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一、简介为深化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在各领域的合作,配合中俄人文合作委员会教育合作分委会框架协议,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发展对各类人才的战略需求,培养一大批既精通科学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俄语的高层次人才,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 2012 年开始,计划重点支持一批优秀青年学生赴俄学习我国急需且俄罗斯居世界领先地位的优势专业。二、选派计划1选派规模:本科插班生: 50 人;博士研究生:100 人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本科插班生:留学期限为 12-24 个月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 48-72 个月3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航空航天、能源资源、机械材料、装备制造、基础学科
2、等俄罗斯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的理工类优势学科专业。4资助内容本科插班生:留学期间享受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的奖学金生活费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间享受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的奖学金生活费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如有需要,经专家评审和面试,可对部分攻读博士学位人员提供学费资助。三、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申请人应符合2013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2.其他条件本科插班生:申请人须为项目实施院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 本专业年级排名前 30%;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符合2013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派办法中同类别条件。四、申请办法
3、1申请时间及方式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遴选通知时间要求,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2申请受理方式所在单位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并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的申请。3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请按照关于准备 2013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申请材料。五、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邀请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于 5 月份公布留学人员候选名单。六、管理办法以阶段性审核方式对留学人员进行管理。本科插班生在第一年学习结束后/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获得俄方继续攻
4、读副博士学位入学通知,经驻俄使馆教育处审核推荐,可继续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原定资助内容不变。阶段性审核未通过者,终止其国家公派留学资格并安排提前回国。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1. 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所在单位负责通过校际协议方式落实。2. 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3. 留学人员派出前需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八、咨询方式联系人:王佳旭 联系电话:010-66093933传真:010-66093929 E-mail: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 9 号 A3 楼 13 层(100044)九、申请及选派程序步骤 时间 程序 具体内容1
5、以遴选时间为准 申报 申请人网上申报,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2 4 月-5 月 审核/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3 5 月 录取 公布留学候选人员名单及外语培训安排。5 7 月-8 月 语言培训 外语水平未达标博士研究生类别留学人员进行外语培训;本科插班生类别开始办理派出手续。6 9 月-10 月 派出 留学人员按外方院校规定的时间派出。十、本计划优先考虑以下单位人员的申请: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8 南京理工大学2 北京理工大学 9 西北工业大学3 哈尔滨工程大学 10 浙江大学4 哈尔滨工业大学 11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5 黑龙江大学 12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6 华中科技大学 13 吉林大学7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14 沈阳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