.试用期辅导(1)为保证新员工尽快适应工作和生活环境,人力资源部/实习部门/用人单位需为新员工指定专门的辅导员,负责指导其在试用期内熟悉集团情况并开展工作;(2)辅导员应在公司任职一年以上本部门优秀员工或基层主管中指定;(3)每位辅导员辅导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辅导员须根据实习人员工作日志每周填写实习人员周评估表 (打印签字) ,出具试用评估意见交人力资源部,辅导时间不满一周者,于结束后出具试用评估意见;(4)人力资源部随时追踪辅导员履行职责情况。4.试用期考核(1)由试用期员工直接上级填写实习人员考评表 ,对该员工进行月度考核,考核合格
4、则试用期满时给予转正或提前给予转正。4(2)员工试用考核不合格或辅导员评估意见较差者,在试用期满前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在不超过法律期限内再延长试用期限。5.试用期待遇(1)培训及轮岗期间,每月按照学历工资发放,其中专科 元,本科 元,硕士研究生 元。(2)到岗试用期间,按照转正后工资 80%发放。(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标准发放。五、转正管理拟转正人员应在试用期结束前一周提交转正申请,用人部门主管人员对拟转正员工进行考核。并由用人部门提交转正审批表 ,按如下流程审批:岗位类别 审核 1 审核 2 批准四级(副总)及以上岗位人员 主管领导 人力资源主管领导 董事长中
5、心部门部门负责人与 HR会签部门主管领导 人力资源主管领导四级以下岗位业务单位单位负责人 与 HR会签业务单位主管领导 人力资源主管领导六、实习管理5集团中心部门、业务单位、全资公司使用实习人员,不受集团对各单位审批编制数量限制,但均需经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后到岗实习。七、人员调动管理1.调动类型人员调动,包括部门内部调整和跨部门调整。部门内部调整是指在业务单位、各公司内部人员的岗位调整。跨部门调整是指人员在中心部门、业务单位、各公司之间的岗位调整。2.人员调动流程(1)部门内部调动所有集团任命、派驻人员内部调动,均需经集团人力资源部实施,其余人员调动按照各业务单位、各公司内部人事管理制度
6、执行。(2)跨部门调动调动审批权限划分表:调动类型 提案 审核 1 审核 2 审议 审批 备案6部门负责人及集团任命、派驻人员人力资源主管领导 - -董事长 办公会 董事长 人力资源部其他人员 调入部门主 管领导 调出部门 负责人 调入部门 负责人 人力资源部及主管领导 董事长 人力资源部调动流程:员工个人填写岗位调动审批表 ,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被调动人办理工作交接后到新部门报到。3.调动原则(1)人员调动应坚持职业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公司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2)人员调动必须在规定的编制内且有相应的职位空缺时进行。(3)人员跨部门调动必须经调出部门、
7、调入部门、员工三方协商一致并逐级审批通过方可执行。(4)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不得携原下属员工或鼓励、暗示下属员工随其调动。如无特殊原因,员工不得要求随原上级进行调动。(5)在其他单位被开除、辞退人员,不得以调动、新招聘入职等形式重新在公司上岗工作。74.调令权力如有因工作需要等特殊情况,在各中心部门、业务单位、全资/控股及具有管理权限的公司范围内,集团人力资源部经逐级审批后可不与部门及个人协调,直接下发调令 ,进行人事工作调整,不再填写岗位调动审批表 。5.调动工作交接员工接到人力资源部门调动通知后,无特殊情况者,集团中层及以上人员应于 1 个月内,其他人员应于 10 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
8、部门报到。6.调动薪酬核算正式调动(以审批时间为准)之前的工资部分由原部门按原工资标准计算发放,之后的工资部分由调入部门按新工资标准计算发放。7.调动试用期管理员工岗位调整后 2 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新岗位任职要求的,用人单位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并有权通过人力资源部将其退回原部门或做待岗、辞退等其它处置。8.管理责任8(1)通过内部招聘/竞聘,并经人力资源部公示录用的员工,原单位及其本人应及时按照上述调动流程办理人事调动手续。(2)各单位不得擅自接收其它单位的除名、停职、待岗以及擅自离岗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且符合公司用人条件的,必须由用人单位提交用人申请报人力资源部履行人事手续后方
9、可任用。(3)未按照相关流程审批,以及没有调动手续擅自调动的,视为无效,出现擅自调动的,对调动人原属单位负责人进行每人次 1000 元的处罚,直接由人力资源部从工资中扣除。(4)用人单位接收未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人员的,对负责人进行每人次 2000元罚资源部从工资中扣除。八、任免管理集团人事任免,由相关人员提名并填写任免审批表 ,逐级审批后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执行,具体如下:职位 提名 审核 审议 审批 执行集团高管 人力资源 主管领导 董事长办公会 董事会 董事长 人力资源部中心部门、业务单位、 分管领导 人力资源部 及主管领导 董事长办公会 董事长 人力资源部9所属公司正职人员中心部门、业务单位
10、所属公司副职人员 部门正职 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 及主管领导 董事长 人力资源部中心部门主管、业务单位部门负责人部门正职 分管领导 人力资源部 及主管领导 董事长 人力资源部3.各业务单位、下属公司人事任免业务单位、下属公司其他人员人事任免按照各业务单位、各公司内部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九、待岗与转岗1.对中心部门、业务单位人员及集团派驻人员,用人单位可依据业绩考评与使用情况填写退用申请表 ,经集团批准后退回集团,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辞退或待岗处理。2.对于待岗人员,集团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待岗工资并予以培训,培训合格后根据集团用人情况填写待岗人员使用审批表 ,进行转岗、定薪。3.在编
11、及两台聘用人员,原则上不得退回集团。十一、离职管理员工离职包括辞职、辞退与开除、调离等形式。101.离职审批权限制表 会签 审核 1 审核 2 审批 执行人力资源部 用人部门与 人力资源部 用人部门主管领导 人力资源主管领导 董事长 人力资源部2.离职管理流程(1)离职人员提前 1 个月时间提交离职报告、填写离职审批表 ,按权限审核、审批;(2)离职人员与交接人员填写工作交接清单 ,退还公司财物、交接工作,并经由经营管理中心、财务部审核;(3)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人力资源部核算其工资,解除劳动关系,办理人事关系、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4.辞退与开除(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予以辞退:a.新招收人员或新引进专业人才、大专院校毕业生、管理人员试用不合格者;b.员工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或绩效考评较差,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