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港中心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方案为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工作力度,依法依规保护学生、教师和学校合法利益,促进我校决策科学化、内部治理法治化,提高依法治校水平,现就建立健全我校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如下方案。一、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十八以来中央精神,认真贯彻以法治校的方针,切实把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作为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措施,为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基础。2、 领导机构组长:曹文春 副组长:李炎彬成员:李思明 黄冬明 胡狄虎 晏祖贱 黄飞 吴建文 邹桃根 简思平3、 聘请法律顾问1、聘请形式:采用“一校一聘、校聘校用”的形式。2、经费来源:聘请法律顾问的
2、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3、条件要求:学校聘请的法律顾问须满足以下条件要求:(1)具体本科以上学历、注册执业 3 年以上的律师;(2)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3)具有良好的律师执业诚信。(4)工作认真细致、严谨、具有团队精神。四、法律顾问简介李炎彬,1989 年出生,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2010 年9 月参加工作,现任南港镇司法所所长。五、 目标和任务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机制,规范学校法律顾问的工作监督,把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与学校依法治校整体工作的推进相结合,充分发挥学校法律顾问的作用,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学校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
3、学行为,不断提高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决策水平。工作任务:1、为学校的行政行为、合同行为、重大决策等非诉讼性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2、就涉及到学校的诉讼、仲裁、执行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3、经学校指派,以学校法律顾问身份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协调、代理诉讼,反映民意和社会实情,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法律服务范围:学校法律顾问服务面向学校,包括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修改合同文本、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等内容。具体包括:1、基础服务内容、为学校当好法律参谋;、为学校的对外经济往来把关;、帮助学校草拟、修改、审查合同、诉讼文书和其他相关法律事务的文书;、为学校参加诉讼、仲裁和非诉讼调解提供法律咨询:免
4、费为学校代理部分诉讼、仲裁和非诉讼调解;、提供定期或者不定期上门服务;2、为学校的制度构建服务、协助学校制定章程化管理制度;、协助学校构建现代学校制度的法律框架;、协助学校建立师生校内申诉制度;、为学校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提供意见和帮助,协助学校依法建立快速反应程序;3、其他特色服务、为学校内部管理及管理层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帮助学校草拟、修改、审查内部管理规章与制度;、根据学校和要求,每年为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层、教职员工、学生提供一次法律宣讲;、根据学校要求,为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职员工及学生提供大型免费法律咨询服务。4、日常法律顾问服务以外的专项服务、帮助学校办理变更登记等法律文书和事务;、经学校同意,接受学校教职员工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经学校同意,为青少年犯罪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为青少年犯罪嫌疑人辩护;、接受学校委托,为学校代理日常法律服务免费项目以外的各类诉讼案件和仲裁案件;、应聘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教育宣讲人;、其他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以外的服务。 工作任务:南港中心学校2015 年 10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