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支部成员工作职责党支部书记职责党支部书记是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由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主持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4.经常与
2、党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党、政、工、团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5.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党支部组织委员职责党支部的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3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另外,不设纪检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律方面的工作,一般也由组织委员负责。党支部宣传委员职责党支部的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
4、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党小组长职责党小组长是党小组的负责人,是党的基层工作骨干。党小组长一般由所在党小组的党员推选产生,也可由党支部指定,但应是正式党员。党小组长的职责是:按照党支部的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组织党员贯彻执行支部的决定和上级指示,分配党员的工作,指导党员的活动;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做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本小组的情况;按时收缴党费。
5、党费收缴工作任务与要求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对于提高党员党性观念和组织观念,具有重要意义。党员能否按时交纳党费,不仅是衡量党员党性观念的一个标准,也是反映基层党组织自身状况和党员教育管理成效的一个重要方面。要建立健全并坚持党费收缴工作的各项制度,支部要教育党员自觉地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精神向所在党的支部交纳党费。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比例收缴党费,不得随意降低党员个人交纳党费的标准。党费管理人员调整时,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党支部要在年终时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1.党费应按月交纳,一般由党员本人亲自交,不能一次交几个月甚
6、至一年的党费。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预交、补交,但预交、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2.党支部收缴党费的日常工作通常由组织委员负责。党员人数多的支部,由党小组长收齐后交组织委员。组织委员外出时,支部应安排其他委员代管。未设立支委会的支部,由支部指定一名党员负责收缴。3.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凡有固定收入的党员,以每月固定收入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