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办理 出入境业务涉外单位备案 指南 一、申请条件 有聘雇或邀请境外人员的深圳企事业单位。 二、申请方式 由备案单位的涉外联络员携带申请资料到出入境部门办理。 三、申请资料 (一)填写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业务涉外单位备案表一式两份,需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公章; (二)法人代 表长期不 在深的, 法人代表 可出具固定 格式的委 托书(模 板可在我 局官网 下载)授权其他负责人签名; (三) 营业执照或其它登记证明,核原件,交复印件; (四) 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交复印件(如已换领三证合一新执照的,可 不提交); (五)在深圳信用网( )上打印的单位的公共信用信息资料,盖单位公章(不属深圳
2、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单位,可以不打印); (六)单位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 非纳税单位 无法提交的,提供书面说明) (七)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八 )涉外联络员(须是本单位人员并购买本单位社保)近二个月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须带有核查授权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如属代表处等员工,社保由人力资源派遣公司代缴的,还须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该员工是本单位员工的证明, 并盖本单位和代缴社保单位的公章。 ( 九 )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 ( 十 )公安机关对申请表上的法人或负责人签名有异议的,可要求法人或负责人本人到公安机关进行面签,不能到场面签的不予备案。
3、四、 受理机关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 4016 号) 五、办结时限 如材料齐全的可当 场办结并签发涉外单位备案本,如需转调查的,暂不签发涉外单位备案本,单位办理各项业务时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办理。 六、注意事项 (一) 对冒充法人或负责人签名的单位,公安机关将把该单位列入失信企业(单位)名录, 对该单位以后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进行限制或拒签。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 备案有效期为一年,重新备案时提交上述同样资料。备案有效期内,可凭此涉外单位备案本,在我局办理或领取本单位的外国人及台湾居民出入境证件(须申请人亲自到场办理的除外); (三)办证时,出示涉
4、外单位备案本提交复印件可免于提交营业执照或其它登记证书等证件; (四)取证时,出示涉外单位备案本,可以代取; (五)一个单位可以备案 2名涉外联络员; (六)为更好地办理出入境业务,请 各单位及早如实申报备案。有不实申报或其它不良情况的,公安出入境部门会降低其信用等级。对信誉良好的,可以提升其信用等级,享受签证便利。 七、涉外联络员职责 (一)协助所在单位接待本单位聘用的常住及临时来华境外人员(包括外国人、台湾居民等),办理签证、停留居留证件和台胞证手续; (二)协助和督促所在单位的境外人员,在入境后 24 小时内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当签证 /居留许可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到居住地
5、派出所进行信息变更; (三)掌握了解所在单位接待的所有境外人员的基本信息,及时向所在单位中方领导、辖区公 安外管部门反映,并建立健全的外国人管理档案; (四)熟练掌握办事须知和流程,向所在单位的境外人员宣传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涉外案件查处和安全保卫工作; (五)遵守境外人员办证业务网上预约制度,办理境外人员等业务需提前做网上预约; (六)如联络员更换需要做好变更备案工作。 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办证信息或查询办证结果,可以到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现场咨询或选择下列方式: 1、咨询热线: 84465490; 2、登录 深圳市 公安局民生警务平台 : 2 深圳市 公安局 出
6、入境 业务涉外单位备案表 ( 本表除法人签名单位盖章外, 内容须电脑打印,正反两页, 一式两份 ) 编号: 单位名称 法 定 代表 人 /负责人 单位地址 身份证件号码 (或护照号码) 实际办公地址 所属派出所 单位电话 手机号码 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金(万元) 涉外联络员情况 1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手机 电子邮箱 2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手机 电子邮箱 填写 本单位上一年度纳税 及办理外国人签证 证件情况 年份 纳税额(万元) 工作类(人) 学习类(人) 签证(人) 家属类(人) 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名 及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以下由民警填写 备案民警签名 备案印章 备案日期 请受理民警每办一证,在表格内划一笔,每五笔一个正字。 工作居留 家属居留 签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