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永丰县藤田至石马县道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吉安市公路局永丰分局 2018 年 1 月 4 日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永丰县藤田至石马县道养护大中修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丰县藤田至石马县道养护大中修工程 已由 永发改招标核字【 2017】 25 号 列入 吉安市公路局永丰分局 养护计划,养护资金来源为 县财政拔款 ,招标人为 吉安市公路局永丰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永丰县藤田至石马县道养护大中修工程 ,全长 公里, 规 格为县道,总投资约 1869.01 万元, 建设地点 在永丰县藤田镇至石马
2、乡,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设施等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公路工程养护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须 具有公路专业类中级(含中级)职称以上; 3.3 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函 ,凡是在江西省信息平台公布过有不良记录单位,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 3.4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 3.5 2014 年以来在吉安市范围内累计完成过 10公里及以上的普通国道、省道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
3、项目 (且取得资质后的业绩 ),必须提供工程竣工交验证书(工程接收证) 3 3.6最近三年的年平均营业额总收入不小于 500万元人民币 (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协议书金额为准 ) 3.7 企业有效的安全许可证;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招标单位将 于 2018年 1月 8日下午 5: 00前将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上网,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自行在 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本招标公告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资格后审)。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
4、0 元(随保证金一并转入指定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 1月 26日下午 15: 00前; 5.2 开标时间: 2018年 1月 26日上午 15: 00; 5.3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永丰县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吉安市公路局永丰分局 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电话: 0796-2515186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省恒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 15387776266 4 二一
5、 八 年 一 月 四 日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吉安市公路局永丰分局 联系人:康凯 电 话: 13979661226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江西省恒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丰县财富中央城左侧门 联系人:邓杰 电 话: 15387776266 1.1.4 项目名称 永丰县藤田至石马县道养护大中修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永丰县藤田至石马县道 1.2.1 资金来源 县财政拔款 1.2.2 出资比例 / 1.2.3 资金 落实情况 基本到位 1.3.1 招标范围 施
6、工图范围内 路面工程及附属工程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5个月 1.3.3 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附录 1 财务要求:见附录 2 业绩要求:见附录 3 信誉要求:见附录 4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 5 续上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 现场 不组织 6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 召开 1.10.2 投标人 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
7、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1 月 26 日 15 时 00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的时间为准) 2.3.2 投标人确认收 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的时间为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3.2.1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3.2.5 是否接受调价
8、函 否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60 天 续上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7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陆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26日下午 15 点之前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户如下: 账户 1: 户 名:永丰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账 号: 3600145401005250082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永丰支行营业部 账户 2: 户 名: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 14-37710104001036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县支行 投标保证金需
9、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工程项目 名称“藤田至石马县道养护”,招标文件每套 500元,随保证金一并转入指定账户。 3.6 是否允许 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亲笔签署姓名(封面、扉 页、目录和本页正文内容已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 )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贰 份 3.7.5 装订要求 不得 采用活页夹等不能固定投标文件的装订方式,且正、副本分别装订。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 项目名称) 标段 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 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4.2.2
1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4.2.3 工程进度付款 工程实行分阶段付款,完成工程总量的 50%,付至合同价款的 20%;完成工程总量的 80%,付至合同价款的 35%;完成工程总量的 100%,付至全同价款的 70%;竣工验收合格,决算审计后付至工程总价款的 85%;质保期满后 无质量问题一周内付清所有工程款 (不计利息 )。 4.2.6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续上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 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
11、标委员会 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 人,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 江西省专家库吉安分库公路工程类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5% 履约担保的形式: 电汇 或转账支票,将履约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9.5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吉安市公路局 需要 补充 的其他 内容 9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 (资质最低要求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申请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安全生产许可证; 10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 (财务最低要求 ) 财 务 要 求 1、最近三年的年平均营业额总收入不小于 500 万元人民币 (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协议书金额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