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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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 1 - 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 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 4 1.1 编制目的 . 4 1.2 编制依据 . 4 1.3 适应范围 . 4 1.4 应急工作原则 . 4 1.5 风险评估 . 4 1.6 分级 . 6 2 组织指挥机制 . 6 2.1 区轨道交通工程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称“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 . 6 2.2 区轨道交通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协调机构 . 7 3、监测预警 . 8 3.1 预防、监测及预测 . 8 3.2 预警 . 9 4 信息报告 . 9 4.1 报告 要求 . 9 4.2 报告方式和内容 . 10 - 2 - 5 应

2、急处置 . 11 5.1 先期处置 . 11 5.2 分类分级响应 . 11 6 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 . 15 6.1 信息发布 . 15 6.2 舆情引导 . 15 7 应急保障 . 16 7.1 应急队伍保障 . 16 7.2 应急物资保障 . 16 7.3 其他保 障 . 16 8 宣传培训和演练 . 16 9 责任追究 . 17 10 附则 . 17 10.1预案管理与修订 . 17 10.2预案备案 . 18 10.3发布实施 . 18 - 3 - 1 总则 1.1 编制 目的 有效预防、科学处置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

3、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规及相关规定, 编制本预案。 1.3 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黄岛区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危及人员生命和社会安全、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损失的突发性事故和灾害时,由黄岛区协助做好的属地先期处置和协同应对工作。 1.4 应急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决策;预防为主,居安思危;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

4、反应,协同应对。 1.5 风险评估 1.5.1 工程概况 青岛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2012 年)于 2012 年 11 月 2- 4 - 日获市政府批复,线网规划由 19条线路构成,全长 814.5公里。按照青岛市轨道交通线网总体 规划,有 5条轨道交通线路涉及黄岛区,分别是 1号线、 2 号线、 6号线、 12号线、 13 号线,规划里程约计 190公里。沿线穿越工程地质有软土、砂土和强、中、微风化岩石等,且沿线地表水系较发育,季节性变化明显,局部靠近海岸线较近,周边分布有居民生活区、城市主干道路和热力、电力、燃气、通信、有线电视、污水、雨水、自来水等管线。 1.5.2 工程特点 轨道交通

5、工程具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技术复杂、安全风险高,参建单位多、涉及专业多、劳务用工多,施工工法多、工序交叉多、重大风险源多等特点。 1.5.3 风险分析 轨道交通工 程建设面临的风险可分为环境灾害风险、事故灾难风险、公共卫生事件风险和社会安全事件风险。 ( 1)环境风险。包括自然环境风险和周边环境风险。 自然环境风险主要包括气象灾害风险、地震灾害风险、地质灾害风险以及河湖海洋灾害风险等原因导致的突发事故风险。 周边环境风险包括工程建设过程中下穿建(构)筑物、下穿市政管线、下穿电力管线、下穿城市主干道、下穿过城河道及大型暗渠、下穿既有线、交汇既有人防工程等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突发事故风险,一旦发生事

6、故将会造成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损失。 ( 2)事故灾难风险。包括工 程施工风险和建筑工程常见风- 5 - 险。 工程施工风险包括明挖法、盾构法、矿山法等施工工法及高架段施工、轨行区及机电安装施工等工程活动风险,此类施工风险较高,一旦发生事故将产生严重危害。 建筑工程常见风险指在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设备倾覆、起重伤害、机械伤害、触电、脚手架垮塌、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火灾、车辆伤害、爆炸等事故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3)公共卫生事件风险。主要包括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等严重影响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人员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风险事件。 ( 4)社会安全事件风险。主要包括涉

7、及轨道交通建 设工程的舆情散布事件风险、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群体性信访事件风险以及恐怖袭击、刑事案件等风险。 1.6 分级 黄岛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分级标准执行黄岛区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试行)(青黄政办发 2014 60号),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和特别重大(级)四个级别,法律法规和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组织指挥机制 2.1 区轨道交通工程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称“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 2.1.1 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组成 - 6 - 总 指 挥:区政府区长 副总指 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相关类别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 成 员:相

8、关类别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办 公 室:相关类别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现场指挥部:相关类别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部 2.1.2 职责 总指挥:负责全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协同处置的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工作。 副总指挥: ( 1)区政府分管副区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全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协同处置的指挥、协调、调度工作。 ( 2)相关类别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履行相关类别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规定的总指挥职责。 成员单位:履行相关类别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成员单位职责。 办公室:履行相关类别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办公室职责。 现场指挥部:

9、履行相关类别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现场指挥部职责。 2.2 区轨道交通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协调机构 黄岛区轨道交通规划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轨道办)作为区轨道交通规划建设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承担区轨道- 7 - 交通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协调职责。 主要职责: ( 1)负责根据相关类别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协调相关参建单位保障现场办公场所、组织 轨道交通建设方面的专家队伍和应急救援队伍、调动应急救援物资,配合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提供突发事件现场信息、参与应急处置等应对工作。 ( 2)负责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突发事件信息接收工作,及时核实并向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10、 ( 3)负责组织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和宣教培训等工作。 ( 4)承担区轨道交通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监测预警 3.1 预防、监测及预测 3.1.1 预防 区轨道办协调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加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有针对性的 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1.2 监测 区轨道办协调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建立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测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对施工过程中潜在的危险源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发展趋势进行跟踪监测及关注,建立- 8 - 相关数据资料库,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的

11、信息和动态,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根据监测、预测情况及时上报信息,适时发布预警。 3.1.3 预测 区轨道办协调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加强对建设过程中的设施设备运行、工程监测等数据收集、汇总,组织专家对影响轨道 交通建设工程的不利因素进行预测分析,重点对各类隐患及异常或超标工程监测数据进行预测判断,有针对性研究并提出方法应对措施。对外地已发生的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突发事件,也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对本地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突发事件进行预测,及时完善防控措施。 3.2 预警 根据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分类、性质和等级,相关类别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按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突发事

12、件总体应急预案(青西新管发 2014 20号)及各专项应急预案规定发布预警和启动预警响应,并配合市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做好属地先期预 警响应及协同工作。 区轨道办核实各参建单位提报的相关信息,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区应急办,同时根据市级专项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发布的预警信息,配合相关类别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协调相关参建单位按市、区各相关专项指挥部发布的预警采取措施做好预警响应。 4 信息报告 - 9 - 4.1 报告要求 轨道交通工程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第一时间向区轨道办报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预案的规定及时上报行业主管等相关部门;向市级及以上部门报送信息,

13、须与相关专项指挥部沟通一致,统一口径。 区轨道办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对报告情况进行核实,在事发后 30 分钟内先电话再书面报告区政府总值班室,并及时向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区政府分管副区长(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下同)报告。 紧急情况下,事发单位可以越级上报应急信息,并同时报告区轨道办。 信息报告要客观、及时、准确,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处置过程及时续报,处置结束进行终报,紧急信息应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 4.2 报告方式和内容 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单位要按规定时限向区轨道办(电话:18153250155,18569300761)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轨道

14、交通工程突发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终报三类。初报在发现或者得知轨道交通工程突发事件后首次上报;续报在初报后 30 分钟内,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上报,随后随时上报;终报在轨道交通工程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 ( 1)初报内容:事件信息来源、时间、地点、起因和性质、- 10 - 事发基本过程、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现场处置情况(赶赴现场领导及救援力量、救援情况)、发展趋势(事件蔓延及次生灾害)及周边可能受到事件影响的敏感点分布等情况。 ( 2)续报内容:在初报基础 上,报告对事件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 ( 3)终报内容:在初报和续报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事件的结果以及财

15、产损失、潜在危险、社会影响、责任追究等详细内容。 5应急处置 5.1 先期处置 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突发应急事件,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预案应急响应,进行有效处置,尽早、尽快控制险情,防止险情扩大,组织自救互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区轨道办接 到突发信息报告后,安排专人及时核实并向区政府总值班室报送信息,协调参建单位配合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2 分类分级响应 按 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规定,全市轨道交通建设专项应急预案由市城乡建设委制定,沿线区(市)人民政府协助做好应急事件处置工作。区内轨道交通工程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分类、性质和等级,由区相关类别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按照各专项应急预案规定启动响应措施, 区轨道办 协调轨道交通参建单位配合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将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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