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 各相关企业: 从 2010年 2月开始,我局直接受理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的申请,并可审核出具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书。但原在佛山市外经贸局和省外经贸厅已登记的合同进行变更还需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申请。请企业参照以下事项进行办理: 一、技术进出口管理的法理依据 (一)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下称 管理条例 ) (二)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下称 管理办法 ) (三)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及目录 (四)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及目录 (五)商务部技术进出口信息管理系统 限制类技术进出口合同在省外经贸厅办理登记,各市只能办理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的登记。 二、技术进出口
2、的定义 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第 2条规定,技术进出口是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 注: “商务部技术进出口信息管理系统 ”中对港澳台的技术转移认定为技术进出口,技术来源地(转移地)不能选择中国。 三、技术进出口的分类 1、 专利技术的许可或转让、专有技术的许可或转让(专利及专有技术的区分在于是否拥有专利证书。); 2、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3、计算机软件的进口;(若为出口,则需在软件出口系统中填报) 4、与专利、专有技术许可转让相关联的商标许可(需在数据表中明确
3、商标费的提成比例); 5、涉及专利、专有技术许可转让或技术咨询、服务内容之一的合资生产、合作生产; 6、为实施相关技术转让或服务而进出口的成套设备、关键设备; 7、其他方式的进出口。 四、办理进出口合同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根据管理条例第 18条 及省外经贸厅的技术进口合同管理指导意见等 ,凡申请办理技术进口合同登记的企业,应首先进入 “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的技术贸易 管理 信息 系统网上填写有关信息并提交。网上信息成功提交后 再 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材料需盖企业公章) (一) 新办合同登记 1、 自由进口或(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申请书 ; ( 原件 ) 申请书必须详细说明合同的主要内容,
4、包括技术 内容 、合同期限 、支付方式及 合同金额、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等。 2、 自由进口或(出口)技术合同原件副本 ; ( 加盖骑缝章 ) 根据 “合同审查原则 ”第 4条,合同副本就是除签约双方所持 的合同(即正本)以外的合同,所有合同副本都是有双方代表签字的。有些合同正本,在签订合同时会在合同的第一页右上角盖上 “正本 ”字样的印章。副本不是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一律不能作为副本报送且一般不受理。 如果合同原件是英文的,企业要提交合同的英文原件、中文译本和 “声明 ”,合同的中文译本不需要第三方认定。 “声明 ”的主要内容是:我司与 xxx 公司于 xx 年 x 月 x 日签订了 xxx 合同
5、。该合同原件是英文的,我司在办理技术进 (出 )口合同登记时提交的合同中文译本意思与合同英文原件一致,请外经贸部门按照我司提交的合同中文译本审核合同条 款。如果因合同中文译本的意思与英文原件不一致,导致技术进 (出 )口合同登记出现错误,错误后果由我司承担。 3、 网上打印的 技术进口或(出口)合同申请表 及 技术进 (出 )口合同数据表 ; ( 原件 ) 申请表中的 “负责人 ”要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不能盖私章),若由其他负责人签字,应附上法人代表亲自签署的授权书。 4、 签约双方法律地位证明文件 ; ( 复印件 ) 签约中方提交营业执照 及 外商投资批准证书 (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
6、 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签约外方提交商业登记证明(复印件和中文翻译件)。 5、 三资企业还需提交合同 、 章程( 复印件 )(内资企业只提供章程) ; 6、 支付技术转让费或提成费的合同需提交专项审计报告( 原件 ) 、 支付技术提成费的情况表( 原件 , 内容包括:产品名称、销售金额、扣除费用、净销售额、提成比率、支付金额、 币别单位等) 、技术供方开具的有关费用的发票( 复印件 )。 7、企业申请支付技术服务费或援助费,要提交以下材料: 技术服务费或援助费明细表( 原件 ),内容主要有:技术供方派遣技术援助的人员姓名、技术援助起止日期、根据合同条款计算的服务或援助费用、往返机票费、交
7、通费、住宿费等 ; 技术供方开具的技术服务费或援助费发票 和明细表 ( 复印件 ) ; 注: 技术服务或援助是指技术供方派遣技术人员在一定的时间(短期,半年以内)、一定的范围内(在技术受方国内或在技术供方国内)完成的一项工作,即对技术受方进行的技术服务或援助,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技术服务如连续超过半年就应当作为劳务服务,不属于技术进口合同范畴。) 8、 技术供方的专利证书( 复印件 )。如果是专利技术的转让或许可合同(专利技术指在相关的国家专利管理部门获得了专利权的,受到有关国家的专利法律保护的技术。),还需提供技术供方的专利证书,以审查专利的时效性。同时, 专利转让或许可合同的
8、有效期和保密期不能超过专利有效期。 9、 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变更合同技术费用 需提交以下资料(在我局变更的提交一份,在市局或省 厅 变更的提交两份) 1、技术进口合同数据变更申请书(申请书中要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原件) ; 2、网上打印的技术进口合同数据变更记录表( 原件) ; 3、 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复印件和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复印件; 4、 有银行售付汇记录证明已支付上一次有关费用的技术进口合同数据变更记录表复印件; 5、专项审计报告(指支付方式为提成的 合同)( 原件 )、支付技术提成费的情况表( 原件 , 内容包括:产品名称、销售金额、扣除费用、净销售额、提成比率、
9、支付金额、 币别单位等) 、 技术供方开具的有关费用的发票( 复印件 ); 6、 营业执照 副本; (复印件) 7、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 (外商投资企业提交,复印件) 8、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内资企业提交,复印件) 9、 自由进口或(出口)技术合同 复印件; ( 加盖骑缝章 ) 10、 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 登记合同其他变更 需根据实际变更内容提交以下资料中对应的资 料(在我局变更的提交一份,在市局或省厅变更的提交两份) 1、 技术进口或(出口)企业申请合同变更申请书(加盖公章) 2、 合同双方签订的变更协议书 (副本) 3、 政府部门的
10、有关变更批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签约双方法律地位证明文件 ; ( 复印件 ) 签约中方提交 经 营业执照 及 外商投资批准证书 (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 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签约外方提交商业登记证明(复印件和中文翻译件)。 5、 原合同登记证书、数据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6、 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五、技术进 (出 )口合同的主要内容 根据管理 办法第 10条,技术进 (出 )口合同登记的主要内容为: 1、合同号 2、合同名称 3、技术供方 4、技术受方 5、技术使用方 6、合同概况 7、合同金额 8、支付方式 9、合同有效期 六、技术进 (出 )口合同登记的时间规
11、定 根据管理办法第 6条,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在合同生效(管理办法第 3条规定,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后 60天内办理合同登记手续,支付方式为提成的合同除外。 根据管理办法第 7条,支付方式为提成的合同,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 在首次提成基准金额形成后 60天内(或审计报告生成的 60天内),履行合同登记手续,并在以后每次提成基准金额形成后,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在办理登记和变更手续时,应提供提成基准金额的相关证明文件。 七、技术进口合同有关费用的支付方式 根据省厅技术进口合同管理指导意见,一般情况下有三种支付方式:一次总付、入门费加提成费、按进度支付。 (一 )一次总
12、付或按进度支付 按照惯例,一般委托设计合同、软件进口合同会采取一次总付或按进度支付的方式。这两类合同按惯例一般不允许选择入门费加提成费 的方式。 采取一次总付的合同,一次总付完费用后,该合同以后就不能再支付任何费用了。 委托设计等一些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合同多采用按进度支付技术费的方式。 (二 )入门费加提成费 根据省厅合同审查原则第 5条,按规定,除技术转让及许可合同允许支付入门费及提成费外,其他合同只能采取固定费用,不能收取提成费。 在合同中双方要明确是按每年支付还是按每半年支付提成费用。 在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中,若按每年支付,则 “提成年限 ”填 1年,金额也是 1年发生的金额;若按每半年
13、支付,则 “提成年限 ”填 0.5年,金额也是 0.5年发生的金额。 (三 )技术援助、服务合同,一般不按提成 方式进行支付,可采取一次性支付或分次支付。如软件的购买只能一次性支付或分次支付。 八、其他 注意事项: 1、签订的技术进口合同的支付方式是入门费加提成的企业。 根据国际惯例,入门费是在签定合同后,支付提成费前由技术受方公司支付的相当于定金性质的费用。因此对已支付技术提成费,但未支付入门费的技术进口合同,在变更技术提成费数据表时(即第二年申请时),其未付的入门费额度一律作废,只给予变更登记提成费。 2、对已办理技术进口合同登记,但几 年都无支付技术提成费,于若干年后,却要求变更增加新年
14、度的技术提成费的企业。按省外经贸厅要求,技术进口提成费应每年支付,故凡逾期未支付的技术进口合同,一律取消其付汇额度。 3、技术合同的名称不能简单写为“技术合同”,应为“ xx 技术合同”,“ xx 代表技术”的简称。合同一定要有企业自定义的 8位以内的合同号。 4、合同必须注明签约的地点和时间、仲裁机构。 5、技术如有侵权行为,应由技术的供方承担侵权责任。且中方对技术的改进必须被允许申请专利。 6、税金的支付。在境内应由中方承担的税项由中方承担,应由外方承担的税项由 外方承担,在境外需支付的税项全部由外方承担。中方可代外方缴纳中国的税项,但需在支付技术使用费中扣除。 7、 专利合同要提供相关专
15、利文件并审查专利的时效性。专利合同的保密期不能超过专利有效期。 8、 合同不能有自动延期条款,只认定合同中确定的具体的合同期限。 9、 以提成来支付技术费用的合同,提成率一般不能超过 5%。 10、在线填写申请数据时,必须注意提交时所选择的发送单位。如原在广东省登记的合同进行变更,发送单位必须选广东省;如原在佛山登记的合同进行变更,发送单位必须为佛山市;如在顺德区登记的合同进行变更,发送 单位必须为顺德区。 11、如前一年企业申请的付汇额度未用完,请扣减剩余未支付的付汇额度再申请当年的技术费用。 12、 首次使用 技术贸易 管理 信息系统 的企业 应首先进入 “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 http:/ 申请统一平台账号, 然后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后,增加应用选择“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填写企业注册信息, 企业注册时审核部门选择所在地商务部门, 待当地商务部门审核通过即可使用该系统进行技术合同登记。 ( 技术贸易信息系统 客服电话为 010-67870108转 1转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