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申报表申报年度: 2018 申报等级: 申报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说 明一、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制度是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赋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一项主要职责,通过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将用人单位分别认定不同的诚信等级,并实行分类监管的一项制度。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按年度进行,每年评定一次,A 级以上单 位评定结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公布。三、具体评定内容、标准和程序按照江西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赣人社字2017 59 号)进行。四、本表由符合评定
2、为诚信 A 级及以上的用人单位填报,其遵守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依照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登记表、 劳动保障日常巡查记录表及其它相关情况进行评定,在此表中相关信息不再重复填写。用 人 单 位 基 本 情 况用人单位名称(盖章)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统 一 社 会信 用 代 码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单位性质 单 位 开 业 时 间主要生产经营范围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单位负责人签名手 机办公电话单位劳资负责人手 机办公电话单位劳资经办人手 机遵守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在“”中勾选:详见2018 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登记表。详见 年 月 日劳动保障日常巡查记录表。 4 单位申报意见(在以下两种申报意见的中 选:)本 单 位在 2018 年度遵守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符合劳动保障守法诚信 A 级单位条件,现予申报,请审查评定。本 单 位在 2018 年度遵守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符合劳动保障守法诚信 A 级单位条件,并在此前自 年始连续 5 年评为诚 信 A 级单位(旧标 3A)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符合诚信示范单位条件,现予申报,请审查评定。(盖章) 年 月 日初步评定意见(盖章) 年 月 日信用复核情况年 月 日 社会公示情况年 月 日评定结果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