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塔里木大学机械电气化工程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标准与方法 标准学时计算方法序号 项 目 责任范围 类别 系数 计算办法 说 明单班(选修课0-40 人) 1.0二合班(选修课 41-80 人) 1.3三合班(选修课 81-120 人) 1.51 主讲教学备课、讲课、课堂讨论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命题、考试、监考、阅卷考试分析与总结等 四合班及以上(选修课 121人以上)1.6计划学时数系数1、开新课和新开课者,单班系数增加 0.2,只计算一个班次。2、批改作业工作量=1/75人数次数(标准学时) ,各门课程作业次数由教研室根据课程性质研究确定,报院审定,教务科备案。3、批改试卷工作量批卷份数10%。
2、2 专任辅导随主讲教师的课,担任作业批改和辅导工作等单班 0.3 计划学时数 0.3N1.具有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的教师确因教学工作需要,经院核准,可配备专任辅导,专任辅导由助教担任。2.N 为自然班级数。3 批改作业工作量计算办法同上。3 实验教学备课、准备实验、讲解指导实验、辅导答疑、批改实验报告、考核等1 计划学时数11、实验课讲授系数为 1.0;实验课准备系数为 0.4。2、准备实验包括:实验室仪器、设备、药品管理及开课前准备、卫生管理等。3、批改实验报告工作量=1/75 份数 次数(标准学时) 。教学实习 3.5 实际到岗天数3.54 指导实习包括选点及准备、拟定实习计划,编写实习
3、调查指导书、批改实习调查报告总结等。 毕业生产实习 3.0 实际到岗天数3.01、实习天数按实际计算,带队实习往返天数按出差算。2、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因故脱岗,或回校上课,其时间和工作量不予计算。以上三项指导教师应如实填报,院(系、部) 、教研室要认真审核。注:超学时标准:副教授:17 元/学时 讲师:15/ 学时 助教 13 /学时 实验员:12/学时标准学时计算方法序号 项 目 责 任 范 围 类 别 系数 计算办法 说 明5指导课程论文和学生科研本专科生 0.4 指导人数0.4 每位教师指导人数不宜超过 10 人,题目相同者,系数减少 1/2。6 指导课程设计包括拟题、准备、批改报告、答
4、辨等本专科生N=5+nk1(16n32 时)或N=5+32k1+(n-32)k2(n32 时),n 为学生人数k1 和 k2 为折算系数, k1 和 k2 的取值见下表:指导时间 1 周 1.5 周 2 周 2.5 周 3 周及以上k1 的取值 0.7 0.8 0.9 1.0 1.1k2 的取值 0.4 0.5 0.6 0.7 0.87指导毕业论文(设计) 包括拟题、指导等 本专科生 10 指导人数101、一般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 10 人。超过人数时,须经院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2、每个学生原则上应有不同选题,题目相同者,从第二人起系数减半。3、一个学生只按一个指导教师计算工作量。4、参加论文答
5、辩的教师每答辩一次(2 小时)计算 1 个标准学时。答辩秘书不填写工作量,报酬另算。5、论文被评为优秀者,该生指导教师的计算系数加一倍。进修教师 12 指导人数12本校青年教师 10 指导人数108指导进修教师研究生和本校青年教师包括制定进修计划、指导自学答辨、或听课试讲、教法辅导,指导教师要有总结 研究生 20 指导人数201、指导本校青年教师的导师经院、系部批准,列入培养计划方能计算。2、指导时间为青年教师晋升讲师前。9 教学法研究包括修订教学计划、大纲参加各种教学活动,研究教学改革及教学法,教学经验交流等0.5 参加教研活动次数0.5教研室应有教学法研究活动计划,并以活动记录为准,不履行职责,不参加活动者,不计算此项工作量。修订教学大纲(人才培养方案)共以 10 个工作量计算,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以 20 个工作量计算。专题讲座 3 讲授时数3学校组织学术报告 6 讲授时数6专题讲座 2 讲授时数210 学术活动 各院组织学术报告 4 讲授时数4开设专题讲座、学术报告须经审报、教务处批准的给予算工作量。11 编写教材 旧课教材 1.5 计划学时1.5 1、教材指校内讲义、实验指导书2、编写教材须经逐级申报,教务处核准;未经申报批准,自编教材不计算工作量。新课教材 2.0 计划学时2.0 3、编写教材工作量在验收合格的当学期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