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南镇马浦溪会山段堤防加固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JN2016000090 招 标 人 : 桐庐县江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备 案 单 位: 江南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 时 间:二一六年 八 月 第 1 页 共 52 页 目 录 第 一 卷 商 务 文 件 . 3 第 1 章 招标公告 . 3 第 2 章 投标须知 . 4 2.1 总则 . 5 2.2 招标文件 . 5 2.4 投标文件的提交 . 7 2.5 开标和评标 . 8 2.6 决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 . 10 第 3 章 合同条款 . 12 第 1 节 通用合同条款 . 12 第
2、 2 节 专用合同条款 . 12 1 一般约定 . 12 2 发包人义务 . 13 3 监理人 . 13 4 承包人 . 13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 14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 14 7 交通运输 . 14 8 测量放线 . 14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 14 11 开工和竣工(完工) . 15 12 暂停施工 . 15 13 工程质量 . 15 14 验收和检验 . 15 15 变更 . 16 16 价格调整 . 16 17 计量与支付 . 16 18 竣工验收(验收) . 17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 17 20 保险 . 17 24 争议的解决 . 17 25
3、 合同类型 . 18 26 其他补充条款 . 18 第 4 章 合同附件格式 . 19 第 5 章 工程量清单 . 23 5.1 说明 . 23 5.2 工程预算书(另册) . 23 第 6 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4 6.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24 6.2 授权委托书 . 24 6.3 投标报价书 . 25 6.4 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 26 6.5 计划开、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 . 26 6.6 投入本合同工作的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 26 6.7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27 6.8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 . 28 第 2 页 共 52 页 6.9 资格
4、审查证明材料复印件 . 29 第二卷 技术条款 . 29 第 1 章 一般规定 . 29 1.1 说明 . 29 1.2 合同工作范围 . 29 1.3 临时设施 . 30 1.4 施工安全保护 . 31 1.5 环境保护 . 33 1.6 现场试验 . 34 1.7 工程量计量方法 . 34 1.8 计量和支付 . 35 1.9 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 35 第 2 章 施工导流 . 35 2.1 说明 . 35 2.2 主要提交件 . 36 2.3 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 . 36 2.4 计量和支付 . 37 第 3 章 土方开挖 . 37 3.1 说明 . 37 3.2 主要提交件 . 3
5、7 3.3 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 . 38 3.4 计量和支付 . 38 第 4 章 土石方填筑工程 . 39 4.1 说明 . 39 4.2 主要提交件 . 39 4.3 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 . 40 4.4 计量和支付 . 40 第 5 章 石方开挖 . 40 5.1 说明 . 40 5.2 主要提交件 . 41 5.3 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 . 42 5.4 计量和支付 . 42 第 6 章 混凝土工程 . 42 6.1 说明 . 42 6.2 主要提交件 . 43 6.3 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 . 44 6.4 计量和支付 . 44 第 7 章 砌体工程 . 45 7.1 说明 . 45 7
6、.2 砌石工程 . 46 7.3 质量检查和验收 . 46 7.4 计量和支付 . 46 第 三 卷 招 标 图 纸 . 47 说 明 . 47 第 3 页 共 52 页 第 一 卷 商 务 文 件 第 1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南镇马浦溪会山段堤防加固工程 ,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桐庐县江南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 桐庐县江南镇 ,工程预算价 93.4544 万元,总工期 45 日历天 ;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时的工程预算书及设计图纸)。 3
7、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省外企业应向浙江省水利厅提出进浙安全生产管理备案登记申请,并经浙江水利厅网公示资质的独立法人。注:外地进浙单位在开标前应按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 2009 30 号文的有关规定办妥备案和登记公示手续 (详见浙江水利网 http:/); 外地进桐企业须向桐庐县水利水电局办理进桐备案手续。若未办理备案手续将做无效标处理。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前在县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且在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上注册填报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并携相关原件至县招投标中心工程建设
8、窗口审核后方可参加投标(已办理企业 IC 卡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填报),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 备 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 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含临时执业证书)或省水利厅颁发的聘用三级项目经理证,且无在建工程( 桐庐县内未加锁管理的工程除外 ) 。 注:开标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并未担任其它建设项目的设计、监理、咨询等项目负责人,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4 本工程投标人需配备的其它专业技术人员 :水利工程专业的施工员、质检员各 1人、安全员 1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
9、截止时间、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信息发布之日起 ,至开标前到 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 下载招标文件、预算书和施工图纸(如有)等招标资 料。 4.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 年 08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 ; 开标时间: 2016 年 08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桐庐县江南镇人民政府招投标中心 。 4.3 本工程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向 江南镇 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500 元交易服务费。 4.4 本工程招标文件可从 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 查看和下载, 本工程招标文件(包括招标修改、招标答疑、补充文件、通知等)及
10、预算书 以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 网站域名为 )上的电子文件为准。 注:参加投标的单位在开标截止前一个小时内,必须携带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办理的企业 IC 卡,到开标室触摸屏进行签到(签选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一致),未成功签到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备注:若投标单位 20 家时,先由投标单位按照签到顺序随机抽取各自的顺序号,再由招标人代表在所有投标单位中随机抽签确定 15 家进入标书评审,其余投标单位不再进行评审环节,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 招标人: 桐庐县江南镇人民政府 2016年 8月 第 4 页 共 52 页 第 2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11、条款号 内 容 1 2.1.1 合同名称: 江南镇马浦溪会山段堤防加固工程 2 2.1.3 投标人资格:详招标公告 3 2.3.3 投标文件有效期: 30 天。 4 2.3.4 投标保证金额 :壹万元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 1-3 个工作日内入账到桐庐县江南镇招投标服务中心指定账户 账户名:桐庐县江 南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 ; 账 号: 201-0001-1487-4433; 开户行:浙江桐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南支行 ; 注: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在缴费期内可直接参与本项目投标,不需另行单独缴纳投标保证金,开标时提供缴纳年度保证金卡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
12、公章 5 2.3.5 现场勘察和标前会:详见 2.3.5 款内容。 6 2.4.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贰 份, 中标单位在中标通 知书发出 5日内,按业主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副本。 7 2.4.2 投标文件递交单位: 桐庐县江南镇人民政府招投标中心 8 2.4.2 投标截止日期: 2016年 08 月 17日 14时 30 分 9 2.5.1 开标地点: 桐庐县江南镇人民政府招投标中心 开标时间: 2016年 08 月 17日 14时 30 分 10 2.5.4 执行桐招管 201118号和桐招管 20136 号文件 ,采用随机抽签法 11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 2.2
13、.2 和2.2.3 招标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等文件公布形式 :招标人于开标 3 天前在 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公布 13 2.3.2 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中标价)为 82.2399 万元, 按招标人工程预算价下浮 12% 确定; 2、本工程招标人预算价为 93.4544 万元; 14 *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建设单位交纳中标造价 10%的履约保证金 (不计息) ,待竣工验收达到中标时承诺的质量要求后一周内退回。 (出具村里的验收合格证明及质量监督记录本) 15 * 投标人办理进桐企业备案:桐庐县水利局 办理企业进桐备案(联系电话:64217170,联系人:赵先生); 注:本招标文件中有关
14、时间安排如有 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说明为准。 第 5 页 共 52 页 2.1 总则 2.1.1 招标范围 桐庐县江南镇人民政府 就 江南镇马浦溪会山段堤防加固工程 的施工进行招标,现请愿意承包该工程施工的企业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工程概况及本次招标发包的合同工作范围详见技术条款第 1 章第 1.1 节和第 1.2 节。合同名称为 江南镇马浦溪会山段堤防加固工程 。 2.1.2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2.1.3 投标人的资格 (1) 投标人的资格:详见招标公告规定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或联 合体的成员或投标人的分包人参加投标: 在本建设项目或本
15、合同工程准备阶段曾被项目法人或本合同发包人聘用为本合同工程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 已被聘用为本合同的监理人。 (3)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2.1.4 不允许任一单位对同一合同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1)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任一投标人均不准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段投标。 2.1.5 投标费用 ( 1) 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 理。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 2) 开标后,本工程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必须向本地招标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500 元,否则视为放弃中标处理 。 2.1.
16、6 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2.2 招标文件 2.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表所列文件和按第 2.2.3 款规定发出的补充通知。 卷号 章节号 名 称 一 商务文件 1 招标公告 2 投标须知 3 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和专用两部分) 4 合同附件格式 5 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 6 投标文件格式 二 技术条款 三 招标图纸 2.2.2 招标文件的答疑 ( 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期 4 天前一律以无记名方式(仅注明投标工程名称,不能标明投标人公司名称,
17、及其它可以使他人知晓投标人公司名称的有关内容 通过电子邮件( Email:Z) 或发传真到 0571-64217662 或登陆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 网址: )在本项目 公告网页提疑区提疑。 ( 2)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 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 3 天前,通过 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 公布形式予以答复和澄清,投标人须自行从网上下载获取。 澄清纪要、修改及补充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或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第 6 页 共 52 页 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 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 3 天前的任何
18、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 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 2)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等文件将在投标截止日期 3 天前在 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 公布。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 ( 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和补充均以网上电子文件形式予以公布,所有投标人从网上自行下载获取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等文件,未下载造成无效标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按规定形式公布。为使投标人在编 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
19、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2.2.4 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 4 天前同时向 招标人 、 当地小额公共资源监督领导小组或监管部门 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 2.3 投标文件的编制 2.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报价书 (4)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5)计划开、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 表 (6)投入本合
20、同工作的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7)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8)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复印件; 投标人 企业 和 拟派项目负责人 的进桐备案手续复印件; 拟派 项目负责人证书(包括本人 B 证)原件及复印件; (或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水利专业的 施工员、质检员上岗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员 C 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详见附后格式) 注 : 1.为便于专家评标:以上资格审查而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资料原件的,投标人应另袋单独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并提供盖好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资料原件明细清单(一份粘贴在密封袋的外包装上,其它按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2.若投标人为桐庐县投标企业信用平台成员,可提供通过信用平台系统打印的文件来替代对应相关的原件,并把打印的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在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原件,但项目负责 人的相关原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2.3.2 投标报价 (1) 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和工程预算价 (详见招标人工程预算书) ,经业主研究确定本工程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具体投标报价数额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