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测评表( 2010 2011 学年度)区 、 县 学校名称 姓 名 教师职务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宜 宾 市 教 育 局 制填 表 说 明一、本表各栏均填写本年度考核内容与教师考核工作登记表同时进行二、本表基本情况由本人填写,审查核实、考核评语由组织填写。三、考核结论填写统一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以及考核总评分。四、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测评标准(试行)标准分项 考 核 标 准 测评分3 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3 分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
2、业,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一)依法执教(10 分) 4 分 3、自觉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自觉学习、遵守和维护教育法律法规,具有依法执教的自觉意识。5 分 1、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热爱本职工作,对教师职业有深厚感情。5 分 2、教书育人,尽职尽责,主动承担工作职责和应尽义务,能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5 分 3、认真准备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认真组织考试考核。(二)爱岗敬业(20 分) 5 分 4、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地发展。2 分 1、关心爱
3、护全体学生,保护学生身心健康,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2 分 2、尊重学生的人格,公平对待每个学生。 2 分 3、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 2 分 4、不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三)热爱学生(10 分)2 分 5、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4 分 1、具有优良学风和终身学习的自觉性,不断更新教育观念,不断丰富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4 分)3 分 2、刻苦钻研业务,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掌握必要的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提高教育教学水平。(3 分) (四)严谨治学(10 分) 3 分 3、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努力提高自身科研
4、水平,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3 分)2 分 1、谦虚谨慎,顾全大局。4 分 2、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五)团结协作(10 分)4 分 3、关心集体,积极投身集体活动,维护学校荣誉,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2.5 分 1、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配合。2.5 分 2、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2.5 分 3、尊重学生家长的人格,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六)尊重家长(10 分) 2.5 分 4、教育学生尊重家长。4 分 1、不以职谋私,不私自以补课、辅导、复习等各种理由收受学生和家长的钱物,不利用学生家长的关系为自己谋取私利。
5、4 分 2、不乱收费,不向学生和家长推销商品和课外书刊、教辅资料。(七)廉洁从教(10 分)4 分 3、未经组织批准,不从事经商活动,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5 分 1、品行端正,诚实正直,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严于律己,以身作则。5 分 2、奉公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法规法纪,没有违纪违法行为。5 分 3、文明执教,语言规范健康,举止端庄,衣着整洁得体,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得吸烟或使用传呼机等通讯工具。(八)为人师表(20 分) 5 分 4、坚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不得参与色情、赌博、酗酒封建迷信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考核总评分100 分(按考核标准写评语)学
6、 年 度 考 核 评 语考核结论: 考核工作小组组长(学校公章) 年 月 日本 人 对 考 核 结 论 意 见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方法和结果使用1、本测评标准与四川省教师考核测评标准配套使用,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基础上才能进行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的考核。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程序参照教师年度考核程序进行。2、职业道德量化考核是一项改革的尝试,事实上如果严重地违背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任何一条,都足以使教师成为不称职、不合格教师或丧失其教师资格,因此每一小项的权重都只具有合格基础上的评估优劣作用。考核满分为100 分,共分 8 个考核单项,根据个人职业道德表现,逐项进行测评,各项均完全做到的,得满分。8 个单项中各小项如有违反行为,该小项不得分。若违反该小项行为情节恶劣,该单项不得分。 3、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总评分在 90 分以下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并且不能参加教师的各种荣誉称号的评选。 4、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总评分在 70 分以下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且不能参加教师职务晋升和工资档次晋升。 5、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总评分在 60 分以下者,视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情节轻重,未构成犯罪的,按管理权限给予口头警告、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开除、取消教师资格等处分。 6、本考核测评标准自下发之日起,在全省各级各类中小学校中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