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指导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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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自 治 区 农 业 机 械 化 示 范 区 建 设 指 导 意 见 (2019-2022 年 )加强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着力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机械化技术和装备,加快推进绿色农业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落实 2019 年自治区党委一号文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 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自治区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指导意见。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

2、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抓好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认 真 贯 彻 落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在不同区域组织实施不同产业、不同作物机械化试验示范,促进各类农机化技术的集成配套应用,促进农机和农艺措施的有效融合;加大土地的集约化经营和规模化生产,创新现代农业发展理念,探索实践符合当地实际的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通过示范区建设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升级,提高农村生产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提供技术装备支撑。二、

3、基本原则坚持农机与农艺融合相结合。建立健全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协调机制,加强农机、种植、畜牧、林草、种业、科技多部门配合,形成重要任务相互协调、重大项目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在示范区建设工作中,落实推进农机农艺融合的要求,研究确定适宜机械化作业的栽培模式和作业标准。推进品种、栽培养殖和机械装备集成配套,构建高效协调的机械化生产体系。坚持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相结合。积极发展“互联网+农机作业” ,加快推进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在农机装备、农机作业和管理服务上的应用,以信息化加速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同时,充分发挥农机化载体桥梁作用,为推进农业信息化、发展智慧农业提供技术装

4、备。坚持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结合。加快推广先进适用机械装备与加快培育新型农机服务主体并重,落实税费减免、设施用地、抵押贷款、融资租赁等各方面的政策措施,解决好农机服务主体在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大力培育新型服务主体,以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引领农业机械化的转型升级,支持家庭农场、农机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农机作业服务,创新服务机制,促使机械化与规模经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坚持机械化生产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结合。把适宜机械化作业作为农田基本建设的重要目标,制定、实施农机化示范区标准和项目时,进一步明确田间道路、条田长度宽度与平整度等“宜机化 ”要求,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5、统筹规划农村土地流转与农业机械化工作,改善农业机械作业条件。坚持科技创新与农业全程全面机械化相结合。瞄准乡村专项对农机技术装备的需求和农业各产业、各区域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引进示范,攻克制约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的技术难题,解决“无机可用” 、 “无好机用”问题。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先补贴薄弱环节、农业生产急需的机械装备,不断巩固扩大示范区建设成效,推动农业机械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三、建设目标和内容计划用四年时间(2019-2022 年) ,在农机化发展相对落后的区域建设 47 个自治区级农机化技术示范区(详见附件 1) 。同时各级农业农村(农机)部门也应围绕自治区农业农村

6、工作要点和农机化工作重点,结合本地区优势产业和主推技术,大力开展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分级建立不同层次的农机化示范基地、示范区、示范点。重点开展棉花和玉米生产、特色作物、牧草生产、秸秆回收饲料化利用、林果业开沟施肥和高效植保、残膜回收、废弃物处理、保护性耕作、农产品初加工与贮运等智能化、信息化、精准化技术装备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通过试验示范推动农机生产经营服务组织发展,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标准化连片生产,引领和带动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一)棉花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区在全疆的 4 个地州市分别建立 7 个棉花生产机械化示范区。进一步完善机采棉种植模式,加大数字化技术在棉花全

7、程机械化中的应用,推广卫星导航精量播种、高效精准施药、对行分层施肥、残膜回收等为主的棉花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探索化学打顶技术路线。依托或新建农业(农机)合作社,每个示范区建立核心区面积 500 亩,辐射面积 5000 亩,至少有一个对比试验田,培训农民和技术人员不少于 500 人次。(二)林果业机械化技术示范区分别在 6 个地州市建立 7 个林果生产机械化示范区。加快果园剪枝(非气动剪) 、施肥机械和收获作业平台的引进示范和研发改进,突破果园施肥和收获的机械化瓶颈,降低果园作业劳动强度。同时,引进枝条粉碎处理机械与技术,探索果园废弃物(枝条)新的利用模式。依托或新建农业(农机)合作社,

8、每个示范区建立核心区面积 200亩,辐射面积 1000 亩,培训农民和技术人员不少于 500 人次。(三)小麦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区在喀什地区建立 2 个小麦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以小麦生产主要环节机械化技术为重点,实现高效耕种收、烘干、秸秆处理、精准施肥施药、节水灌溉、井字形播种、窄行匀播等先进机械化技术应用有效覆盖,形成适合的农机化技术方案,所推广的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辐射带动项目县小麦生产主要环节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依托或新建一个农业(农机)合作社,每个示范区建立核心区面积 1000 亩,辐射面积 10000 亩,示范区至少有一个对比试验田,培训农民和技术人员不少于 500 人次。(四)玉

9、米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区分别在 3 个地州市建立 5 个玉米生产机械化示范区。大力推广先进的精量播种、免耕播种、节水灌溉、高效植保、玉米烘干等机械化新技术和装备,提升田间标准化作业质量,明显提高玉米全程机械化水平。依托或新建一个农业(农机)合作社,每个示范区建立核心区面积 1000 亩,辐射面积 10000 亩,示范区至少有一个对比试验田,培训农民和技术人员不少于 500 人次。(五)现代植保机械化技术示范区分别在 3 个地州市建立 4 个现代植保机械化技术示范。引进示范对行分层施肥、高效施药机械和农用植保无人机等机械化技术和装备,有效降低农业生产化肥、农药等投入品使用量,促进绿色农业的发展。依

10、托或新建一个农业(农机)合作社,每个示范区建立核心区面积 500 亩,辐射面积 5000 亩,示范区至少有一个对比试验田,培训农民和技术人员不少于 500 人次。(六)特色作物机械化技术示范区在 4 个地州市建立 4 个特色作物机械化技术示范区。加快引进、试验和推广辣椒、食葵、油葵、打瓜、红花、马铃薯、花生等特色作物播种、收获和初加工等关键环节机械化技术和装备。探索特色作物集中育苗、大田移栽机械化技术路线。成立或依托一个农业或农机合作社,每个示范区建立核心区面积 200 亩,辐射面积 1000 亩,示范区至少有一个对比试验田,培训农民和技术人员不少于 500人次。(七)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化技术示

11、范区在 3 个地州市建立 4 个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化技术示范区。农区畜牧业地区,加快试验示范秸秆回收饲料化利用、还田等机械化技术和装备。进一步提高畜禽规模养殖小区的全日粮饲料混合、自动化喂养、清粪、畜禽舍空气净化与温度等环境控制和畜禽疫病防治等机械化水平。依托或者新建一个农业(农机)合作社,每个示范区建立核心示范区 500 亩,辐射面积 5000 亩。每个点培训农民和技术人员不少于 500 人次。(八)残膜回收机械化技术示范区在 3 个地州市建立 5 个残膜回收机械化技术示范区。加快试验示范残膜回收机械化技术和装备,探索回收加工利用残膜污染综合治理技术路线和新模式。每个示范区建立核心区面积 50

12、0 亩,辐射面积 5000 亩,培训农民和技术人员不少于 500 人次。(九)牧草机械化技术示范区在 3 个地州建立 4 个牧草机械化技术示范区。在畜牧业地区,重点试验示范草原松土补播、牧草收获、贮运、加工和草原生物灾害综合防治等机械化技术和装备。每个示范区建立核心区面积 1000 亩,辐射面积 10000 亩,培训农民和技术人员不少于 500 人次。(十) “国家卫星导航应用军民融合工程-基于北斗系统的精准农业应用”项目卫星导航加密站建设示范区。按照军民融合发展要求,依托国家实施北斗系统精准农业应用项目,建设农用北斗基准站为主要内容的军民融合综合数据服务系统,扩大和完善北斗系统覆盖范围,提高

13、农业机械智能化、信息化、精准化水平。在阿克苏地区建设北斗农用基准站 36 个。四、进度安排每年 2-3 月,各示范县制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并报地州市农业农村(农机)部门审核,各地州农业农村(农机)部门审核后上报自治区农机局备案。每年 3-4 月,各示范县开展示范区建设,并举办培训班和组织召开春耕春播作业现场会,示范推广新技术,展示、演示新机具。每年 5-7 月,各示范县开展示范区田间机械化管理及组织召开相关田间机械管理现场会,示范推广新技术,展示、演示新机具。每年 6-8 月,组织专家及技术人员巡回指导服务。每年 10-11 月,进行示范区总结、检查和验收。五、工作措施和相关要求(一)加强组织

14、领导。成立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分管厅领导任组长,自治区农机局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农业农村厅相关处室、自治区农机局相关处室站为成员的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机推广站。负责制定验收标准和考核办法、检查督查、验收考核等具体工作。各地农业农村(农机)部门也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组织制定示范县的实施方案。示范县农业农村(农机)部门作为具体的实施单位,要把各项工作责任、技术措施、具体要求落到实处,明确生产模式、技术要点和责任人。(二)加强项目资金支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坚持国家农业发展项目、农机购置补贴、深松作业补助和自治区支持农业发展专项等向示范县、向示范区倾斜的同时,积极争取各

15、级党政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整合种植业、畜牧业、林果业等有关项目资金,推进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围绕薄弱环节机械化,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合力攻关,突破全程机械化瓶颈。(三)加强技术指导。进一步完善农艺农机紧密融合机制,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级农机技术推广机构和生产企业、科研院校、农民合作社等组织的作用,分作物、分区域提出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并组织试验示范。同时,通过对比试验,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机械化生产模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组织由农技、农机、栽培、植保等行业有关专家组成的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专家指导组,按作物设立专业组,开展决策咨询、技术指导、培训交流、验收考核等工作,指导示范县科学确

16、定技术路线、优化机具选型和配置、制定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及时总结、宣传实施示范区建设中的好做法、成功经验,注重扩大典型示范效应。通过采取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和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相互学习借鉴,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氛围。(五)加强督查评价工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标准和评价办法(详见附件 2、附件 3)开展示范区建设项目的有关工作,并加强绩效跟踪、中期检查和年度验收评价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每年 10 月 31 日前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上报示范区建设工作年度总结、验收初审报告验收申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按照示范区建设标准组织验收,对验收通过的的示范区进行认定挂牌和表彰。附件:1.2019-2022 年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清单2.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标准3.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示范区考核 验 收 流 程 及 评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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