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安街西延门头沟段城市景观提升项目管理服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XHTC-FW-2017-0525招 标 人:北京市门头沟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招标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2017 年 9 月1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1第四章 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24第五章 项目管理要求 .36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9第七章 评标办法 .632第一章 投标邀请3投标邀请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门头沟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委托,对长安街西延门头沟段城市景观提升项目管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国内有同类项目良好业绩的项目管理承包商参加该项
2、目的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1、项目名称: 长安街西延门头沟段城市景观提升项目管理服务2、招标编号:XHTC-FW-2017-05253、招标人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详细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联系方式: 谭先生 010-698540784、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 88 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 B 座30 层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9059995、招标内容及预算金额:长安街西延门头沟段城市景观提升项目管理服务,此次建设项目为门头沟区长安街城市景观工程,景观改造工程范围:红线外两侧 30 米景观提升工程
3、。现需对此项目选聘专业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 9000 万元项目管理服务投资为: 128 万元6、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工程管理公司;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等;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8)具有与工程建
4、设项目管理相适应的工程咨询技术、造价、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执业资格专业人员,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职称和一级建造师、投资咨询师、造价师、监理工程师等一个或多个工程类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项目管理工作经验;9)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工程类项目管理业绩;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标书领取须知: 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未向招标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领取招标文件请携带: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有效票据凭证(近 3 个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
5、016 年度)审计报告、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 年 09 月 29 至 2017 年 10 月 12 每日 9:00 11:00| 14:0016: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9、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10 月 24 日上午 09:3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10、开标时间:2017 年 10 月 24 日上午 09:30 时(北京时间)。11、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 8
6、8 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 B 座 30 层总机电话:010-639059991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13、购买招标文件地址:5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 88 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 B 座 30层邮 编:100055E-mail: 电话:010-63905999传真:010-63905988联系人:高磊(分机 5923) 、吕江玮(分机 5922)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账 号:1109022956107036第二章 投标人须
7、知前附表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有矛盾,以本表内容为准。序号条款号内容 说明与要求1 2.2.1 项目名称 长安街西延门头沟段城市景观提升项目管理服务2 2.2.2 建设地点 北京市门头沟区3 2.2.3 建设规模长安街西延门头沟段城市景观提升项目管理服务,此次建设项目为门头沟区长安街城市景观工程,景观改造工程范围:红线外两侧 30 米景观提升工程。现需对此项目选聘专业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4 2.2.4 工程总投资 9000 万元5 2.2.5 项目管理目标投资控制目标:不超过最后批复的工程概算。进度控制目标
8、:, (以单个项目施工合同的日期为基准)质量控制目标:符合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安全文明控制目标:符合现行相关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6 2.3.1 招标范围 选聘一家专业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为招标人提供相应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7 2.3.2 服务期 1 年8 3.1 资金来源 财 政 资 金 。9 1.4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 88 号豪苑大厦 B 座30 层电话:010-63905999传真:010-6390598810 2.3.3 人员的专业配套要求拟派负责此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职称及工8(据实配备) 程类相关执业资格。项目管
9、理团队应满足项目管理工作需要。11 4.1投标人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工程管理公司;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等;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8)具有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适应的工程咨询技术、造价、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执业资格专业人员,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职称和一级建造师、投资咨询师、造价
10、师、监理工程师等一个或多个工程类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项目管理工作经验;9)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工程类项目管理业绩;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项目管理服务控制价根据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 (财建2016 504号)的规定,设置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28万元。13 15.1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120 个日历日。914 16.1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支票(支票限北京使用) 、现金、银行汇票(注:不接受个人名义的电汇)请投标单位于开标前 3 日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
11、支行帐 号:11090229561070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5 5.1 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不组织。16 8.1招标文件答疑和澄清投标人对于需要澄清答疑的问题,应于投标截至时间 10 日以前一次性提出书面澄清(逾期的问题不再予以答复)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根据情况予以答复。投标人所提问题须以书面传真方式递交招标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效。17 17.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一 份,副本 四 份,电子文档一份 (不退)(要求采用光盘或 U 盘及使用 WORD、EXCEL格式) 光盘要求密封须写明投标项目、投标人名称及投标日期。投标人应将投标函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函” 字样。开标代表还需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8 19.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晨光饭店四层 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10 月 24 日上午 9:30 时(北京时间)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2017 年 10 月 24 日上午 9:30 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