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财务管理部第 1 页 共 4 页工程款支付程序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集团及集团所属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及所属公司)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程序,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工程管理办法,结合集团事业群管理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本办法所称集团指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所属公司指北大方正集团所属全资、控股以及其它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所属公司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一切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合同付款、零星支付、材料以及设备采购付款等。第三条 管理原则工程款支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严禁违反合同或者逃避
2、合同管理的支付行为。第二章 付款流程第四条 工程进度款的一般支付流程:1. 施工单位根据合同提出付款申请。付款申请需包含付款事由(合同依据) 、工程量清单、价格分析、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等原始资料,并有项目经理的签字,加盖单位公章。2. 付款申请被送交到现场工程监理处,由工程监理公司独立完成审核并出具意见。授权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相关文件被递交到项目小组/公司。3. 项目小组/公司安排专业工程师、造价师进行实质性审核,再由财务部、财务管理部第 2 页 共 4 页其他相关部门会签,最后由项目小组/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4. 付款申请连同监理、项目小组/公司的意见一同递交事业群。事业群组织相关
3、部门审核后,给出最终支付意见,反馈到项目小组/公司,并由其完成最终支付。事业群须将支付情况上报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备案。超出用款计划的,事业群须上报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审批。第五条 工程结算款的一般支付流程:1. 施工单位根据合同提出付款申请。付款申请需包含双方确认的工程结算单、工程验收文件、整改项目验收单、工程移交单等,如果是工程保修款还需要有使用部门同意付款的确认单。2. 项目小组/公司接收到付款申请后,组织工程部门、使用部门对相关项目进行确认,并由财务部门复核各项费用。所有相关手续都必须以正式文件或表格的形式予以确认。在所有手续都完备后,项目公司可以把确认文件及付款申请递交到事业群申请付款。3.
4、 事业群对相关文件复核后,报送集团财务管理部和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并按审批意见,由项目小组/公司完成支付手续。第六条 工程预付款的一般支付流程:工程预付款的基本审批流程参见进度款的支付流程,将工程量确认程序调整为合同约定的预付款支付条件确认程序。第七条 材料、设备采购款的一般支付流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付款过程也可以划分为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款(含保修款)三个阶段,各阶段付款均需严格按照合同条件执行。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可以由项目公司履行审核手续,直接支付给供货方,但需把付款情况及时上报事业群备案。当实际采购数量发生变化,进度款支付额度将超过原合同约定时,项目公司需把合同变动情况及时上报事业群、集
5、团资金管理中心,并按审核意见决定实际支付额度。结算款支付前供货方需提供结算清单,并由财务部门组织对实际到货情况与结算清单及合同的核对,在货物验收部门与使用部门对货物数量、质量情况财务管理部第 3 页 共 4 页认可后,项目小组/公司方可办理结算手续,并将上述资料报送事业群、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审核,项目小组/公司按照审核意见完成支付手续。第八条 零星工程付款的管理流程现场工程项目管理应避免出现零星工程付款的情况,当确实无法避免的时候应首先考虑签署合同,并履行集团合同管理制度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因为特殊原因无法签署合同可办理工程签证,并按集团签证管理办法办理审批手续。第三章 管理体制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
6、的管理体制集团对工程款支付实施集团相关职能部门、事业群和项目小组/公司三级管理体制。第十一条 各部门职责项目小组/公司负责组织对各项付款内容的实际审核,并对上报数据的准确性负责;事业群组织对付款项目的审查,并统筹安排项目内资金的使用;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对工程款支付全过程进行监控,对用款计划审批,并统一调度项目资金。项目小组/公司需提前预计合同支付情况并在工程建设月报和工程(付款)计划中反映,上报事业群和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并接受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对资金的统一调度,适时安排付款。项目小组/公司的财务部门在工程款的实际审核与支付过程中,需严格审查各项文件和数据的真实性,按流程办理付款事宜。对过程中发
7、现的问题及时向项目小组/公司及事业群汇报。第四章 其他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的其他规定1. 项目小组/公司应制作付款审批表,履行内部审批流程;财务管理部第 4 页 共 4 页2. 项目小组/公司应根据批准的可研估算、概算制作 投资使用与资金筹措计划 ,并在建设期内逐月预报工程用款计划,上报事业群和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各月实际支付款项应在用款计划范围内,如有调整应事先经事业群和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3. 项目小组/公司应制作项目合同一览表,包含所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合同。项目合同一览表需动态反映合同内容、支付金额等变化情况,按月上报事业群、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和财务管理部备案;4. 工程预付款原则
8、上不超过合同价格的 20%,并不迟于工程开工后的第三个月开始抵扣;进度款支付额度不超过工程造价的 80%,并保留不少于 3%的保修款;特殊项目的采购合同可以征得事业群、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同意后超出此上限;5. 需由集团协助申请银行贷款支付的工程款项目,项目小组/公司和事业群审核后还须经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后方可办理贷款申请手续。6. 为了加快审批流程,保证工程建设进度,项目小组/公司可以征得事业群同意后在合同或内部文件中约定各部门的审批时间,但留给集团部门的审批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第十二条 解释与生效本办法由集团财务管理部编制,由集团总办会授权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颁行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