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8 屆 創意好點子發想競賽 【 報名表 】 作品 名稱 學號 姓名 系所 /班級 手機 E-mail (聯絡人為組長請必填聯絡資料 ) 組長 (一 ) 通訊地址 組員 (二 ) 組員 (三 ) 組員 (四 ) 組員(五 ) 指導老師 /業師 (若無則免填 ) 智慧財產權聲明書 茲保證遵守 第 8 屆 創意好點子發想競賽 參賽辦法 之各項規定,並保證報名表填具之內容及提供之各項資料均正確無誤,參賽作品確係本人之原創設計,如發生仿冒,抄襲情事者 ,願負起相關法律責任。 此致 朝陽科技大學 產學合作處 創意 創業發展 中心 簽章: ( 團體組共同作者皆需簽名 )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第 8
2、屆 創意好點子發想競賽 【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告知暨同意書 】 本單位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條規定 , 於競賽舉辦期間蒐集您的個人資料時告知下列事項: 一、 蒐集之機關名稱 : 朝陽科技 大學 產學合作處創意創業發展中心 二、 蒐集之目的:本 單位 蒐集您個人資料的目的係為進行 創意競賽 工作業管理。法定之特定目的為: 118 智慧財產權、光碟管理及其他相關行政 三、 蒐集個人資料類別:識別類 (C001)、特徵類( C011、 C012、 C013)、教育、考選、技術或其他專業( C051)。 四、 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1、 本校將於台灣地區 (包括澎湖、門及馬祖等地區
3、 )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利用期間為 蒐集日起保存五年,逾左列保存期限期後,本中心即停止處理、利用或刪除之。 2、 利用方式及對象: 在不違反蒐集目的的前提下,以 網際網路、電子郵件、書面 、 傳真 及其他合法方式利用之 。 五、 個人 資料之權利及權益:您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條就您的個人資料行使請求查閱、補充、更正、製給複製本及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及請求刪除等權利,行使方式請洽本校 產學合作處創意創業發展中心 。 六、 本校於蒐集您的個人資料時,如有欄位未填寫, 本 單位 可能無法對您提供完整的服務,亦可能無法維護您的權益。 本人已詳細閱讀上列告知事項且完全明瞭其內容 簽名: ( 團體組共同作者皆需簽名 ) 日期:中華民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