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嘉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嘉安办字 2017 7 号 关于印发嘉祥县培育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小微标杆企业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嘉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各小微企业: 为贯彻落实好省、市关于做好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要求,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培育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小微标杆企业工作的通知(济安办字【 2017】13号),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嘉祥县培育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小微标杆企业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 们,望各镇街(开发区)、行业监管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嘉祥县 安全生产委员会 办公室 2017
2、年 5 月 2 日 2 嘉祥县培育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小微标杆企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提高我县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按照济宁市关于做好培育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小微标杆企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县积极培育一批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方面工作基础较好的小微标杆企业。 一、培育范围与目标 根据我 县产业机构,重点在机械制造、食品加工、饲料加工、冷库冷藏、建筑施工、建材、水泥制品、木材加工、家具制造、畜牧饲养、生物医药、化工新材料、加油站、纺织、加气站、包装制品、印刷、货运物流、超市、旅游景点、邮政快递、住宿餐饮、游乐
3、场所、物业管理、商务服务业等行业内进行培育,每个行业培育一家小微标杆企业。 二、实施步骤 (一)明确目标,确定重点( 4 月 10 日至 5 月 7 日)。 各镇街(开发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 从“一县一册”中选定或者从 2016年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企业中选取基础条件较好或 经短期培育能达到两个体系建设要求的企业, 县安办发挥统筹作用,各镇街(开发区)、各行业 监 管部门发挥推荐作用,共同筛选,确定重点培育小微标 3 杆企业名单,于 5月 7 日前将小微标杆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 1)和汇总表(附件 2)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同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强化培训,确
4、保效果( 5 月 8 日至 5 月 14 日)。 各行业 监 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两个体系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必须抓好培训工作,普及理论知识,传授工作方法 ,要结合本行业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实际,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培训计划,突出培训重点,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的专题培训 ,确保两个体系建设的培训效果。 (三)专家指导,确保质量( 5 月 15 日至 6 月 30 日)。 两个体系建设是一项创新性强、技术复杂的系统工程,可邀请高层次、高水平的专家或者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各镇街(开发区)、行业监管部门也要明确专业人员和技术力量靠上,指导标杆企业形成高标准、可复制的、完整的安全生产风
5、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工作内容 企业要建立和实施“双重预防机制”,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各镇街(开发区)要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督促行业内企业要按步骤、按标准 落实好以下工作。 (一)排查风险点。 企业要制定具体的培训方案,动员全体员工开展查找身边风险活动,要全方位、全过程排查本企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包括生产系统、设备设施、输送管线、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矿山采空区、施工场所、城市垃圾堆场、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目前未建立制度、标准 4 的,可参考矿山、化工、工贸等行业领域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指南(简称指南,详见嘉祥县安监局网站) (二)确
6、定风险等级。 企业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级,先确定风险类别(泄漏、火灾、爆炸、中毒、坍塌、坠落等危险因素和高温、粉 尘、有毒物质等有害因素),然后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将风险分为 1、 2、 3、 4级( 1级最危险,依次降低)。 分级方法:以“作业条件风险程度评价法”举例。风险点的风险程度 R(按乘积分为 1-5级) =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S=MES(即控制措施的状态对应的分数值 M*暴露频繁程度或频次对应的分数值 E*事故的可能后果对应的分数值 S) 本阶段企业需形成的资料:公司作业岗位清单、岗位作业内容清单、公司风险点辨识标准、公司风险点辨识结果信息统计表、公司风险
7、点风险评价原始信息表、公司风险等 级分布信息表(具体格式可参考指南)。 (三)明确管控措施。 企业针对风险类别和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管控层级(公司、车间、班组、岗位),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具体的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物理工程措施、在线监测措施、视频监控措施、自动化控制措施、应急管理措施等),形成“一企一册”(附件 3),按照时间节点到 辖区政府(街道)、开发区管委会以及行业 监管部门备案。 (四)风险公告警示。 公布本企业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让每名员工都了解风险点的基 5 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对 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标明本岗位
8、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应急设备设施和撤离通道等。同时,将风险点的有关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告知相邻企业单位。 (五)排查消除隐患。 企业要针对各个风险点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和清单,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各设备设施排查范围和要求,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 本阶段企业需形成的资料:各种安全 检查表(可按专业、检查层级、或时间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隐患排查治理公示隐患排查治理通知单一般隐患或重大隐患登记及
9、整改销号审批表、事故隐患分类汇总表(具体格式可参考指南)。 (六)加强应急管理。 企业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有关应急预案相衔接。企业要建立专 (兼 )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重点岗位要制定应急处置卡,每 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经常性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6 (七)防控职业危害。 企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明示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
10、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作业现场要配备职业危害防护装备,定期检查更新。要依法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防护用品用具,并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要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定期组织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现状评价,切实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八)对接信息平台。 根据两个体系运行情况,企业进一步修订完善,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建立动态的风险档案。在信息平台建成后,按照省、市统一要求,组织安装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客户端,及时上传至信息平台。必要时,对重大风险点及其重要控制措施的关键参数进行在线实时监测监控,实现我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与省、市
11、两个体系信息系统的有效衔接。 四、责任分工 按照行业监管与属地监管“条块”相结合的方式,各镇街(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的中小微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 指导行业内企业开展好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县商务局负责:超市、住宿餐饮、商务服务业行业; 县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加气站、物业管理行业; 县交运局负责:货运物流行业; 县食药局负责:食品加工、生物医药行业; 7 县畜牧局负责:畜牧饲养、饲料加工行业; 县林业局负责:木材加工、家具制造行业; 县安监局负责:机械制造、水泥制品、冷冻冷藏、加油站、化工新材料、建材、纺织、包装
12、制品行业; 县旅游局负责:旅游景点、游乐场所行业; 县邮政局负责:邮政快递行业; 县文化执法局负责:印刷行业 ; 县园林环卫局负责:园林绿化行业; 各镇 街安监办 、开发区 环安局 负责:辖区内机械制造、水泥制品、冷冻冷藏、加油站、化工新材料、建材、纺织、包装制品行业企业的小微标杆企业培育工作。 五、有关要求 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是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各镇街(开发区)、 各行业监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小微标杆企业培育工作,要结合小微企业的行业特点,抓紧制定相关行业小微企业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指南,用于指导同行业同类型小微企业排查安全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明确
13、管控层级,落实岗位任务,细化管控 措施,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断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并于每月 20日前将辖区内、行业内的企业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点“一企一册”报备情况统计表(附件 4)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 8 联系人:刘杰 联系电话: 15653756056 电子邮箱: 附件: 1、培育小微标杆企业基本情况表 2、培育小微标杆企业汇总表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点名册(一企一册) 4、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点“一企一册” 报备情况统计表 2017年 5 月 2 日 9 附件 1: 小微标杆企业基本情况表 县(市、区)安委会(盖章) 填报时间: 企业名称 地 址 两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专职安全 管理人员数 员工人数 行业类别 (注明企业门类) 标准化级别 企业概况 (请注明企业规模、主要工艺、设备设施, 主要产品及产量等,可附页) 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行情况 (可附页)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 2: 小微标杆企业汇 总表 县(市、区)政府安委会(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企业名称 行业 门类 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 属地监管政府 行业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