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修水电承包合同甲方: (工程方)乙方: (承包施工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劳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按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 建设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 、 市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将 装饰工地部分 安装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则、权、利,经双方协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形式: 4、施工工期:总工期为 个月,各分部工程工期以 项目部的施工进度计划为准,乙方应根据项目公司施工进度计划要求调配足够的技术工人,以工程进度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释,后果自负。二、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
2、工不包料,乙方自带所有电工用的,所有用具及安装工具等。由乙方承包者自行调整,甲方不负责费用补偿。三、承包范围:的建筑装饰工程 部分承包给乙方(包括: )四、工程结算1、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2、结算单价:本工程按甲方双方达成的总价计算:总价为 元(大写: 元)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及现场文明方面工程项目部要求及省级安全、不得违章作业。4、设计变更,施工前下述的设计变更,则不另增加费用。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完成部分甲方要求变更的事项,甲方应无条件签证补工。5、承包范围工作未完成就要求退场或被勒令退场的,预留 50%工资不予支付及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造成质量问题,
3、其返工的费用自负,工期不变。五、工程付款方式:按每月完成工程总量支付完成工程量的 70%,竣工验收后付至工程总量的 90%,剩余工程量总价的 10%,在验收之后 内付清。六、质量标准:各分项工程必须达到优良标准,严格按施工图纸、项目规定标准进行施工,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与公司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必须接受甲方的技术交底,操作交底,并施工规范进行操作,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发生其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按合同价赔偿甲方造成的损失。文明施工,不得盗窃材料,乱扔乱丢材料,如有按项目规定,处予重罚(1000-5000 元) ,以上条规段双方必须遵守。七、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付完 100%劳务工资终止。以上合同条款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