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 旦 大 学 信 息 科 学 与 工 程 学 院本 科 生 课 程 教 学 规 范 实 施 办 法 (试 行 )( 2005 年 2 月 )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书育人,教师是教书育人的主体。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承担的本科生课程有学校综合教育课程中的必修课程(计算机 专项教育)以及选修课程;技术科学类基础课程(简称平台课程);学院各专业基础课程和 专业选修课程。量多面广,任 课教师多,听 课学生多。为了提高本科教学质量,规范本科教学各 环节的教学管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 结合学院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科生课程教学规范的实施办法。一、开课之前的准备工作1 开 设学校综合教育课程中计算机专项教育课程、平
2、台课程以及其它由多位教师承担并使用统一教材的课程,由教学小组组长(或召集人)及时召开小组讨论会,确定教学大纲以及教材。在前一学期末学生选课之前,将教学大纲以及教材要求通知学院教务办公室 (以下简 称“ 教务办”)。其它 课程由任课教师将教学大纲及教材要求通知学院教务办。(教学大纲通过电子邮件交学院教务办)。2 每学期开学前,任课教师要及时去教务办了解上课时间、教室、上机情况、教材准备及发放情况。3 认真备课 ,除数学等基础课以外,其它课程的教学内容每个学期要有一定比例的更新。开学时要提供给学生 该课程这学期的教学大纲,开学后不得更改该课程名称及其核心内容。建议教师充分利用学校网 络教学资源,将
3、课 程内容放到校园网上,网址:http:/。4 为了保证教师备好课,学院给每门课每个教师 300 元的复印、购买教学参考资料等经费支持。学院在开学初按学校选课单做名册,将 经费拨给 各系,由各系 转发给各位任课教师,方法由各系决定。 (原则上同一门课一学年给一次 经费)。二、开课过程中的规范要求1 开学第一堂课要求提前 1530 分钟到达上课地点,查看教室、计算机投影设施等情况。 (需用投影设备的教 师事先到各大楼电教中心办公室登记)。2 教 师不得随意停 课和调课。如确有需要,至少一周之前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系教学系主任同意,报 学院教务办,由教 务办报 学校教务处注册考务中心备案。任
4、课教师负责及时通知学生。一旦发现未申请并获得批准就擅自停课或者调课,将作为教 1 2 学责任事故处理。3 确保每 门课 的学时数。教师上课不得迟到,不得提前下课。所有课程的期终考试必须在学校规定的考试周内完成。4 教 师有义务维护 良好的课堂纪律,作好学生上课缺席、迟到和早退的考勤记录。可采取抽查、助教协助检查 、填写 签名单等方法。学生上课纪律情况及时与辅导员沟通。5 平时作业批改后应作好记录;任课教师每周应安排半天时间与学生沟通,解答学生的疑问,指导学生的学业 。6 课 程结束之前两周,教 师要出好难易程度相同的 A、B 两份试卷(其中份用作学生缓考及补考试卷)。试卷必 须规范化(要求另附
5、)。由教师本人将两份试卷原件交教务办,由教 务员负责考卷印刷和保管工作。任课教师于考 试前一个工作日到教务办领取考卷(包括答题纸和草稿纸)以及信息学院考场记录表。7 考试前两周内至少安排 1 次学生答疑。8 任课教师必须亲自参加本课程的监考,并担任主考教师。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考的,需要提出书面申请 ,由教学系主任批准同意。任 课教师需与参加监考的其他教师做好交接工作。教师有责 任承担监考工作。各考 场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信息学院考场记录表。关于监考工作的有关规范详见复旦大学考场规则。三、课程结束工作1 考试结束后,为了保证 学生及时获得成绩,任 课教师应及时批改考卷。考试结束后 5 天内,任
6、课教师应将学生成 绩登分表、答案及评 分 标准(最终成绩包含期中或平时成绩的课程需另纸说明)、 试卷和学生答卷(因归档需要,必须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列整理)、信息学院考场记录表一并交学院教务办。因故不能及时交成绩记录,应由教学系主任批准。无故不按时交成绩记录 ,将作 为教学事故处理。考 试成绩记录严格按学校的规定,详见复旦大学本科生成绩记载试行规定。其中 A 和 A-的成绩等级总量不超过该门课程修读人数的 30。2 如果本课 程学生有缓考、补考等情况,在下学期开学前到教务办了解缓考和补考事项安排。 缓考、补考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阅卷和成绩记录等工作,及 时把成绩登分表、试卷和学生答卷及 评分 标准
7、等交教务办。 缓考成 绩评 分方法同期末考试, A 和 A-的成绩总量控制。补考及格,成 绩记载为 D- 。3 为了维护课程成绩登分表的权威性,在填写本科生成绩登记表时,字迹要清楚。3 4 如有不及格成绩,请用红笔填写。并按参加考试学生的实际情况登记成绩,缺考学生(包括申请缓考和无故缺考)成绩栏不能填写。(教师在课程结束前向学生强调,无故缺考不能补考,因而产生的“?”成绩,教务处管理系统将自动把 “?”转为“F”成绩记载)。登分表未交教务办之前如有修改,教师可以直接在记录单上修改,但修改处边上必须要有任课教师的亲笔签名。如果成绩单已经交给教务办,需修改成绩, 则必须由教师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教学
8、系主任确认,院教学副院 长批准以后方可修改,并在修改 处要有教师本人的亲笔签名和修改日期。4 学生对所修课程的成绩有异议,可向教 务办提出申 请。根据校教务处规定,由教学副院长组织相关教师进行复查、审核, 给出明确处 理意 见。四、课程考试资料归档工作本科教学规范中课程考试资料归档至关重要。教务处要求对期末考试卷进行规范整理,由学院负责装订成册。装 订内容包括:1) 学生成绩登分表;2) 期末试卷、答案及 评分标准、学生答卷或论文(按登分表 顺序,即学号从小到大排列整理); 3) 总评成绩表(按登分表顺序填写,包括:期末考 试、期中考核、平时作 业等各项成绩及总评),并附上评分方法。另外根据某
9、些课程的性质和考试方式,对以上装订内容 2)的归档要求如下:1 计算机考试的课程,任课教师按学生学号将考试内容刻成光盘,按课程代码整理,交学院教务办。2 笔试和机考结合的课程,按笔试部分考试卷学生名册顺序装订成册,机考(读卡)部分刻成光盘,交学院教务办 ;3 要求学生写 论文的课程,任课教师采取纸质或电子文档的一种方式,按学生名册顺序保存学生考试记录。 纸质 文档由教务员装订成册,电子文档请任课教师刻成光盘(任课教师同时提交一份评分标准说明材料);4 关于实验课,任课教师以学生实验报告作为评分依据,1)列出各次实验的评分及总评;2) 收集作 为评分依据的学生实验报告;3)收集学生 实验总报告。以上归档方法,以学校教务处规定为准。注:复旦大学本科生成绩记载试行规定、 复旦大学考场规则等条例请查阅教务处网站: 5 6 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