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办事完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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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附件 2 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 2017 年 7 月 1 日发布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 办事指南(完整版) BSZN-1016800 2016 1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1.本行政许可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申请。 2.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业务能力的机构,其中企业法人应当是国有企业或者国有控股企业。 3.申请条件不充分或与当地广播电视覆盖规划及建设不适应的不予受理。 二、办理依据 1.卫星电视广 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 129 号)第三条:“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进口

2、、销售、安装和使用实行许可证制度。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许可的条件,由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规定。” 2.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 2009 年 8 月 6 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 60 号)第四条:“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实行许可制度。”第七条第一、二款:“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拟申请服务区的范围,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 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或者初审意见 20 日内,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

3、的决定,准予许可的发给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 实施 机关 本许可 实施 机关为 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 四、审批条件 (一)首办准予批准条件: 1.符合当地广播电视覆盖规划及建设安排,符合当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需要的布局和总体规划;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企业法人应当是国有企业或者国家控股企业; 3.有符合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备和营业场所; 5.有明确的服务区,有可行的服务方案及必要的服务资源; 6.法定代表人、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未因违反

4、国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规定而被有关主管部门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依申请变更 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机构名称、主要出资者、主要经营者、业务类别、服务区等重要事项。 (三)依申请注销 申请终止服务。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 415 室行政审批(市场管理)科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 14 号(玉溪金粮小区对面) 交通方式:市内可乘 8 路、 10 路等公交车到金粮小区下车即到 六、申请材料 2 注:复印件应选用 A4 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七、 审批 时限 法定时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3 个工作日

5、 受理时限: 通过 预审的,受理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申请人提出的新办(首次),办理期限为 13 个工作日。 1.组织:受理后 5 个工作日内组织 专家评审。 2.审核:市文广局 5 个工作日内提 交材料进行审核 ,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3.发证: 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应在接受申请材料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八、 审批 收费 (无) 九、共同审批 与 前置审批 (无) 十、中介服务 (无) 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 (无) 十二、资质资格 (无) 十三、 审批 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地址: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 508 室行

6、政审批(市场管理)科。(玉溪市抚仙路14 号)。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 12:00,下午 14:00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 市文化广播电视局收到申请后,在 5 个工作日作出决定。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作出准予受理的决定,并向单位发送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 5 日内向单位发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 审查 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应在受理之日起 13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事项的

7、进行材料书面审核、初步审查。 (四)审批发证 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应在接 受申请材料 13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 十四、 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 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 508 室行政审批(市场管理)科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 0877-2989013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 (三)办理进程查询 1.窗口咨询 地址: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 508 室行政审批(市场管理)科。(玉溪市抚仙路 14 号)。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 12:00,下午 14:00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8、电话进程查询 申请 人可拨通过拨打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 508 室行政审批(市场管理)科咨询热线对所办事项进程进行电话咨询。 (四)获取办理结果 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行政审批科在收到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批的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 后, 5 日内通知申请单位领取相关文书,申请单位领取时应填写行政许可送达回证。 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行政审批科在收到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转发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的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 后, 5 日内通知申请单位领取相关文书,申请单位领取时应填写行政许可送达回证。 无法送 达文书时,应通过网上或电话通知申请人现场领取;申请人 10 个工

9、作日内未来领取的,通过局网站公告,自公告之日满 60 天,即视为送达。 (五)监督投诉 监督电话 0877-2025221 行政审批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0877-12310 投诉地址:玉溪市第三纪工委 市政府审改办(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 86 号创业大厦 1208) (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玉溪市人民政府或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提出行政复议,或应当自知道作出行政行为 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 五 、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下载地址: http:/ 附 件 1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 办事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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