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6 年度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 专项 支出绩效 自评 报告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 开展省直部门 2016 年 度专项 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闽财绩 函 2017 1 号) 和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 2016 年度专项 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闽科财 函 2017 26 号) 有关要求 ,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 省科技 厅)对 2016 年 度 福建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 (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专项)开展专项 支出绩效自评 , 并 形成 本 自评报告 。 一、项目概况 根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省属可以机构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闽政 2013 28 号) 有关
2、精神,自 2014 年起,每年安排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 4000 万元 , 用于稳定支持 38 家 省属科研机构开展自主选题研究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项目的总体 绩效 目标是 增强科研院所持续发展能力的应用和应用基础研究,发展科研院所优势学科、培育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提升院所科研创新能力和公益服务能力。 2016 年,基本科研专项的阶段目标是安排 经费 4000 万元重点支持38 家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申报科研项目,完成项目立项评审工作, 并 及时拨付经费 。 二 、 专项支出 项目绩效分析 (一) 评价过程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省直 部门 2016 年 度专项 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
3、知(闽财绩 函 2017 1 号 ) 精神,省科技厅成立了由省 科技厅主要领导 任组长,科研条件与财务处处长任副组长, 科研条件与财务 处、专项 分管处室、省纪委 驻厅 纪检组等相关处室共同组成的专项 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并委托具有科技评估经验的 厅直属单位 省科技信息所评估部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实施小组(以下简称“自评工作实施小组”) 基本科研专项实施周期一般为 13 年,鉴于科技计划项目产出绩效具有长期性、滞后性等特点, 2016年度立项的项目当年度成效无法即时体现。因此, 2016 年度基本科研专项的绩效目标为立项工作完成情况。 2 具体承担。 自评工作
4、 实施 小组 根据 基本科研专项特点, 构建了 包括 3 个一级指标, 10个二级指标和 24 个三 级指标 的 专项支出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采 用 目标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及 专家评议法 等评价方法,对 基本科研 专项 2016 年度 的资金投入、过程 和 产出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地评价。 ( 二 ) 项目绩效 分析 按照基本科研专项 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和评分标准 , 经专家组评价, 专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自评分数为 95.58 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 1 项目 投入 绩效 分析 2016 年,基本科研专项申报受理、评审、经费发放等过程均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实施时间与计划时间基
5、本相符。资助的 35 项专项, 258 个专题 ,均 能根据各 省属 公益 科研 院所自身职能定位和 基本研发方向,围绕自身科技发展五年规划内容开展自主选题研究 ,且 与 省科技厅 签订了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 ,明确了项目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以及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 。 2016 年 度已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立项过程 规范。 2016 年度基本科研专项预算安排资助经费 4000 万元 ,实际到位 4000 万元 。经 各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推荐和省科技厅 审定后,确定立项 35 个专项 258 个专题,资助金额 3722.5 万元全部 及时 分配至 35 家 科研院所 。 因此,基本
6、科研专项 资金到位率 100%, 到位及时率 100%, 资金使用率 93.1%。 2 项目 过程绩效 分析 省科技厅和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组织管理制度健全,分工合理、明确, 按照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等规定,实行自主选题、 规范 管理 ; 对于过程发生违规违法或科研不端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手段。 资金使用 遵循 福建 省级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 理办法 等规定,实行台帐管理、专款专用。 3 产出 与效益 绩效 指标 分析 2016 年度 , 依据申报通知和经费分配 方案要求,基本科研专项在申报时间内 共立项基本科研专项 35 项, 258 个专题
7、,资助经费总额 3722.5 万元 。 推荐项目符合申报通知和科研发展五年规划( 2014-2019 年)要求 ,自主选题方向符合自身职能定位 ; 重点优势领域项目占年度经费额度的 50%以上 。 3 据问卷调查显示,认为基本科研专项实施后对增强公益院所公益服务能力所起的作用明显 ,并 促进 了 中青年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团队建设 , 提升 了 科研院所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服务对象满意度 85%以上。 表 1 基本科研专项 财政支出绩效 评价指标评分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权重 得分 投入( 30%) 时效情况 项目实施事件与计划时间的差异 情况 3% 3 项目 立项 绩效
8、目标合理性 3% 2.5 绩效指标明确性 3% 3 绩效指标完成率 3% 3 项目立项规范性 3% 3 资金落实 资金到位率 5% 5 到位及时率 5% 5 资金使用率 5% 4.4 过程( 30%) 业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5% 5 制度执行有效性 5% 5 项目质量可控性 5% 5 资金使用管理 财务制度健全性 3% 3 资金使用合规性 4% 4 项目资金安全性 4% 4 会计信息规范性 2% 1.92 会计信息完整 性 2% 2 产出与效益( 40%) 产出数量 实际完成率 5% 4.62 完成及时率 5% 4.9 产出质量 自主选题方向符合自身职能定位 5% 5 优势领域重点项目比例
9、 5% 5 社会效益 增强科研院所公益服务能力 6% 5.28 4 可持续效益 促进中青年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团队建设 5% 4.22 提升科研院所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5% 4.2 服务对象满意度 满意度调查 4% 3.54 三 、 存在 问题 1 据调查问卷统计, 24%的公益类院所认为基本科研专项扶持政 策虽好,但扶持力度稍不足 ; 2 部分 省属 公益类科研院所存在到期未结题项目,根据 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不能继续申报 当年度 项目; 3 部分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因集中 1 年申报项目,导致第二年无 足够 承担项目的科研人员 ,导致申报经费低于分配额度或无人申报 ; 4资助经费分配
10、后结余资金,因各所资助经费已经确定无法进行二次分配。 四、有关建议 1 今后逐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公益类项目的持续、深入研究,配合公益类科研院所开展公益服务工作,促进其公益服务能力。 2下一步将加强科研诚信道德建设, 科研院所 应 督促科研人员按时保 质保量完成科研项目,提高结题率,实现项目申报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3 督促省属公益类 科研院所 做好年度项目立项计划,均衡年度项目申报量,避免出现申报项目大小年 ; 4 加强对科研院所承担的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及时发现、评估各科研院所承担项目的能力,科学安排各院所的项目计划,促进按时优质完成项目。 2016 年因财政预算办法调整,要求 2016 年的项目必须要在 2015 年 9 月份前完成申报和立项手续,因此在 2015 年同年申报了 2015 年项目和 2016 年项目,造成申报项目负责人不够承担 现象。今后不会出现两年的项目在一年内申报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