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秀水安置房策划及办证服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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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向阳秀水安置房策划及办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类) 编号: YDZCG 2016 ZB 160-3 招标人名称 (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签章) 2016 年 9 月 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制 2 招标文件备 案表 招标人意见: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标人(公章) 主管部门(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意见: 招 标代理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标代理(公章) 备案意见: 向阳秀水安置房策划及办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备案。 备案人签字: 备案单位(盖章) 3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招 标 概 况 1 项目名称:向阳秀水安置房策划及办证服务项目 招

2、标人名称:盐城安科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安置房策划(现场踏勘、房源与车库搭配,安置价格拟定及“二证”办理服务、安置房在交付时中标人提供房屋买卖合同签约、结算,维修基金的归集与缴纳) . 项目 规划:住宅 权属:全产权 策划顾问服务期限:两年(权证办理时限不在上述时间内具体以办理完结为准)。 2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壹万 元。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收款人名称: 盐城市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 农行盐城新区支行 ,账号: 426901040006806) ,并到收款单位(地址:盐城市盐都新区世纪大道 1188 号服务大厦七楼

3、703 室,电话: 81992002)开具收据。 3 递交疑问时间: 2016 年 10 月 8 日 18:00 时前; 递交方式: 发送电子邮件,递交地址(邮箱): 投标人须及时登录盐都区招投标采购信息网( http:/),查询招标答疑、补充通知、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 年 10 月 19 日 9:00 时 地点 : 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 1188 号服务大厦七楼开标二室) 注: 本项目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 1)投标保证金收 据原件;( 2)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

4、份证明书原件(按附件执行);( 3)如委托代理人投标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按附件执行);(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以上原件不封装单独递交。 若投标人未出示或出示不齐全,招标人将拒收(退回)其投标文件。 5 开标时间: 2016 年 10 月 19 日 9:00 时 地点 : 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 1188 号服务大厦七楼开标二室) 招标人联系人: 陆飞宇 联系电话: 1526191788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勇 联系电话: 18932286537 4 第二部分 总则 1、招标方式 1.1 本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1.2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投标须知、总则、技术参数、投标文件编制方法及要求、开标、评标、定标、合同主要条款、评标定标办法、附件等八部分等内容组成。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2 为政府或开发企业提供过相关的安置房(中低价房)分房安置实务的房地产营销代理( 经纪)公司,且近三年安置(分配)规模不低于 300 套。 2.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2.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6、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资格审查方式 3.1 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4、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投标有效期为 45 日历天。 5、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工本费及履约担保 5.1 招标人委托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对本项目的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 证金进行代收、代管和代退管理。 5.2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壹万 元。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收款人名称: 盐城市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 农行盐城新区支行 ,账号: 426901040006806) ,并到收款单位(地址:盐城市盐都新区世纪大道 1188

7、号服务大厦七楼 703 室,电话: 81992002)开具收据。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同时将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5 其投标。 5.3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不收汇票 ), 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 5.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 : 中标结果公示期满,且未收到对中标结果的异议,全额无息退还。 5.5 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 300 元整(¥ 叁佰 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5.6 本招标项目履约担保的形式为: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 万元。

8、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收款人名称: 盐城市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 农行盐城新区支行 ,账号: 426901040006806) .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应递交履约担保,并押存在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合同双方按合同履约后无息退还。 5.7 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账户缴纳。 5.8 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5.8.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5.8.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9、项目的; 5.8.3 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 保证金的; 5.8.4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5.8.5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其他虚假投标、串标、围标、挂靠、恶意投诉,干扰招投标活动,经查属实的; 5.8.6 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在中国行政区域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经查属实的; 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外,还将作为其不良行为记录在盐都区招投标采购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其中,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证书和业绩材料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进入盐 都区招标市场承接业务

10、。 6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476180 元,投标报价高于预算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如果服务满三年,未能完成服务内容。三年后每个月补助 2500 元。直至完成服务内容。但因中标人故意拖延服务内容,招标人有权拒绝补助。 第三部分 技术参数 服务内容 1、 安置房策划(现场踏勘、房源与车库搭配,安置价格拟定及“二证”办理服务、安置房在交付时中标人提供房屋买卖合同签约、结算,维修基金的归集与缴纳) . 2、中标人受招标人委托为向阳秀水的安置房业主提供权证办理手续,权证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相关法定费用 由招标人承担。 7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方法及要求 1、投标文件的编制方法及要求 投标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下

11、述所有内容,如未按下列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或视为无效投标。 1.1 招标的投标文件分为:正本、副本、原件及电子档等相关材料,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封面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所有原件、电子档(如有)不装订,直接放入投标文件“正本”封袋中,原件复印件同投标文件装订成册。 1.2 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 4.2.1 封面(样式见附件)。 4.2.2 投标承诺书(样式见附件,允许另附一个详细说明)。 4.2.3报价清单。 4.2.4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相关的不低于 300 套安置房(中低价房)分房安置实务

12、的房地产营销代理(经纪)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2.5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注: 1、招标人要求提交的证书等原件资料如因年检或变更登记等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受理单位出具的收件证明(须标明有效期)原件及复印件,并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复印件,方予认可。 2、本项目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 1)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2)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按附件执行);( 3)如委托代理人投标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按附件执行);(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以上原件不封装单独递交。 若投标人

13、未出示或出示不齐全,招标人将拒收(退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编制的其他要求: 2.1 招标文件提供的表式投标人应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拓展。 8 2.2 投标文件须用不能擦去的黑字书写或打印,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在封面 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2.3 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或删除。 3、投标有效期: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有效期 45 日历天。 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 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14、但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败,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4、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4.1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和格式、样 式要求排版、装订、签署和盖章后装入封袋,封袋大小根据需要自行制作,封袋中含正、副本,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人名称、标书号。 4.2 所有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后都必须在封口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指定的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封存。 5.2 逾期送达、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以及未出示盐都区招标投标

15、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6、投标文件 的修改与撤回: 6.1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6.2 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装订、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 6.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9 第五部分 开标 评标 定标 1、评标定标办法和评标规则 本项目 评

16、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具体评标定标办法及评标规则详见第七部分。 2、开标、评标、定标 2.1 开标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 投标人开标必须出席的人员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必须出席的人员未出席的或未提供居民身份证 (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退回)其投标文件。 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由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人员检 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工作人员当众启封有效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宣读投标文件的

17、主要内容,并请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2.2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根据评标办法约定的数量推荐标明顺序的中标候选人。 2.3 招标人一般只能委派 1 名代表参与评标,且必须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相关专业类执业资格。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不得担任其所代理招标的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2.4 招标人根据 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为无效投标予

18、以否决: 3.1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10 3.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如有授权); 3.3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3.4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份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3.5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6 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不一致的; 3.7 承诺书内容与报价清单内容矛盾,更改第三部分技术参数内容的; 3.8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或承诺的质量标准低

19、 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的; 3.9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3.10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3.11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3.1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承诺内容做出明确承诺的; 3.1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14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的; 3.1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3.16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17 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人员违反规定滞留开标现场、扰乱秩序、酗酒、大声喧哗、影响开标评标工作或采取其他 方式对招标人和评委施加影响的; 3.18 本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4、投标文件的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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