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河尖煤矿 2013 年经营管理体系文件 经营管理规定-目录 1经营管理制度目录1 财务管理规定-41.1 资金管理规定-41.2 费用支出管理规定-111.3 招待费管理规定-171.4 差旅费管理规定-191.5 单位活动经费管理规定-232 劳动工资管理规定-262.1 劳动用工管理规定-262.2 职工考勤、请销假管理规定-402.3 专项奖励管理规定-482.4 劳动防护用品与使用管理规定-512.5 工伤管理规定-552.6 工资审核及银行代发工资管理规定-623 物资供应管理规定-663.1 物资计划管理规定-663.2 材料采购验收、审批管理规定-693.3 材料装卸、运输、交
2、接管理规定-733.4 材料使用管理规定-773.5 专项材料管理规定-863.6 物资回收管理-913.7 自制加工、修理复用管理规定-983.8 设备、材料验收管理规定-1053.9 库存材料动态管理规定-1103.10 自用煤管理规定-1133.11 废旧物资处理规定-1163.12 物资出矿管理规定-119三河尖煤矿 2013 年经营管理体系文件 经营管理规定-目录 24 煤炭质量及销售管理管理规定-1234.1 煤炭质量管理规定-1234.2 煤炭销售管理规定-1365 电力及设备租赁管理规定-1395.1 电力管理办法-1395.2 物业、实业公司电费结算办法-1505.3 设备租
3、赁管理办法-1535.6 综机租赁设备大修管理规定-1586 工程管理规定-1606.1 工程管理规定-1606.2 工程费用控制管理规定-1717 风险防范、招议标、合同、审计和诉讼管理规定-1737.1 经营风险防范管理办法-1737.2 招议标管理规定-1807.3 合同管理规定-1907.4 内部审计管理规定-2017.5 诉讼案件管理规定-2058 车辆管理办法-2119 异地项目管理规定-2169.1 台东山项目部工资考核办法-2169.2 台东山项目工程收入结算管理规定-2229.3 台东山项目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规定-2259.4 异地项目部材料管理规定-2309.5 夏阔坦综
4、采工区工资考核办法-23910 日常考核、办公设备及平衡计分卡规定-24310.1 日常考核工作管理规定-24310.2 办公设备管理规定-24910.3 平衡计分卡绩效考评实施办法-252三河尖煤矿 2013 年经营管理体系文件 经营管理规定-财务管理 3经营管理规定1 财务管理制度1.1 资金管理规定为科学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促进我矿整体经济效益的不断提升,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特制定本规定。一、资金收支原则1. 预算管理原则。按照资金收支预算,办理资金收付,实行以收定支。2. 合理使用原则。按照资金状况,合理安排资金流向,保证重点投入。3. 严格审批原则。按照资金管理
5、权限,掌握资金使用,严格支出审批。4、承包控制原则。谁消耗谁承包、谁承包谁管理,确保资金可控。二、资金预算管理1. 资金预算的编制由财务科根据上月现金流量状况及本月各业务部门上报的资金付款计划,并考虑本月资金收支变化情况,编制月度资金预算。经主管矿长或经营副矿长审定后报送集团公司财务部。2. 资金预算的审定由财务科依据集团公司财务部批准后的资金预算,按单位编制资金支付计划,报送经营副矿长。经营副矿长召集有关人员对资金支付计划进行审查、审批。3. 资金预算的执行财务科依据集团公司批准的现金预算和经营矿长、矿长审批后的资金支付计划办理。三、资金收入管理三河尖煤矿 2013 年经营管理体系文件 经营
6、管理规定-财务管理 41、煤炭销售收入运销公司收取煤款。质检中心在煤炭发运后 36 小时内将煤质化验报告传至集团公司运销处;洗运科及时督促集团公司运销处开票将煤款转矿,每旬与集团公司运销处核对一次发运量,确保每月销售煤款及时转入我矿内行帐户。矿自行收取地销煤款。洗运科填写“地销煤提煤单” 及“装卸费结算单”, 经经营副 矿长签字后,财务科收取煤款及装卸费,洗运科安排发运煤炭。2、废旧物资销售收入废旧物资出售前必须经矿废旧物资处理小组鉴定,填制废旧物资出售鉴定审批单,报经营副矿长批准后出售。 (1) 集团公司调拨的废旧物资。财务科收款时要附有集团公司废旧物资调拨通知单、矿废旧物资出售鉴定审批单、
7、器材科填写的出售废旧物资缴款通知单和过磅单,矿有关部门在财务收款后办理发货、过磅、出门等手续。 (2) 矿自行出售的废旧物资。财务科收款时要附有矿废旧物资出售鉴定审批单、器材科填写的出售废旧物资缴款通知单,矿有关部门在财务收款后办理发货、过磅、出门等手续。废旧劈柴出售,由器材科长确定单价并签字后,财务科根据过磅单收款后,矿有关部门办理发货、出门等手续。 (3) 财务科定期将矿收到的废旧物资款上缴物资供销公司,器材科及时督促物资供销公司将废旧物资款转矿。 3、电费收入外转供电费由机电科负责催促用户在每月月底前五天将电费送交矿财务科。职工个人用电能够在矿工资帐内扣款的,由物业公司每月将电费扣款输入
8、到薪资管理系统。矿劳资科依据物业公司的扣款汇总表进行审核。不能在矿工资账内扣款的,由物业公司自行收取。 三河尖煤矿 2013 年经营管理体系文件 经营管理规定-财务管理 54、其他收入其他收入包含固定资产出租、房屋、设备租赁收入、电话费及初装费收入、有线电视收视费、投标费收入、冬季采暖费收入、纪委罚款、保卫科罚款及各种罚没款收入等。通讯业务收费由通计中心自行收取集中上交财务科;治安罚款收入由保卫科自行收取每月集中上交财务科;有线电视收视费、冬季采暖费采取工资帐扣款和收款相结合办法收取。投标费收入财务科依据经管科、规划科出具的投标费缴纳通知单收取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费。通勤车加价款汽运公司通勤车加
9、价款必须到矿财务领取统一收据,并按照徐州、沛县、张庄实际乘车人数填制报表,每周一集中将收款和乘车统计报表一起上缴矿财务科。外创收款后应及时上缴矿财务科,不得挪作他用。物业公司定期检查汽运收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矿审计科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对收款和监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汽运公司通勤车需要的周转金按矿相关规定办理,严禁坐收坐支。矿任何单位和部门(含物业公司)未经矿批准不得自行收款。经批准的收款必须使用矿财务科提供的统一收据。否则对责任人罚款 100-1000 元,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业务量较小的,由相关单位直接到财务科缴款;业务量较大的,经批准统一到矿财务科领取收据,所收款项月底前上缴矿财务
10、科。四、资金支出管理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1、资金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审批权限的规定办理。三河尖煤矿 2013 年经营管理体系文件 经营管理规定-财务管理 62、资金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全矿所有费用支出必须按月编制资金预算,各单位于每月 28 日前将次月的用款预算报财务科,财务科根据各单位报送的资金预算汇总编制次月资金使用计划,报经营矿长、矿长批准后执行。3、财务科按批准的预算支付资金;特殊情况调整项目资金的,必须报矿长签字同意后执行。4、支付给本矿职工个人的款项及定额办公费、差旅费,由财务科按规定办理。5、借款 5000 元(含)以下,由经营矿长签批;5000 元以上的经营矿长审批、矿长签字后,方可办
11、理;6、报销金额在 5000 元(含)以下的非生产性费用支出,由经营矿长签批,5000 元以上的,经营矿长审批、矿长签字后,方可办理;7、对外付款,财务科根据各单位上报的付款计划,编制付款申请表,报经营矿长、矿长签批。5 万元(含)以下的经营矿长签批后,财务科方可付款;5 万元以上的,经营矿长审批、矿长签字后,财务科方可付款。资金支出范围1、材料费全矿原煤及洗煤生产用料、计划内开拓延伸费用、质量标准化费用、管理和销售部门用料等、包括生产自用煤、单体支柱租赁费、材料成本差异等。2、电费生产、管理、销售及后勤服务等部门消耗的电力。3、工资集团公司批准的包干工资范围内的工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
12、资、单项奖金和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奖励等支出。4、福利费根据工资总额 3%提取的应计入成本的应付福利费,在财务制三河尖煤矿 2013 年经营管理体系文件 经营管理规定-财务管理 7度规定范围内列支。5、按产量计提的各项费用土地塌陷赔偿费按 30 元/吨计提,生产发展费按 10 元/吨计提,可持续发展准备金按 20 元/吨计提,上缴集团公司统筹使用。局维简费用按 8.5 元/吨计提,矿根据年初集团公司计划使用。煤矿安全费按 45 元/吨计提使用。6、修理费含租赁设备修理费、房屋修理费、机电设备修理、办公设备修理及其他中小修、汽车修理等费用。7、设备租赁费矿上缴集团公司的设备租赁费。包括综采、高档普
13、采、综掘、普采等设备租赁费。8、试验检验费全矿衡器、仪表、设备、材料、专用工具、安全设施的检测、校验、试验费用。9、制造费用中的其他支出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生产运输费、保险费、设计制图费、劳动保护、集体工费、班中餐等。10、管理费用企业管理部门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等费用。11、营业费用指企业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等。12、财务费用三河尖煤矿 2013 年经营管理体系文件 经营管
14、理规定-财务管理 8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及相关的手续费等。13、职工借款由相关单位和人员填写借款单,按借款审批权限及程序经矿领导批准后办理。14、承付外部托收款集团公司收取的各种统筹款,由财务部向我矿办理委托收款,财务科审核后承付。集团公司收取的电费,由供电处向我矿办理委托收款,经机电科审核后财务科承付。集团公司收取的材料费,由物资供销公司向我矿办理委托收款,经器材科审核后财务科承付。集团公司收取的各种社会保险统筹款,由社保处向我矿办理委托收款,劳资科审核后办理费用报销手续,财务科复核后承付。集团公司收取的住房公积金,由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向我矿办理托收,财务科复
15、核后承付。16、支付其他应付款支付其他应付款项由财务科依据资金支付计划填制“往来款项结算单” ,按资金 审批权限审批后办 理。对应付农村的征迁费用,待集团公司拨款到帐后,迁建办按资金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矿财务科办理付款。特殊情况需垫付的,由集团公司征迁处出具垫付通知单矿给予办理。五、相关要求1. 财务科要严格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和财经纪律的要求办理资金收付业务。2、洗运科及时与集团公司运销处结算煤款,每迟一天对责任单位党政主管、经办人各罚款 100 元,月度均按时结算奖责任单位党政主管、经办人 200 元/ 人。三河尖煤矿 2013 年经营管理体系文件 经营管理规定-财务管理 93、各单位
16、未经批准不得自行收费,否则将追究经办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责任,并处以 300-500 元的罚款。4、所有收入必须上缴矿财务科,由财务科统一开具收据或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坐支。否则,没收其收入,并对责任人按上缴额的 50-100%进行罚 款,同时由纪委负责 追究责任。5、异地办矿、外出创业收入必须按月及时与对方结算,次月 20日前资金必须到矿,否则,停发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连续两个月资金不到位,缓发项目部所有人员工资。6、各种罚款用于费用支出的,必须符合矿费用支出管理的相关规定。经管科每月要对煤款结算及时性、各种收费及罚没款业务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向有关领导报告执行情况。7、各借款单位要认
17、真填写借款内容,以虚假内容办理借款的,除从经办人工资中扣回欠款外,并对责任人处以 100-500 元罚款。8、个人因公借款的,应按借款时确定的借款期限到财务科办理还款手续。超过一个月未还清借款的,财务科逐月将其借款金额在工资中全额扣除,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收取利息,同时按每天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9、采用工资帐扣款偿还借款的,单位经办人(办事员)按财务科要求处理,否则将对经办人(办事员)罚款 100-200 元。10、单位因工作需要留有周转金的,必须经矿长批准。否则对单位主管处以 500-1000 元罚款。三河尖煤矿 2013 年经营管理体系文件 经营管理规定-财务管理 101.2 费用支出管理规定
18、为了加强费用支出管理,规范费用报销业务操作程序,控制费用支出,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一、费用支出管理原则1. 可控性原则对非生产性费用支出和无定额的费用实行重点控制,严控使用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和使用方法。2. 程序化原则对费用的报销按照单位或部门职责和规定的程序办理,不得违反。3. 简化审批原则对考核内的费用项目由相关单位和部门在规定的范围内掌握使用,财务科审核报销。二、费用支出管理方法1、材料、配件采购器材科应将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上报物资供销公司。月底物资供销公司驻矿供应站将结算单据转器材科审核无误,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驻矿供应站到矿财务科办理结算手续。综机配件到矿后,器材科、机电科和驻矿供应站共同验收、签字,驻矿供应站将结算单据转器材科审核无误,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驻矿供应站到矿财务科办理结算手续。非生产物资的采购按集团公司、矿有关文件执行。2、工资、奖金及各项收入提成发放 工资的发放,由财务科根据劳资科审查后的工资发放汇总表办理打卡发放。奖金的发放,由财务科根据劳资科审批后的奖金发放汇总表并附经营矿长、矿长签字后的奖金审批单(25 日前),每月一次集中办理打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