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 4:网络课程制作协议书甲方:东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乙方(项目负责人): 东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甲方)根据远程(网络)教学需要对所制作的课程提出要求并实施管理;乙方负责人受托完成远程(网络)教育课程的制作任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确保课程制作的质量,经双方协商,签署本协议,作为双方开展此项工作的依据。第一条 课程名称、类型、形式与要求1.课程名称 2.课程负责人 3.课程类型为学历教育公共课( ) 、学历教育专业课( ) 、学历教育选修课( ) 、继续教育课程( ) 。 (在括号内打“” )4.专业层次为高中起点专科( ) 、专科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本科(
2、) 。 (在括号内打“” )5.制作的课程包括:“网络课程” 、 “文本教材” (选用一本公开出版的教材) 、“光盘”等三种形式;同时还应提供教学需要的练习题、作业题、考试试题等。6.要求(1)乙方应亲自主持所承担的课程工作,除与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协商同意外,不许以任何形式委托他人代办。(2)乙方承担的课程应符合课程规格的要求(详见:网络课程制作指导意见和网络课程制作技术规范) ,确保课程的科学性、先进性与适用性。(3)乙方应在课程体系的确定、内容的选取、教学过程的设计等环节突出网络课程的特点。(4)乙方应负责所制作的课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对他人构成侵权。第二条 课程实施期限1.乙方在协议签
3、署后,在双方商定的日期内进行课程基本框架结构及“样章”的演示,甲方认定后正式进入课程的制作。2.乙方应按甲方的计划开展工作,接受甲方安排的检查、课件预审测试等跟踪2管理。3.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日期之前完成课程任务,并按本协议条款规定交付课程成果。4.经甲方验收后的课程在网上运行一年期间,乙方仍有义务对课程进行完善,取得质量认可的反馈意见后,被确认为合格课程。第三条 课题成果归属1.课程成果的著作权为甲方所拥有。乙方不得对其完成的课程成果以任何方式提供给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占有或使用(经双方协商同意者除外) 。2.乙方有课程成果及文本教材正式出版的署名权、获奖申报权。3.乙方对完成课程运行后的
4、升级、更新,有优先参与权。4.甲方应积极组织乙方参加有关的评优活动。第四条 委托开发资助经费数额、使用与支付1. 网络课程项目经费以学分为标准拨付:4 学分网络课程项目经费标准:课程项目经费总额度 6 万元,其中:课程内容经费 4.2 万元;技术制作经费 1.8万元;3 学分网络课程项目经费标准:课程项目经费总额度 5 万元,其中:课程内容经费 3.5 万元;技术制作经费 1.5万元;2 学分网络课程项目经费标准:课程项目经费总额度 4 万元,其中:课程内容经费 2.8 万元;技术制作经费 1.2 万元。2.乙方对课程经费有使用权。3.乙方对委托制作经费必须按学校财务制度中有关规定使用、支出,
5、不得用于项目外的开支。4.学校财会部门有权对乙方的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经费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5.乙方如发生违规经费使用责任自负。6.甲方向乙方分批拨付委托开发资助经费。签署协议并通过“样章”演示后拨付经费总额的 50%;验收合格拨付剩余的 50%。7.甲方应按时、按规定数额向乙方拨付委托资助经费,如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课题成果,由甲方承担责任。第五条 违约责任1.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如有上述行为,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视情况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协议或解除协议,乙方应承担返还已收取的资助经费及赔偿甲方损失
6、的责任。3.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乙方视情况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协议或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应承担赔偿乙方损失的责任。第六条 解决争议办法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仲裁办法解决。第七条 其他约定1.课程制作需参照网络课程制作指导意见与网络课程制作技术规范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 协议有效期限1.本协议在课程开发期间有效,即自协议签署起到课程验收合格并在网上运行一年为止。2.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持一份,送东北师范大学有关部门一份(备案) 。3.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东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乙方: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