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幕墙工程施工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由乙方承担孝感市八一水厂综合楼玻璃幕墙、铝塑板工程的制作及安装。为明确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同意就本工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承包内容:承包方式:为包工不包料。甲方负责提供主材,乙方自带施工工具,同时乙方负责进场材料的自卸及保护工作。工程承包内容:八一水厂综合楼玻璃幕墙制作、安装及铝塑板安装,并负责幕墙上、下收口处理、防火隔断、清洁及最终验收交付使用。乙方对以上内容实行制作、加工、安装承包,包质量。二、工程人工制
2、作安装费、机械费:雨篷收费厅和立波同样 130 元/平方米;玻璃幕墙的单价为:130 元/平方米;铝塑板的单价为:130 元/平方米;本合同工程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在工程结算时以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数量为准,按合同不变单价进行调整。三、质量要求:符合图纸的设计要求;外观检查应装配牢固、嵌条密实、打胶均匀、附件齐全、整齐美观、表面垂直度、平整度检查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0296)的要求。四、工期乙方需与内装密切配合进行施工,以保证本工程各项工作与整体工程同步完工。暂定工期为:60 天完成(雨天顺延) 。五、工程验收质量保证:工程验收按国内现有国家行业标准(JGJ102
3、96)进行。工程竣工后乙方先进行全面自检,确认无误后提出书面报检要求,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进行联检及验收。乙方保证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若不能够通过验收,甲方拒付余款;若影响整个工程竣工交验,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六、付款方式:按每月发生的工程量,甲方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60%;工程完工合格支付工程款 80%,甲方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 95%,预留 5%质保金,若无质量问题一年后返还。七、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图一套;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整改,如整改仍不能达到甲方及相关标准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提供乙方住宿及加工成品、设备存放用的场地。2
4、、乙方责任:对超过规范规定的影响本工程安装的土建施工误差,及时报于甲方;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应由乙方负责损失;负责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严格遵守工地现场施工管理制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要严格按照工地有关安全规定及制度进行施工,如发生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造成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正确指令。对不配合、不称职人员,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更换,替换人员必须叁天内到岗。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其工料损失及延误工期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三日内退出施工现场。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按安全规范进行施工。同时乙方应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甲方事先声明,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如现场施工人员对现场材料有偷拿情况,一旦发现,后果自负。八、其它本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发生不可解决的争执时,可按照法律向当地有关部门起诉。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 乙方:经办人: 经办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