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督导报告为推动各地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和 资金安全,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件 精神,在有关省份自查和对全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月报、食堂建设月报数据核查的基础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由国家督学、有关专家,以及全国人大 代表、民主党派人士等组成的 9 个督导组,于 2015 年 6 月 23 日至 7 月 3 日对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
2、广西、重 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 18个省(区、市)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此次督导突出问题导向,随机抽查了 36 个连片特困县的 144 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重点检查营养膳食补助落实、学校供餐、食堂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公示和学生营养教育等 6 个方面19 项内 容。有关情况如下:一、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情况营养改善计划实施 3 年多来,在中央有关部门、试点地区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超过 1/3 的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超过 1/4 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政策,实施规模位居世界第 3。(一)连片特困地区实现全覆盖
3、。截至 2015 年 4 月底,连片特困地区 699 个县(包括兵团 19 个团场)全部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工作,9.14 万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部纳入实施范围,2132.12 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部享受营养膳食补助,真正体现了“雪中送炭”。(二)地方试点受益学生突破千万。 截至 2015 年 4 月底,全国共有 23 个省(区、市)的 656 个县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惠及 4.24 万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1074.34 万名学 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覆盖学校总数达到 13.38 万所,覆盖学生总数达到 3206.46 万人,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等地实现农村
4、义 务教育学生全覆盖,四川 67 个民族待遇县实现义务教育学生全覆盖。(三)完成学校食堂建设项目近 6.5 万个。2012 年以来,试点地区完成 64828 所学校的食堂建设项目,新建、改造面积达2378.21 万平方米,实行食堂供餐的学校比例提高到 65.98%。其中,国家试点县食堂供餐学校比例达 67.04%,比 2012 年初提高 13.54个百分点,农村学校就餐条件明显改善。二、各地主要做法和成效 国务院办公厅实施意见和中央有关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专项资金管理、食堂建设和管理、食品供应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营养健康监测评估、实名制管理、信息 公开公示、应急事件处理等政策文件,明确了地方各
5、级人民政府、试点学校以及供餐单位的职责。从督导情况看,各地按照要求,扎实做好“规定动作”,摸索创新 “自选动作”,国家的各项政策正在得到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正在向规范运行阶段迈进。(一)加强食堂建设,就餐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更加有效地实施营养改善计划,2012 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近 300 亿元补助资金,支持试点地区 69166 所学校改善就餐条件,规划新建、改造学校食堂面积 2603.33 万平方米。各地按照要求统筹编制规划,严格项目管理,着力加快建设进度。一是科学合理制定食堂建设方案。广西、重庆等地制定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建设标准,对学校食堂(伙房)规划选址、建设标准等提出指导
6、意见,确保新建食堂 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安徽绘制统一规范的学校食堂功能区布局平面图,为项目县、校食堂规划设计和建设提供参考依据,有效加快食堂建设方案审批进度,缩短 前期工作周期。河北保定各项目县、河南淮滨等地从实际从发,根据学校规模大小等情况,统一制定若干套食堂建设方案供各校选用,推进食堂标准化建设。二是加大投入落实食堂建设资金。湖南、广西、云南、陕西、青海、新疆等地省级财政“拿大头”,足额落实食堂建设资金;内蒙古、辽宁、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四川、甘肃、青海等地沿用校安工程好的做法,开辟绿色通道,减免建设收费,降低工程建设成本。三是多措并举加快食堂建设进度。河北、湖南建立学校食堂建设项目
7、倒排工期制度,广西实行领导挂点负责制度,做到“人盯项目,项目落实到人”,督促加快食 堂建设进度。贵州将食堂建设项目纳入教育突破工程争比进位综合排名,对排名后十位的县致函党政主要领导要求督办。甘肃将教育建设项目纳入市县政府年度重点 工作计划,按月调度、按季督查、年终量化考核、兑现奖惩,有效推进食堂建设项目。四是多方合力共同改善食堂 设施。中央财政专门安排食堂设备采购资金 23.12 亿元,目前已完成购置投资 19.74 亿元。湖北团省委、省青基会开展“希望厨房”走进贫困山区行动,建 设 1674 个“希望厨房”。陕西商洛市 2014 年实施“爱心厨房”建设项目 107个,配发设备 1512 件,
8、有效改善试点学校厨房设施和卫生面貌。广西上林 县兼顾资金投入和使用效益,为村小及教学点配备 66 台“移动厨房”。截至 2015 年 4 月底,试点地区食堂建 设项目学校已开工67731 所,占规划数的 97.93%。其中,在建 2903 所,完工 64828 所。开工面积达 2530.09 万平方米,占规划数的 97.19%。其中,在建151.88 万平方米,完工 2378.21 万平方米。重庆、贵州、甘肃、青海等地学校食堂建设项目已全部完工,山东、安徽、湖 北、湖南、广西、四川、西藏、陕西、宁夏等地学校食堂项目完工率超过95%。(二)严格规范管理,“两个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营养改善计划实施
9、以来,各地按照要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层层建设责任体系,严格规范管理,将确保食品和资金“两个安全”作为计划实施的重中之重。一是普遍实行原材料“四统一”制度。各地普遍落实粮油等大宗原材料政府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的“四统一”制度,全面实现政府集中采 购,减少中间环节,有效降低采购成本,确保原材料质量。贵州鼓励各县实行全部原材料“四统一”采购,只允许少部分鲜活产品、零星原材料由学校自行采购。安 徽 12 个试点县课间餐食品全部采用招标采购方式确定供餐企业,普遍采用由质检部门出具检验单、工商部门核发出库单、物流公司出具保证单、接收学校出具验收 单“四单制”管理模式。广西部分市县探索成
10、立由社区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清算小组”,负责食品采购、登记、验收等工作。青海互助县 制定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价办法,每两周对大宗物品随行就市进行定价,确保价格公开公正。二是积极探索安 全高效食品配送方式。重庆彭水县引入高校后勤集团,组建专门服务公司,统一负责全县农村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江西兴国县为学生营养餐食材加工配送服务中标企 业提供低价租赁土地,帮助企业建设营养餐原材料种植、养殖基地和现代化流水生产加工厂房,实现食材生产、加工、配送“一条龙”服务,既保障了营养餐食品安 全,又依托种养基地带动农户增收。陕西宝鸡市建成 6 个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为 17000 余名学生集
11、中配送营养餐。三是大力推进食堂管理标准化精细化。河南实行中小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分,广西南宁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合格学校考评。吉林建设“阳光厨房”,在学校食堂安装 监控设备和专用软件,对原料配送及食堂操作等各环节进行全方面监控。安徽省规定学校领导必须提前用餐“试吃”。湖北罗田县实行食谱、配送、标准、餐数、管 理“五统一”,印制用餐签名册、留样记录等“三册十表”,有效提升学校食堂保障、管理和服务水平。青海乐都区制作学校食堂餐厨垃圾流向表设计新颖,规范餐 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四是落实“校财局管”规范资金管理。各地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普遍实行 “校财局管”和受益学生实名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
12、贵州等地还利用学籍系统进行实名制管理,湖北红安县对营养餐实行单独分科建账,贵州西秀区协调人民银行 为各校设立食堂专用账户,湖北房县实行“专人专账,专款专用,一周一汇总、一周一公示”制度,安徽寿县经费管理实行“日记、周核、月结”制度,保障资金安 全。从督导情况看,各地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态势总体良好,专项资金的管理比较规范。计划实施以来,全国没有发生一起大的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事故,偶发的小事故均得到及时妥善处置。(三)做加法添营养,“计划”内涵得到不断丰富。 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改变了农村学生“一日两餐”“咸菜拌饭”“冷饭冷菜”等状况,让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吃得饱、吃得安全的目标基本实现。不
13、少地方 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采取提标扩面、食育结合等方式做加法添营养,营养改善计划的内涵不断丰富和发展。一是提高膳食补助标准。浙江、福建营养膳食补助标准达到每生每天 5 元,宁夏将标准提高到在校期间每生每天 4.6 元。重庆、四川在营养膳食补助外,学生家 长也承担部分费用,使营养餐标准实现 4+X,优化了膳食结构,其中四川昭化区每年投入近 500 万元,为全区 1.2 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每周提供两顿免费肉 食。二是适度开展勤工俭学。云南省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对长期保留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小学不少于 5 亩、初 中不少于 10 亩地配备勤工俭学基地。2014 年,全省共有 660
14、2 所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勤工俭学基地达到 8256 个,面积 7.35 万亩,纯收入达到 3.45 亿元。湖北竹溪县人民政府为学校租赁蔬菜基地 600 余亩,全县学校蔬菜自产率达到 70%,缓解供餐运营成本压力。山西繁峙县、黑龙江龙江县、湖北 罗田县部分学校充分利用校园空地种植蔬菜,既为学校食堂补充提供免费、新鲜、绿色的原材料,又使其成为学生实践教育的基地,培养爱劳动的良好习惯。三是探索进行“食育”教育。重庆彭水县组织学生自主用餐,由教师指导小学高年级学生轮流参与取餐、分餐,既节约成本,又锻炼学生团队精神和自主管理能 力。内蒙古先后举办两期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班,在国家试点旗县学校全面开设健康教育
15、课程。安徽金寨县结合大别山区饮食习惯,聘请营养健康专家,编印青少年 食育教育读本,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确保营养健康教育普及到每一位学生。四是提升营养干预水平。重庆市为中 小学配备 1000 余名公共营养师,充分发挥公共营养师的作用,灵活运用推荐食谱,努力为学生提供科学、营养的食物。江西赣县统一制定食物搭配菜谱,并且进 行量化要求,食堂根据时令食材的不同,确定每天食谱。湖北保康县结合保康饮食习惯,制定学生合理膳食指导食谱,组织开展“最佳一周食谱”评选活动。四川广 元结合本土实际和季节性特点,利用广元黑木耳、香菇、核桃、荞麦等特产研制绿色、营养食谱,分片制定春夏秋冬每季 2 套配餐方案,并根据学生营
16、养监测结果及 时调整食谱。督导中发现,有的地区对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要求理解比较全面、准确,统筹安排营养膳食补助、 “一补”资金、地方投入、家庭分担、社会捐助等,共同做好“加法”,有效提高了营养餐膳食质量;有的地方探索将营养餐作为学生素质教育的一个部分,与膳食 营养知识、饮食观念、地方饮食文化、团队精神和动手能力培养等相结合,初步形成“食育”文化。(四)接受四个“监督”,社会关切得到积极回应。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将营养改善计划打造为阳光工程。2014 年,全国政协副主席李海峰率团对营养改善计划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近两年,全国人大代表、政 协委员提出建议提案 22 份。截至目前,全国学生营养办主
17、动公开展播 434 个国家试点县工作情况视频,展示 152所农村中小学校营养餐配餐案例。各地也按照 要求,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接受四个“监督”。一是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安徽建立人大政协委员 随机抽查等工作督查机制。2014 年,贵州邀请各市(州)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全省营养改善计划进行专题调研,陕西商洛市人大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作为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工作。江西会昌县每年均邀请县人大代表对试点学校进行检查,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二是主动接受行政监督。四川、贵州、陕西、宁夏等地将营养改善计划列入全省重大民生工程,对市县政府进行目标考核。各省学生营养办均每年组织成员单位进 行专
18、项督查,湖南、安徽还分别组织人员开展暗访,根据暗访情况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贵州省教育厅已先后对 19 个县进行专项审计。2014 年,江西、湖 北两地审计部门分别对本省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情况总体良好。三是主动接受 社会监督。四川仪陇、古蔺、苍溪,贵州镇宁、务川、桐梓、惠水、普定,云南凤庆、马关、镇康、宾川,陕西商南、扶风、洛南,宁夏同心、泾源、彭阳、隆德、 原州等 20 个县近 1800 所学校参与阳光校餐试点工作,每个上学日通过阳光校餐网公开学生就餐、带量食谱、原料价格等信息,接受网民监督。陕西宝鸡市、江 西赣县等地通过举办“学校食堂开放日”、“家长开放日”等活动,邀请家长观摩学生营养餐分发、用餐全过程,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湖北鹤峰县全县所有农村 中小学开通微博,按时公示每顿营养午餐,学生就餐情况、食堂工作人员着装及操作情况、食堂清洁卫生情况等尽收“眼”底,真正做到公开、透明、安全。四是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各地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介,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各层次、各环节的监督,打造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广西每个学期 都召开新闻通气会,及时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通报试点县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四川通过阳光政务 热线栏目,现场督办群众热线问题。湖南学生营养办 2014 年接待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