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副标题样式* * 12019年行政执法人员建设法规知识考试辅 导 讲 座 城市建设管理 主要法律依据第一部分 市容环卫 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部门规章)第二部分 城市道路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 (政府规章)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部门规章)第三部分 供水排水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部门规章)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部门规章) 浙江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管理办法 (政府规章)主要法律依据第四部分 燃气管理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行政法规) 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 (地方性法规)第五部
2、分 园林绿化 城市绿化条例 (行政法规) 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政府规章)第六部分 其他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部门规章)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部门规章) 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政府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律)第一部分 市容环卫一、 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适用范围(第二条) 城市建成区特定区域特定区域: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县级以上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区域 严格管理区域 主要街道重点地区第九条至第十二条、第十六条 占道经营(第十七条) 堵与疏 户外广告及设施与规划管理的衔接利用公共场地、公共设施设置户外商业广告的使用权的有偿取得 环境卫生责
3、任区制度环境卫生责任区的主要类型及责任人具体范围和责任要求的确定 市容环卫部门或者镇政府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结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依据 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二、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许可制度(第七条) 垃圾分类(第九条至第十一条) 建筑垃圾运输规定(第十四条)结合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法律责任 第二部分 城市道路 城市道路建设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质量保修期 1 年,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的行为(条例第二十七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部门 市政、公安交通 因工程建设需
4、要挖掘城市道路审批部门 规划、市政、公安交通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省办法第三十一条)不得挖掘的时限 新建、改建、扩建 5年内;大修 3年内(条例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城市道路项目的功能照明装灯率应当达到 100 与城市道路、住宅区及重要建(构)筑物配套的城市照明设施,应当按照城市照明规划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第三部分 供水排水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可采取的措施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城市供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城市排水许可制度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证书有效期延续规定 排水户不得实施的行为 城市排水
5、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排水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有权采取的措施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停运的处理 浙江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1. 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需要临时停运2. 因设备大规模检修停运3. 因突发事件停运第四部分 燃气管理 燃气经营者不得有哪些行为 城镇燃气条例第十八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的情况的处置 燃气特许经营制度 城镇燃气条例第十五条、省条例第十五条 哪些情况,燃气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 城镇燃气条例第二十一条 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 城镇燃气条例第三十九、四十二条 省条例实施前已从事管道燃气经营的企业的特许经营 省条例第十七条第五部分 园林绿化 绿化的保护和管理 城市绿化条例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2.古树名木: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古树名木的认定 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范围,加强养护管理 迁移古树名木的审批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同级人民政府 因城市交通、管线等建设需要临时修剪树木 省办法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