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处理调解协议书甲方:乙方:调解人:2016 年 6 月 13 日,乙方在甲方承包施工的映山领秀项目工程的工地上进行施工,后因现场施工环境原因,导致乙方从工地上摔下,造成乙方颈部骨折、下颚穿透等多处损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一次性提供人民币共计 元(大写: )给乙方,作为乙方所有人员医疗费、误工费等所有款项。2、在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此事处理即告终结。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以后此事的医疗结果(超出现今医院诊断结果的除外)亦由乙方自行承担。4、协议签字后,双方保证不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向上级司法机关上诉,不得追究另一方的法律责任。5、协
2、议签字后,双方应保证不得因此发生其它争端。如因一方原因出现其它事故,后果及相应法律责任均由该方负责。6、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现,双方签字之日为本协议生效之时。7、本协议甲乙双方已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完全明白本协议内容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均对此表示理解并尊重本协议所达成目的,甲乙双方对此处理结果完全同意。8、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调解人存档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调解人:签字时间:2012 年 3 月 8 日事故补偿金收到条今收到现金 元(大写: ) 。收到人: 年 月 日今收到现金 元(大写: ) 。收到人: 年 月 日今收到现金 元(大写: ) 。收到人: 年 月 日今收到现金 元(大写: ) 。收到人: 年 月 日今收到现金 元(大写: ) 。收到人: 年 月 日今收到现金 元(大写: ) 。收到人: 年 月 日今收到现金 元(大写: ) 。收到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