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麦植保承包合同甲方:宿州市埇桥区丰园植保专业合作社乙方:宿州市埇桥区忧民种植专业合作社签约时间:2011 年 9 月 26 号签约地点:灰古镇付湖村委会为搞好小麦的病虫草害统防统治,减少损失,提高种植小麦的效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坚持平等、互利、公正、自愿的原则,订立 2012 年度植保服务承包合同,并共同遵守。一、乙方种植的以下面积的小麦由甲方提供农药进行病虫草害防治,其具体面积和防治费用如下:预付款标准(元亩) 预付款确定承包服务面积(亩、667 平方米)类 型预付款金额(元) 统防自治 统防统治 统防自治 统防统治全年承包款(元) 备注合 计二、植保承包服务时间:从小麦播种后至收割前
2、止。三、甲方责任:提供农药并组织乙方对以上面积内小麦的田间杂草和纹枯病、白粉病、锈病、赤霉病及蚜虫、红蜘蛛、吸浆虫进行统一防治,保证所提供的农药能有效解决上列病虫草害对小麦的危害,控制损失率在 5%以下。如果作物的病虫草害损失超标,乙方须在小麦收割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过鉴定后其超标损失部分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供管理技术指导乙方生产,提高产量。四、责任免除,以下原因造成的作物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1、发生全蚀病等检疫性病虫害和当前尚无法彻底防治的病虫害,甲方无赔偿责任。2.因为施肥、雨水、干旱、污染、除草剂中毒等原因造成的生理性病害。3. 乙方没有按照甲方的指导标准施药。 (当次防治后,合同承包面
3、积范围内只有 10%或以下的面积防治效果没达到预期效果的,即视为没有按要求施药) 。4乙方虚报面积。即乙方实际防治面积大于合同承包面积而造成的损失。5. 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洪水、冰雹等)造成的乙方作物损失。五、乙方责任。1.当季小麦务必全部纳入承包范围,并如实签订服务的面积和具体田块。如因为乙方虚报承包面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造成的病虫草害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2.签订本合同时必须缴纳植保预付款元/亩。并于小麦收割后(6 月 15 日前) ,将小麦植保的服务费交给甲方。3.严格按照甲方的统一防治方案施药,包括施药时间、使用水量、喷施方法等,如有不按照要求施药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损失
4、责任。4.如果按照安排施药后,发现施药的防治效果没有达到预期目标,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以便采取及时的补救措施,避免损失。六、非甲方原因而出现了病虫害大发生(标准:当次防治后,合同承包面积只有 10%以下的面积防治效果不好) ,如果乙方有要求补治,甲方可以提供对口的农药,但乙方需要支付 8 元/亩的农药费用,代施药劳务费用另计。乙方也可以自行购买农药补治。如果发生类似情况而乙方不予及时处理,甲方不承担损失责任。七、乙方有责任对承包施药的田块,在施药前,负责提供喷药水源。八、如果遇到全区小麦蚜虫、赤霉病特大发生(极短时间内发生数量急剧增加) ,为避免大的损失,甲方将有针对性的开展防治指导,乙方有义务承担超支费用。具体的费用标准视具体情况而定。九、小麦全蚀病疫区,乙方需要在甲方防治施药时一起防治的,乙方需要另外支付该病增加的相关农药费用。十、乙方作物、面积有变化,必须及时通知甲方,补签服务合同。如果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争议,秉承协商处理的原则,协商处理不成的,交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服务热线: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