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福建农林大学 2011 级培养方案审核要求根据福建农林大学关于制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闽农林大教字201148 号)和关于做好 2011 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农林大教字201142 号 )的要求,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做好对 2011 级培养方案的审核工作,对各专业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及可行性进行全面的审核。1、各专业培养目标的制定要科学、合理。课程体系和课程设置要能够体现培养目标的要求。2、审核各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是否整体优化,是否形成与时俱进、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本轮培养方案修订要加大课程的重组和整合力度,处理好课程开设的先后顺序,减
2、少课程内容的重复。3、原则上按照关于做好 2011 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学科大类课程设置工作的通知打通学科大类基础课程。4、审核专业介绍里所列的主要课程、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和主要专业实验。 (1)是否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介绍 (1998 年)的有关要求执行;(2 )并在必修课平台中体现这些课程,且课程名称必须前后对应。5、审核专业介绍中的“毕业最低学分”。 (1)是否完整列出最低总学分要求以及必修课、学科(专业)选修课、个性发展课和实践环节的最低学分要求;(2 )是否与教学进程计划表、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表和导读表三表的学分数相吻合;(3)合计实践环节的最低学分要求时还应注意考虑到选修课程
3、。6、根据原则意见 的附件公共课、基础课和统一开设的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开课方案 ,审核各专业培养计划中是否遗漏了公共课、数理化基础课以及全校统一开设的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及其学时、学分是否与附件一致。7、审核各专业是否按 原则意见要求在学科(专业)选修课模块开设了专业导论、专业英语课(或双语教学课)。取消原要求开设的科研成果课、自2学或讨论课。8、学时、学分及比例审核。四年制本科专业课内教学总学时原则上在2400 学时左右。个别专业有其特殊性可适当提高,但总学时应控制在 2600 学时以内。总学分控制在 170 学分以内。选修课不低于总学时(学分) 的 25%,其中学科(专业)选修课占 15%,个性
4、发展课占 10%。四年制各专业集中性专业实践教学周数理工类(含农科)一般在 35 周左右(含必修和选修) ,文科类一般在 30 周左右(含必修和选修) 。列入教学计划的各实践教学环节 (含实验课程)累计学分(学时) ,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学时)的 25%。9、各学期总学时数要平衡,不能太高或太低。一年级的课内周学时一般不宜超过 24 学时,其他年级一般不超过 20 学时。10、关于实践教学部分(1)审查各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的情况。各专业要根据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目标和要求,改革实验、实践教学完全依附于理论课的故有模式,加强各专业实验
5、课程体系研究,合理进行实验课程的分离、融合和重组,着力推动实验课独立设课。(2) “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表”除了基础实践课和专业基本技能综合考核(2 周 1 学分)有统一要求外,其它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名称、内容由各专业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实践能力培养的要求自行确定,要求做到专业实践教学环节设置科学合理,体现研究型、应用型、复合型不同类型人才培养的要求。每门实践课程均必须有可行性强的教学大纲(本次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完成后将启动新一轮的教学大纲修订工作) 。(3)审核“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表”中是否少安排单门课程的课程实习,尽量安排综合实践或多门课程的综合实习。注意课程实习、课程论文(设计)的名称、开课学期是否
6、与相应理论课的课程名称、开课学期一致或比理论课推迟 1学期执行。3(4)取消原要求各专业必须开设的公益劳动 。如确有必要开设,可将专业劳动或生产劳动列入专业实践教学环节。(5)取消原要求各专业必须开设的科研实践或创新设计、课外学科实践,参加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和各类创新设计竞赛,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可按照福建农林大学本科生奖励学分实施管理办法申请奖励学分。(6)实践教学环节周数与学分的换算方法,严格按照原则意见第六页第五大点的相关说明。专业实践环节一般 1 周计 1 学分,其中课程论文每篇计0.5 或 1 学分(文科原则上每篇计 0.5 学分、理工农科原则上每篇论文计 1 学分) ,毕业(生产)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每周按 0.5 学分计算。福建农林大学教务处 二 0 一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