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简单 】请根据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断下列选项属于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是:A.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B.恐怖活动案件C.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案件D.外国人犯罪的普通刑事案件2.【 中等难度 】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是:A.甲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B.乙组织武装叛乱案C.丙故意杀人案D.丁故意泄露军事秘密案3.【 真题难度 】下列关于刑事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说法错误的是:A.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均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B.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如果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可以由基层人民法院一审C.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D.最高人民法院认
2、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可由其一审参考答案:1.【 答案 】AB【解析】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故 AB 选项正确,C 选项错误。 D 选项外国人犯罪的普通刑事案件这次修改从中院管辖的一审案件中拿掉了,所以此错误不当选。【陷阱分析】刑诉中有多处规定只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和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也有多处规定除了规定这两种案件以外,还规定了其他类型案件,要比较记忆,比较后记准,记牢。 2.【 答案 】BC【解析】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
3、)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是指故意危害我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包括:1)背叛国家罪;2)分裂国家罪;3)煽动分裂国家罪;4)武装叛乱、暴乱罪;5)颠覆国家政权罪;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8)投敌叛变罪;9)叛逃罪;10)间谍罪;1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12)资敌罪。一共12 个罪名。所以 B 选项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当选。A 选项属于刑法分则渎职类犯罪,D 选项属于军人违反职责罪,都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所以不当选。C 选项属
4、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所以,也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陷阱分析】记住了法条的规定,只是掌握了法条的表层知识,考生还要掌握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管辖的这几类案件具体包括哪些情形。3.【 答案 】ABCD【解析】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该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 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 )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该法第21 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该法第2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
5、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刑诉法规定的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是对最低级别的控制,如果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具有全省性的重大刑事,那就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所以 A 选项错误,错在“均”字上,太绝对了。级别法院的管辖,特别是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法定的,也是确定的。跟个案的犯罪情节及社会危险大小没有关系,也即只要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即使犯罪情节比较轻,社会危险性不大,也不能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所以 B 选项错误。根据刑诉法第19至22 条的规定,可以确定 CD 两个选项错误。这两个选项考的是和民诉级别管辖的比较。 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
6、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该法第20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该法第21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 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CD 两个选项如果放在民诉中,就是正确的,而在刑诉中,却是错误的。【陷阱分析】准确记忆某一个知识点比较容易,但是把众多知识放在一起,考生就容易感到事实而非、模棱两可,这样的地方正是命题老师青睐之处。1.【 简单 】请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判断下列关于委托辩护人的说法错误的是A.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
7、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B.在侦查和审查起诉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在审判阶段,可以委托律师或非律师辩护人C.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亲属代为委托辩护D.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三日内,应当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2.【 中等难度 】请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断下列关于法律援助的说法正确的是: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办案机关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B.涉案人员只有到了审判阶段,法院才有义务为其提供法律援助C.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
8、律师为其辩护D.被告人是可能判处无期徒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为其提供法律援助3.【 真题难度 】请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判断下列选项属于侦查机关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有A.犯罪嫌疑人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B.被告人人是又聋又哑的人C.被告人犯罪时不满18 周岁的人D.被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参考答案:1.【 答案 】ABCD【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所以 A 选项当选,因为”第一次讯问后“中的”后“字没有去掉,这是原刑诉法的规定,也是在刑诉修改一
9、读稿和二读稿中的规定。B 选项当选,因为只有在侦查阶段委托辩护人的限制于律师,而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可以委托律师和非律师辩护人。该条第3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故 C 选项当选,因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其亲属可以委托辩护人是原刑诉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和新法抵触而不再具有效力。该条第2款规定,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该条第4款规定,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故 D 选项当选,因为公检法和律师对告知的时间要求是不一样的。【陷阱分析】修改中细微的改动是小心。如 A 项 C 项。法条掌握要精准,注意相似易混淆处,如 BD 项。本题虽标为简单,是因为他只考查了一个法条,不具有综合性,但从考查的细致度上来说,其是有一定的难度,稍不留心,就会掉入陷阱,或者是刚脱离虎口却又掉入狼群。四个选项,哪一个不留神,就会前功尽弃。2.【 答案 】D【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
11、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故 A 选项错误,其错在此种情况下,谁向法律援助机构提申请没有记清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陷阱分析】A 选项的套路或者说表达方式是原刑诉法“可以指定辩护”的规
12、定,现在取消了这样的规定。BCD 三个选项考查的就是对原刑诉法在法律援助方式、阶段和对象的变化。我们在记忆修改的刑诉法时,要把脑中的旧刑诉法知识清空,方法就是一遍又一遍的看刑诉法典,特别对修增条款做记号,多看几遍,直到成竹在胸。慢慢清晰的新修增内容会扫除你的很多障碍。3.【 答案 】A【解析】要想作对该题,在掌握具体的法条内容前,还要掌握涉案人在刑事诉讼程序各阶段的称谓: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称为犯罪嫌疑人;在审判阶段称为被告人;在执行阶段称为罪犯。根据题干提示信息,说明本案是在侦查阶段,所以不存在被告人的说法,故 BC 选项通过这个刑诉常识就可以排除。这一点也是刑诉真题多次考查过的。另外,如果
13、把 B 项中被告人换成犯罪嫌疑人,本题就是正确的,尽管法条的规定是盲聋哑具其一即可,但此处是又聋又哑,那不更应该提供法律援助吗。还需要说明的,即便是 C 项换成了犯罪嫌疑人,本题还是错误的,错在不是“犯罪时”而是“侦查机关办理案件时” 。在刑事诉讼中,对未成年人权利的保护看的是程序进程中的年龄,而不是犯罪时的年龄,但有两处例外:1)未成年人刑事污点消除制度适用于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未成年;2)就是少年法庭审理的案件。另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2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1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所以 A 选项当选,因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就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该法第28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所以 D 选项不当选。因为此类案件就不存在侦查机关,只有在法院有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根据选项 A 所涉知识,总结一刑法知识点,便于考生集中掌握这些因为大家复习时间紧、任务重,想理清却又可能理不清的
15、问题:对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可作如下分类: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即行为人对刑法规定的所有犯罪都具有辨认控制能力。根据刑法规定,已满16 周岁并且精神正常的人,都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2)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即行为人对刑法规定的特定严重犯罪具有辨认控制能力。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是有相对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只对故意杀人等8种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3)减轻刑事责任能力,即行为人由于年龄关系而对犯罪行为的辨认控制能力低于正常人。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并且精神正常的人,属于减轻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对于身体残病的人,刑法只对又聋又哑或者盲人的刑事责任从轻、减轻或
16、者免除处罚。4)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即行为人由于精神障碍而对犯罪行为的辨认控制能力明显减弱或者减低。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但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5)无刑事责任能力,即行为人对一切犯罪都没有辨认控制能力。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法律认定他们一律没有刑事责任能力;二是行为人虽然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但由于精神病而对一切犯罪不具有辨认、控制能力。【陷阱分析】该题综合性很强,并且前三个选项都有一定的难度。1.【 简单 】下列主体中,有权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办案人员回避的有:A.当事人B.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及近亲属C.辩护D.诉讼代理人2.【
17、中等难度 】某绑架致人死亡案,被告人甲刚满15周岁,其委托了一名律师乙作为辩护人,被害人丙(刚满18 周岁 )委托他的一个朋友丁作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判阶段,如果发现某法官担任过本案的证人,有权申请其回避的主体有:A.甲B.乙C.丙的父亲D.丁3.【 真题 难度】甲涉嫌报复陷害罪被立案侦查。甲以该案侦查人员王某与被害人存在近亲属关系为由,提出回避申请。对此,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王某只能以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的申请B.作出回避决定以前,王某不能停止案件的侦查工作C.王某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D.如甲的回避申请被驳回,甲委托的辩护人有权申请复议一次参考答案:1.【 答案 】ACD【解析】修改后
18、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所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结合本题,甲是当事人,而丙的父亲不是法定代理人,因为丙已经已满18周岁了,所以 A 当选,B 不当选,因为近亲属无权申请回避。该法第31 条第2款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乙是辩护人,丁是诉讼代理人,所以
19、CD 选项当选。【陷阱分析】在刑事诉讼中,哪些规定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人有权”哪些规定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及其近亲属都有权”容易混淆。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能申请回避和复议,是这次修改新增加内容,注意掌握。2.【 答案 】ABD【解析】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所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结合本题,甲是当事人,而丙的父亲不是法定代理人,因为丙已经已满18周岁了,所以 A 当选,C 不当选。该法第31条第2款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乙是辩护人,丁是诉
20、讼代理人,所以 BD 选项当选。【陷阱分析】法定代理人只会在当事人为已满14不满18周岁或精神病人时才存在,丙已经是成年人了,丙父亲的身份从丙满18周岁的第二天起,由法定代理人变更为近亲属。另外,刑诉法第31条规定的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所以无论他们是律师还是非律师,都有权申请回避,这也是很多考生容易识别不清的地方。3.【 答案 】AC【解析】根据最高法解释第24条, 最高检规则第21条以及公安部规定的内容,司法工作人员自行回避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所以 A 选项当选,过于决定。本案正处于侦查阶段,申请回避不停止侦查,而到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申请回避的,检察院
21、和法院要让被申请回避人员停止工作,所以 B 选项不当选。本案是报复陷害案,根据立案管辖的规定,其归检察院管辖,所以,王某的回避应当由检察院检察长决定,故 C 项当选。这次刑诉修改,增加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驳回回避申请的,其都可以复议一次。所以 D 选项不当选。【陷阱分析】大家普遍认为,在刑诉中,公检法为一定行为一般都要用书面形式,所以容易被这样个别的、特殊的规定所蒙蔽。在回避决定作出前,公安机关与检察院和法院的应对措施是不同的,前者不停止,后两者要停止,这与侦查活动的紧急性有关。注意区分并理解掌握。因为辩护人本身就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所以不管是自己申请的被
22、驳回还是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申请的被驳回,其都可以申请复议。1.【 简单 】甲涉嫌抢劫罪依法被 A 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甲聘请律师乙担任自己的辩护人,在乙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公安机关怀疑其帮助甲隐匿、伪造证据,并由相应的证据,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下列关于追究乙的刑事责任的程序,正确的是:A.可以由 A 地公安机关侦查B.应当由 A 地公安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侦查C.辩护律师因涉嫌伪证罪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通知其家属D.辩护律师因涉嫌伪证罪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2.【 简单 】在刑事诉讼中,诉讼代理人认为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
23、可以如何进行救济A.有权向本机关控告B.有权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控告C.有权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D.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控告或申诉3.请依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用于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B.甲乙共同抢劫被抓获。甲供述说”乙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丙“此为犯罪嫌疑人供述或辩解C.某市公安机关根据商场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破获一盗窃团伙,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属于电子数据D.某诈骗案的 QQ 聊天记录记录了诈骗的过程,该 QQ 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参考答案:1.【 答案 】BD【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
24、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根据该条第2款,BD 两个选项正确。A 选项错误,因为这是刑诉修改前的做法 ;C 选项错误,因为其是被拘留、逮捕后的通知对象。【陷阱分析】此题没有难度,只是因为这是辩护与代理一章的重要修改点,非常引人关注。所以有必要出题提醒考生。另外,C 选项是在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被拘留、被逮捕后的通知对象,和此处要比较记忆。2.【 答案 】BCD【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47条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