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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传达政令 发布信息 指导工作 服务基层2018“两会”特刊(2)扫描二维码 下载电子版- 2 -罗甸县人民政府公报LuodianCounty Peoples GovernmentGazette罗甸县人民政府主管主办 2018年1月15日目录罗甸县人社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1 号委员提案答复(1)罗甸县斛兴街道办事处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2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3)罗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3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4)罗甸县市监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4 号委员的提案答复(6)罗甸县委组织部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5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8)罗甸县住建局关

2、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6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9)罗甸县工信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7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0)罗甸县水务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8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2)罗甸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9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3)罗甸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10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5)罗甸县工信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11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6)罗甸县住建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12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8)罗甸县农工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13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20)罗甸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14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21

3、)罗甸县水务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15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22)罗甸县水务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16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23)罗甸县交通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17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24)罗甸县交通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18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25)罗甸县边阳镇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19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26)罗甸县工商联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20 号委员提案的答- 3 -复(27)罗甸县工信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21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28)罗甸县财政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22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29)罗甸县农工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23

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31)罗甸县文旅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24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32)罗甸县教育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25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33)罗甸县教育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26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35)罗甸县文旅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27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36)罗甸县教育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28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37)罗甸县教育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29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38)罗甸县教育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30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40)罗甸县委宣传部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31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41)罗甸县委宣传部关于县政协九届一

5、次会议第 32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42)罗甸县文旅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33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43)罗甸县住建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34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44)罗甸县文旅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35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45)罗甸县教育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36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46)罗甸县文旅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37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47)罗甸县教育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38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48)罗甸县文旅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39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49)罗甸县文旅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40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51)罗甸县发改局关

6、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41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52)罗甸县教育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42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53)罗甸县教育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43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54)罗甸县委宣传部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44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55)罗甸县编委办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45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58)罗甸县教育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46 号委员提案的答- 4 -复(59)罗甸县城管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47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61)罗甸罗甸县教育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48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62)罗甸县卫计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49 号委员提案

7、的答复(63)罗甸县教育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50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64)罗甸县运管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51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65)罗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52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66)罗甸县财政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53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70)罗甸县卫计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54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71)罗甸县城管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55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73)罗甸县运管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56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74)罗甸县运管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57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75)罗甸县城管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

8、第 55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76)罗甸县市监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59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77)罗甸县城管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60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80)罗甸县人社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61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82)罗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62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83)罗甸县交通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63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85)罗甸县城管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64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86)罗甸县住建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65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87)罗甸县城管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66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88)罗甸县教育局关

9、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67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89)罗甸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68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91)罗甸县城管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69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93)罗甸县人社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70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94)罗甸县交通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71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95)罗甸县运管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72 号委员提案的答- 5 -复(97)罗甸县城管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73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98)罗甸县卫计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74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99)罗甸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75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10、(100)罗甸县卫计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76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02)罗甸县交通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77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03)罗甸县住建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78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04)罗甸县运管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79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07)罗甸县海事处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80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08)罗甸县交通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81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09)罗甸县交通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82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11)罗甸县交通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83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12)罗甸县档案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

11、会议第 84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13)罗甸县边阳镇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85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14)罗甸县住建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86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15)罗甸县教育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87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16)罗甸县人社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88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18)罗甸县交通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89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20)罗甸县城管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90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21)罗甸县城管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91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22)罗甸县斛兴街道办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92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2

12、3)罗甸县运管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93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24)罗甸县卫计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94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25)罗甸县运管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95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27)罗甸县交通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96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28)罗甸县卫计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97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29)罗甸县城管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98 号委员提案的答- 6 -复(131)罗甸县人社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99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32)罗甸县工商联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100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33)罗甸县交通局关于县政协九

13、届一次会议第 101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34)罗甸县城管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102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35)罗甸县水务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103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36)罗甸县城管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104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37)罗甸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105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38)罗甸县环保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106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40)罗甸县环保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107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42)罗甸县环保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108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43)罗甸县水务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109 号

14、委员提案的答复(144)罗甸县环保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110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45)罗甸县水务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111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146)罗甸县编委办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1 号委员社情民意的答复(147)罗甸县水务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2 号委员社情民意的答复(148)罗甸县教育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3 号委员社情民意的答复(147)罗甸县交通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4 号委员社情民意的答复(150)罗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5 号委员社情民意的答复(151)- 1 -A罗人社提复字20175 号 签发人:罗福忠罗甸县人力

15、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 1 号提案的答复尊敬的罗德海委员: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制订相应政策、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经 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文件要求,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招聘计划;(二)发布招聘信息;(三)受理应聘人员的报名,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四)考试及考核;(五)身体检查;(六)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七)公示招聘结果;(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县级招聘方案、计划等需 报经州编委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方能组织实施。为 引进更多

16、更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充实我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在每年的面向高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我局均在征求各用人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拟写招聘方案,即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学历要求等条件的设置,均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招聘计划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并经县长、 县 委书记审定后,报州编委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实施。二、2016 年、2017 年由县委组织部、 团县委、人社局等单位分别在全县范围内组织了多次育才留人活动,2016 年底、2017 年春节,县委县政府专门组织了人才座谈会, 发放人才慰问金 3.2 万;2017 年 5 月,县委办、政府办联合下发了罗甸县 2017 年度关于开展育才留人

17、系列活动方案,强化了组织领导,明确活 动内容,搭建了活动平台,为引进的人才有一个利于全方位沟通交流,相互学习提升的平台,尤其是为算来单位优秀人才拓展交际圈子,为 其成家立业创造更多机会。为引进的各类人才进一步营造罗甸“渴才、爱才、惜才 ”的浓厚氛围,对内对外形成强大的人才磁力,达到外面- 2 -人才愿意来,现有人才留得住的良好局面。罗甸县为了解决青年人才购房难题,通过政府部门出面协调,选定有资质、信誉良好的房地产企业面向青年人才购房开设绿色通道,放低门槛,执行购房零首付的方式,帮助青年人才实现无款购房的愿望。三、根据黔南州高层次人才补贴审批发放办法(暂行)(黔南委办字20118 号)和中共黔南

18、州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州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南党发201216 号)等文件精神,黔南州 2016 年下发了关于开展 2016 年度高层次人才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我县根据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各单位对各高层次人才进行申报,共计发放高层次人才补贴 45 万元,涉及 345 人之多。四、我县自 2013 年启动人才公寓建设以来,罗甸县共投入 1545.6 万元,建成人才公寓 300 套,其中罗甸一中人才公寓 80 套,已分配入住。县中医院人才公寓 120 套、 县职校人才公寓 100 套目前已全面完成建设。从 2013年以来,罗 甸县为引进人才提供公租房共 271 套,享受 287

19、人。罗甸县制定了租房补助政策,即发放每月 200 元的租房补贴,发放期限 3 年。自 2011年租房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全县累计为 193 名青年人才发放租房补贴 92万元。五、县人才办制定了罗甸县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服务办法、罗甸县优秀青年人才推荐评选表彰暂行办法、罗甸县县管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试行)及罗甸县人才服务办法相关配套细则等办法,建立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出台了罗甸县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在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养激励、交流等方面提供了可操作、能兑现的具体办法。从高层 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人才激励、管理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营造引才聚才、

20、识才用才的良好环境。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 年 7 月 10 日(联系人:唐宁;联系电话:7621132)- 3 -A罗 甸 县 人 民 政 府 斛 兴 街 道 办 事 处 文 件罗斛处提复字20171 号 签发人:高 刚 罗甸县斛兴街道办事处关于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 2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苏飞旭、黄元秀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新型城市社区建设,推进社区管理水平创新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县社区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我街道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提案中实事求是地提出了当前社区管理体制和服务存在

21、的问题,同时,对如何解决该问题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这对我街道进一步做好社区管理工作有很大帮助。为加快新型城市社区建设、推进社区管理水平创新,我街道于 2016年启动“四型社区 ” 建 设(平安型社区、便民型社区、和美型社区、康民型社区)并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入户调查摸底;2017 年我街道启动社区网格化管理,以实 施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为措施,开展网格干部配备、相关摸排和网格信息数据软件平台建设,将辖区分为 25 个网格,实现居民群众网格精细化管理服务,目前已建成四个网格化办公场所,以第 8 网格为示范点率先推进社区网格化建设,将全面完成资源整合、平台建设、基础建设等方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街

22、道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完善管理体制和服务功能,不断提升社区管理工作成效。再次感谢您对社区管理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罗甸县斛兴街道办事处2017 年 7 月 10 日(联系人:罗国龙;联系电话:13595411990)- 4 -A罗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县政协九届委员会一次会议第 3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计碧江委员: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我县交警执法行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加大执法规范化培训。我局交警大队现有警力 180 余人,协勤(含事业编、工勤) 170 余人,协勤比重占 94.4%,由于协勤比重大,加之文化层次参差不齐, 执法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23、,为提高执法规范化。自 2016 年以来,我局交警大队不断加大执法规范化培训,采取每周开展执法理论培训与测试,每月执 法一考核等方式,切实提高民协警执勤执法水平。二、加大执法全过程监督。针对群众反映的我局交警大队协警人员存在执法不文明,语言不和谐,甚至存在“吃、拿、卡、要”问题,我局交警大队采取科技手段加强监督,其中明确要求民协警在执勤执法时必须佩带执法记录仪,开具交通违法处罚单时必须落实告知程序,开具的交通违法处罚单必须有视频对应,办公室每日对违法单及视频进行比对,不对应或缺失的严肃处理。同时,将大队领导电话设为监督投诉电话,通过大队微信微博公布并张贴于车管大厅醒目处,群众对服务不满意,执法不文明的民协警,可随时拨打投诉。三、加大监督指导。大队成立网考办,除 负责大队目标管理日常考核外,每日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对执法不规范,语言不文明的进行现场批评教育,记录在案,并 纳入每月目标考核。同时完善我局交警大队交通安全宣传微信服务号,在微信界面上增加了一键举报与 监督”等模块,群众只需关注我局交警大队微信工作号,可对发现的执法不规范、语言不文明等行为进行摄像并上传至微信服务平台,后台管理人员将进行核实并上报大队领导处理,有助于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交警执勤执法行为,倒逼或督促执勤执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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