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表一式四份,一份交人力资源部,系、指导教师和新教师各持一份。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教师培养计划表系(章): 填表日期:姓名 说明 1 性别 出生年月 现任专任技术职务 说明 2学历 学位 毕业时间、学校 及专业入院时间 所属系别 所属教研室和教研室负责人新教师担任课程 联系电话姓名 说明 3 性别 出生年月专业技术职务 所学专业指导教师 担任课程 联系电话培养时间 说明 4 自 年 月至 年 月培养计划说明 5培养目标说明 6新教师签名: 日期:指导教师签名: 日期:系主任签名: 日期:本表一式四份,一份交人力资源部,系、指导教师和新教师各持一份。以下内容无须打印填表说明1、根据福建师范大学
2、协和学院关于加强新教师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暂行)(闽师协人20131 号,以下简称培养规定),新教师是指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未满 2 年,或具有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未满 1 年的教师。2、根据培养规定,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名指导教师每学期指导新教师人数不超过 2 人,每学年指导 1 名新教师计 10 课时教学工作量。3、按照新教师本人持有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填写,没有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填写“见习 助教” 。根据培养规定,指导时间一般为 2 年,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新教师指导时间为 1 年, 对于指导期满仍未评聘上讲师的助教可适当延长。4、根据培养规定, 计划中应包括如“教学周每周 应完成教学工作量 8 节课,每周应听课 4 节,其中至少听指导教师的课程 1 节,如确因工作需要教学工作量超过 8 节课, 则听课不少于每周 2 节;认真填写并执行助教培养手册”等内容,此外,计划的其他内容因人而异,此处不做规范性要求。5、根据培养规定,目标应包括如“指导期满 新教师应评聘上讲师”等内容。此外,目标 的其他内容因人而异,此处不做规范性要求。6、计划和目标无需过分具体,若字数较多可缩小字体填充。本表仅一页,A4纸张单面打印,不要加页,应于新学年初交人力资源部一份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