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名 称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 所 江苏省南京市 区(市) 街道(镇/乡) 路(村/社区) 号_生产经营地 与住所相同(此栏不再重复填写详细地址) 与住所不同:江苏省南京市 区(市) 街道(镇/乡) 路(村/社区) 号_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设立法定代表人姓 名 职 务 董事长 执行董事 经理注册资本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一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以上经营项目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经营期限 年 长期 申请执照副本数量 个- 2 -雇工人数 总人数: 人 其中:下岗失业人数 人; 高校毕业人数 人;外籍人数 人。变更变更项目 原登记内容 申请变更登记内容备案名 称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分公司增设注销登记机关 登记日期成 员清算组负 责 人 联系电话其 他 董事 监事 经理 章程 章程修正案 财务负责人 联络员申请人声明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3 -法定代表人签字:
3、公司盖章(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姓 名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正反复印)- 4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_(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正反复印)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_(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正反复印)- 5 -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_(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正反复印)备注:本表不够填写的,可附页续写。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股东(发起人)名称或姓名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4、- 6 -附表4财务负责人信息姓 名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7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正反复印)- 8 -附表5联络员信息姓 名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正反复印)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9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 请 人 :_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_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 (企业名称)的名称变更
5、 设立 变更 注销 备案 撤销变更登记股权出质(设立 变更 注销 撤销)其他 手续。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签 字:固定电话: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 经办人信息移动电话:(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正反复印)(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10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市场主体名称住所(经营场所)详细地址南京市 区(市) 街道 (镇/乡) 路 (社区/村) 是
6、否取得产权证 是 否 房屋用途 住宅( 城镇住宅 农村住宅 )商业及其他非住宅产权所有人 产权所有人 联系方式使用权取得方式 租赁 无偿使用自有产权其他: 使用期限 长期 至 年 月 日止经营面积 平方米无实体店铺 是否已经实施拆迁征收(公告已上墙) 是 否我(们)已阅读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实施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知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符合规定,并郑重作出以下承诺:1所提交的文件、证件等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无条件履行证明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的义务,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
7、法律责任。2所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产权明晰,我(们)已经合法取得使用权;该住所(经营场所)符合建筑安全、生产安全和国家安全的要求,符合国家对相关行业的特定要求,不属于违章建筑、非法建筑、危险建筑等依法不能用作住所(经营场所)的建筑物。3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该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在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前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4使用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不从事“住用商”禁止类行业清单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已知悉物权法第77条关于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规定,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的规定;使用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5作为独立民事主体知晓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应当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并在申请营业执照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了解当地政府有关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知晓营业执照不作为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凭证,2010年7月1日以后使用住宅办理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不作为房屋拆迁征收时补偿依据。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名:(盖章)年 月 日 注: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名,分支机构由所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变更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