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常见问题解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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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常见问题解答根据 12366 接受咨询反馈问题,现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常见问题及解决方式予以汇总,以方便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进行相关系统的操作。如有关问题仍不能解决,敬请致电 12366。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扣缴义务人妥善安排申报时间,尽可能提前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明细申报。一、ITS 操作类(一)客户端下载1、 自然人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从何处下载?答:(1)打开青岛市电子税务局首页(无需登录); (2)点击右上角“下载”; (3)点击左侧“办税软件”自然人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2、企业登陆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提示企业信息不存在或为无法下载的状态如何处理?答:首先确认是否为青

2、岛市注册登记的企业,再确认是否下载的青岛版客户端,只有青岛注册的企业使用青岛客户端才可登陆申报。(二)人员信息采集3、人员信息采集后正常工资薪金无法添加该员工如何处理?答:人员信息采集模块中“任职受雇从业类型”选择“雇员”。4、人员信息采集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录入无误,依然提示“验证不通过”如何处理?答:带身份证件到税务机关办理自然人登记后通过【人员信息采集】模块右上角【更多操作】点击【特殊情形处理】。5、员工离职了个税申报如何操作? 答:从人员信息采集中将员工的人员状态修改为“非正常”后,填写离职日期。 正常工资薪金所得申报时提示该员工不能为“非正常”,点击“清除”。 6、非正常员工是否需要报送

3、和获取反馈? 答:不需要。 (三)专项扣除信息采集7、员工登录个税 App 后未显示任职受雇单位,如何处理?答:扣缴单位当前的税务登记状态不能为注销或者非正常,且人员信息采集模块中【任职受雇从业类型】必须选择【雇员】,报送成功并获取反馈后,4 个工作日后再从 App 中查看。8、员工月工资收入未达 5000 元,是否需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答:不需要。(四)客户端专扣信息下载9、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从哪填写?是否需要挨个录入? 答:从【综合所得申报】【正常工资薪金所得】中,先录入收入额,再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金额自动带出。 10、员工通过个税 App 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单位如何获取? 答

4、:员工通过个人所得税 App 采集信息,提交日的 3 个工作日后,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中任选一项专项附加扣除点击【下载更新】即可获取。11、员工信息采集后如何填写工资薪金报表? 答:在扣缴客户端软件【综合所得申报】模块,选择【正常工资薪金所得】菜单并点击【填写】按钮后,可以直接手动添加工资数据,也可通过模板导入该月应发放的工资收入数据。之后,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计算该月专项附加扣除金额。点击【综合所得申报】【税款计算】,该月份应缴纳的税款就会自动计算出来。(五)税款计算常见问题12、个税申报后不自动计算税款如何处理? 答:点击【综合所得申报】【税款计算】,该月份税款就会自动计算

5、出来。13、扣缴单位前一个月扣缴的税款还未申报,如何在扣缴客户端软件中,按新税制计算下一个月应扣缴的税款? 答:(1)在系统中选择正确的税款属期。比如,如果 1 月份扣缴的税款还没有申报,当前计算的是 2 月份应扣缴的税款,在扣缴客户端软件的首页,需将税款所属期选择为 2 月份。(2)确定累计应税所得的数据来源。在扣缴客户端软件系统设置界面,点击【申报管理】【累计所得数据来源】,选择【本地文件获取】。 (3)填写该月应发放的工资收入数据。(具体参见问题 11)(4)计算该月应扣缴的税款。(具体参见问题 12)由于前一个月已经预缴了部分税款,所以【应补退税额】即是这个月实际发放工资时应代扣的税款

6、,计算结果可以点击【导出】以Excel 表格形式保存在本地使用(员工数量超过 65536 时,应使用csv 格式保存)。14、只有综合所得,分类所得是否需填写?答:未取得分类所得的不需要填写。(六)申报更正15、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和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时能否分别申报?应如何操作? 答:表格分别填写后一起点击发送申报,不要分别进行发送申报的操作。如果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已经申报,需要再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需要点击“更正申报”。 16、个税申报错了如何处理?从哪更正申报?更正申报时已经缴纳的税款是否会重复扣款? 答:(1)申报期内:申报表报送界面点击右上角“更正申报”,进行全量更正。已经扣缴的税款不会

7、重复扣税,存在少缴纳的情况只扣除差额部分,多缴纳的情况到税务机关办理退税业务。(2)申报期结束后发现数据错误的,可以在下一申报期进行调整。特殊情形可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公章填写纸质扣缴个税申报表到大厅更正。(七)其他17、 个税扣缴客户端缴纳税款时提示查找不到三方扣税协议? 答:到分局查实并库后银行扣税协议是否验证通过,验证不通过的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解决。18、客户端申报成功后为什么查不到申报记录?答:申报成功 3 个工作日后,通过左侧查询统计模块查询。19、个税申报成功后从哪打印申报表? 答:可通过税款计算中导出明细数据后自行打印。 二、生产经营所得1、生产经营所得月报还是季报? 答:根据国家税

8、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调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预缴期限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通告 2019 年第 4号)规定,对取得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个人所得税预缴申报期限统一调整为季报。2、经营所得申报方式包括哪些? 答: 2018 年度以前(含 2018 年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补报、更正申报或者年度汇算清缴申报,仍通过青岛市电子税务局或税务大厅办理。 2019 年度及以后取得的经营所得,除定期定额户以外的查账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可通过下列途径进行申报: 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 web 端(https:/)。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税务机关大厅申报。3、经营所得由月报改为季报,在通知下发前已经申报并缴款的如何处理? 答:已经申报缴纳入库的税款在 4 月份季报时会把已缴纳的税款放在已缴税额中。三、十二万申报2018 年度所得 12 万以上的个人,是否还需要 12 万自行申报? 答:根据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2019 年 1 月 1 日起,纳税人无须再办理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但对 2018 年度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日常缴纳税款不足等情形的纳税人,可于2019 年 6 月 30 日前,参照原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纳税申报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未尽涉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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