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 年 度 甘 肃 省 科 学 技 术 奖 励推 荐 工 作 手 册甘肃省科学技术厅成果转化与奖励处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2019 年 6 月- 2 -编 制 说 明为做好 2019 年度甘肃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便于科技奖励推荐部门和申报人员组织推荐申报省科学技术奖,我办编写了2019 年度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以下简称手册 ) 。 手册主要内容包括:推荐工作须知、推荐书及填写说明、推荐项目汇总表、推荐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等。请推荐单位、被推荐项目的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在 2019 年度甘肃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中依照手册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本手册的内容存在
2、问题或有建议,请及时与省科技厅奖励办公室(0931-8885131/8885172)联系。甘肃省科学技术厅成果转化与奖励处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目 录第一章 推荐工作须知 .4第二章 各奖种推荐书及填写说明 .15一、甘肃省科技功臣奖推荐书及填写说明 .15二、甘肃省自然科学奖 推荐书及填写说明 .30三、甘肃省技术发明 奖推 荐书及填写说明 .50四、甘肃省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及填写说明 .72五、甘肃省企业技术创新示范奖推荐书及填写要求 .95六、甘肃省优秀科技创新企业家 奖推荐书及填写要求 .108七、 2018 年度甘肃省科 学技术奖推荐项目(人)汇总表 .120第三章 甘肃省科学技术
3、奖推荐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 .1214第一章 推荐工作须知甘肃省科学技术奖授予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促进发明创造和科技成果转化,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在本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创新成果、专利技术和产品、软件等,符合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政府第 104 号令)及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2016 年修订版)(甘科成规20161 号)有关规定的公民、组织,可以申报 2019 年度甘肃省科学技术奖。 一、提名推荐的类别省科技功臣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技进步奖、省企业技术创新示范奖
4、和省优秀科技创新企业家奖。二、提名推荐的方式省科技功臣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技进步奖实行专家提名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一)专家提名1.具有提名资格的专家包括在我省工作的两院院士、省科技功臣奖获得者。2.提名专家提名本人所熟悉专业领域的项目或科技功臣候选人,被提名项目(候选人)信息公示时将一并公开提名专家。3.提名专家不能作为 2019 年度我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并应回避其提名项目的评审工作。4.提名专家须独立撰写所提名项目的提名意见,如有异议,提名专5家负责协调处理。(二)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归口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范围内的推荐工作。各市(州)科技局负责本地区所
5、属和驻本地区单位的推荐工作;省直部门或有关单位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推荐工作;具有推荐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负责所属单位和行业的推荐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驻甘部队科研部门负责本单位的推荐工作。省企业技术创新示范奖和省优秀科技创新企业家奖由各市(州)科技局和省直部门推荐。三、提名推荐的指标提名专家只能提名 1 项本人所熟悉专业领域的项目 1 项或科技功臣候选人 1 名。单位推荐省科技功臣奖、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指标不限;省科技进步奖采取限额推荐(推荐指标在申报系统上统一公布) ;企业技术创新示范奖和优秀科技创新企业家奖各推荐单位限额推荐 1 家和 1 人。四、提名推荐的条件提名项目必须符
6、合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有关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科技功臣奖1.应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现仍活跃在科学技术前沿,从事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工作的个人。2.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及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做出突6出贡献,创造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在科学技术发展中卓有建树。(二)自然科学奖1.必须是以论文、专著的形式公开发表的成果,主要论文、专著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出版 3 年以上(2016 年 7 月 31日之前公开发表) ,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在公开发行的重要学术刊物以及
7、学术专著所正面引用或者应用。2.第一完成人至少应是 2 篇(部)以上代表性论文、专著的第一作者,每位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并排位在前 4 位,且每篇代表性论文、专著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应作为该项目的完成人;申报人应征得未列入候选项目完成人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其他作者(至少前 4 位)的知情同意;主要论文、专著要同时附国家一级查新机构出具的被引用情况检索证明(原则上不能使用本单位、本系统查新机构出具的证明) 。3.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省学者在该项目研究中的学术贡献。对在国外工作期间发表的论文,如署有国外工作单位的,应当由国外工作单位
8、提供有关知识产权属于作者的书面证明。上述两种情况不能提供书面证明的,不应作为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进行推荐。(三)技术发明奖核心技术已经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包括已发明专利证书、计算机软7件著作权证书、植物新品种证书、新药证书等) ,且技术成熟,规模化应用于本省生产实践 3 年以上(2016 年 7 月 31 日之前应用) ,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四)科技进步奖1.整体技术已稳定应用 3 年以上(2016 年 7 月 31 日之前应用) ,证明其技术成熟,并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2.提供具有公信力的技术成果评价证明(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验收证书、评价证书、测算分析报告或行业主管部
9、门证明等) 、技术合同、应用证明及经济效益证明。涉及有审批要求的,须提供 2016年 7 月 31 日之前批准的证明材料(新药、医疗器械、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标准等) ;涉及土木工程的,须提供工程验收满 3 年(2016 年 7 月 31 日之前验收)的证明材料。3.应突出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的创新性、市场竞争力、成果转化程度、所取得的经济效益,以及对行业技术进步和调整产业结构的作用,并提供成果取得实际应用满 3 年(2016 年 7 月 31 日之前应用)的证明材料(技术转让协议、经济效益证明、税务证明以及生产应用证明等) 。4.技术开发类项目应研发出具有
10、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经实施应用,明显优于同类产品技术和经济指标的;转化推广类项目应实现产业化,并对本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社会公益类项目,应是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并做出重要贡献的。5.涉及企业技术创新的项目,应以企业为牵头单位申报,且是企业8自主创新和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的。6.高校或科研院所申报的技术开发类项目,须提交技术转让合同或与企业合作开发合同,合作企业提供项目有关的经济效益证明。(五)企业技术创新示范奖1.在甘肃省注册、经营、属地纳税 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积极吸纳本省劳动力就业的企业。2.坚持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开
11、发出具有全国领先水平的新技术,或者开发出技术含量高、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新产品,或者采用先进的技术、生产工艺和设备及现代科学管理方式,显著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生产的产品成为名牌产品,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拥有独立的技术研发机构、稳定的研发团队和固定的研发场地,有持续的研发活动,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4.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 2%以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当年总收入的 50%以上。5.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科研合作及在促进“产学研一体化”方面有突出成绩。近 3 年内登记的省级科技
12、成果、取得的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均须在 3 项以上。(六)优秀科技创新企业家奖1.在甘肃省经营 3 年以上并在属地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负责人。92.在现企业任职 3 年以上,在任期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积极支持和参与社会公益事业。3.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或企业体制改革等方面业绩突出、成效显著,曾获得市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或者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奖励。4.所领导的企业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经营业绩突出,经济效益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企业投资规模、销售收入和企业利润等各项经济指标逐年提高。五、提名推荐的要求1.提名推荐项目的
13、核心技术应是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在省级或国内同等机构完成登记的科技成果。2.一项科学技术成果只能用于一个推荐项目;同一完成人参加的推荐项目不得超过 2 项,且作为前三名完成人推荐的不得超过 1 项;2018年度获得一等奖项目的前三名完成人,本年度不得作为推荐项目的前三名完成人;未直接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政府部门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行政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或完成人。3.推荐单位和提名专家应根据省科技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推荐提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和候选项目,采用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择优推荐。对推荐或提名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
14、性负有审核责任;对推荐或提名项目负有通知、督促义务。4.不得推荐的情况10(1)国家安全类、国防类和涉密的项目。(2)不利于人体健康、社会安全和有损公共利益的项目。(3)依法应当取得行政审批但未获批准的项目。(4)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项目。(5)完成单位为非独立法人单位的项目。(6)主要技术内容已获得国家、省部级或军队科学技术奖励的。(7)参加 2018 年度省科技奖励评审未授奖的。(8)已获得甘肃省专利奖或申报 2019 年度甘肃省专利奖的。(9)其他不符合提名推荐要求的。六、推荐流程省科技奖采取网络方式申报和提名推荐,使用“甘肃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http:/ ,主要流程如下:1.申报单位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为申报人分配系统账号。 (已在甘肃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的单位,无需重复注册;已有甘肃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账号的,无需重复分配账号,直接使用原账号进行奖励申报。 )2.申报人激活账号,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填报奖励提名推荐书并提交。采用专家提名方式推荐的项目,需上传专家签字的提名意见表。3.申报单位审核提交本单位的奖励项目,同时进行公示。4.推荐单位按照推荐指标审核推荐申报单位提交的奖励项目。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