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和学校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鼓励和支持基层党组织探索和创新党建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学校党支部研究决定下拨党建活动经费。党建活动经费是基层党组织用于开展党建活动的专项经费。经费的合理规范使用是加强我校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力保障。为此,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章 经费来源第二条 学校党支部的党建活动专项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每年 10000 元,当年结余的经费自动转入到下年经费中。第三章 经费使用原则第三条 立足实际、专款专用原则。党建活动经费要确保用于加强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丰富组织生活、创新党建方式手段、表彰先进和服务党员等方面的工作和活动。要确保经费严格按照使用范围使
2、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占用。第四条 统筹安排、量入为出原则。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由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并适当向创新活动项目的党支部倾斜。经费使用要按照预算先行,量入为出的原则,坚持厉行节约。第四章 经费使用范围第五条 党建活动经费必须用于党建活动,其具体使用范围为:(一)培训党员; (二)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等;(三)开展党员服务活动所需支出;(四)开展党员集体活动的必要支出,如开展党员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的资料费、门票费、车费等;(五)优秀党员的表彰、奖励;(六)慰问、补助特困党员;(七)开展工作所需的日常开支。第六条 组织的集体活动或服务活动需具备以下特点:(一)能够结合时代背景和当前形势,符合党的指导思想和方针要求;(二)活动目的和内容明确,形式生动、新颖,并能与部门工作紧密融合;(三)活动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使党员从中受到教育和启发,使群众满意,并有利于改进工作。第五章 经费管理第七条 党建活动经费是基层党组织活动的专项经费,由支部书记统筹协调,严格把关。第八条 党建活动费用报销手续的办理按学校财务相关制度规定执行。第九条 建立专用账册制度。使用经费时,必须将开支项目逐一登记。第十条 建立报告制度。党总支应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活动经费的收入、开支情况。第五章 附则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二一七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