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有关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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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省 现 代 农 业 生 产 发 展 资 金 水 果 产 业 提 升 项 目工作简报第二期浙江省农业厅经济作物管理局 2009 年 9 月 30 日 关于做好水果产业提升项目实施工作有关要求为加强和规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水果产业提升项目实施与资金管理,提高项目建设绩效。根据浙江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财农字2008221 号)和 9 月7 日全省水果产业提升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水果产业提升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落实项目管理责任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各市农业局经作(特产)站作为省水果提升项目领导小组成员之一,要负责做好本辖区内项目实施检查、监管和技术指导工

2、作。项目所在地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要落实措施,明确内部责任制度,抓紧建立项目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并报送我局备案),落实项目实施监管具体负责人,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资金管理等进行全面指导和日常监管。项目建设实行法人负责制,项目实施单位法人对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质量、资金使用、资料档案等各方面负全部直接责任。2二、严格项目计划管理各地必须严格按照省农、财二厅(浙农计发2009127 号)下达的项目建设计划和经我局审核同意后的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单位、建设内容,降低工程(设备)质量,压缩投资规模等。如因客观原因确需重大变更的,必须按原申报程序报批。有下列情形

3、之一的属重大变更。(一)变更建设地点的;(二)变更建设性质的;(三)变更建设单位的;(四)变更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导致项目主要使用或服务功能发生变化的;(五)初步设计概算的总投资变更超过立项批复总投资 10%以上(含 10%)的,或者实 施过程中投资变动超过批准的项目总投资10%以上(含 10%)的。三、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一)要建立规范的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财务核算制度,规范管理,明确专人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费用,控制工程总造价。资金核算要真实反映项目建设的情况,做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实相符。严格资金使用,任何单位都不得挤占、挪用,虚列支出。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

4、、稽查工作。绝不允许把以前项目、其他项目投资已经形成的工作量作为本次项目建设内3容,套取项目资金。本项目实施开始时间为 2009 年 4 月,即 2009年 4 月份之前投入的资金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列支。(二)要严格项目资金使用范围。项目资金要严格按照浙江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财农字2008221 号)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本项 目资金属于生产发展类资金,主要用于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实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采后处理及加工设施与设备等。项目资金严禁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改造办公场所、基层事业场站服务场所和培训场所建设、停车场建设、购置办公车辆、通讯器材、多媒体及发放人

5、员工资补贴等与产业发展无关的支出。(三)严格项目资金的拨付程序。项目资金要按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要减少中间环节,尽量采用报账制,即项目实施单位在单项工程完工并初验合格后,到当地财政局报帐。资金数额较大的产品购买和工程应实行招投标制。包括喷滴灌设备、钢架大棚、冷藏设备和其它资金量大、标准性强设施设备。所在县项目主管部门应负责指导做好设备标准、质量要求、数量要求及招标程序的制定。四、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各地要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初步设计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程建设质量。加强设备采购与基础设施施工的检查指导和监管,确保道路沟渠、大棚采购搭建、喷滴灌、冷库建设等主要基础工程质量。4五、加强项目进度管理

6、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该项目建设期限为一年,也就是从 2009年 4 月到 2010 年 4 月。根据要求项目建设计划下达后,一年内未启动项目实施的,取消该项目立项资格,收回财政补助资金,并暂停下年度项目立项安排。未按规定期限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报省财政厅、省级农口主管部门审批,并暂停下年度同类项目立项安排。项目建设单位经常地、定期地检查工程建设进度,及时与施工合同确定的计划进度进行对比分析达到控制进度的目的。实行项目进度月报制零申报制。即从 9 月份始,不管当月项目实际建设是否有进度,各项目县业务主管部门须在每月 28日前,将项目实施进度表(见农经计200921 号)及简要文字

7、说明通过农民信箱报送我局和所在市农业局经作(特产)站。我局将对各地项目进度进行定期通报。六、加强宣传和档案管理加大项目实施宣传力度,实行项目简报制。每个项目在项目竣工前必须报送 2 篇以上简报,反映项目实施的好经验、好做法和项目绩效的有关信息。简报报送任务分解到各市,请各市项目联系人统筹协调,按月分解,抓好落实工作。要注意项目建设档案整理和收集工作。把项目建设的有关文件、实施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图纸、招(投)标书、施工合同、设备清单、资金凭证、财务票据、总结材料、验收报告、审计报告、技术资料、照片等材料整理归档,资料收集和整理完整齐备。同时,收集保存项目建设全过程的音像和多媒体资料(VCD),

8、以便经验 交流和汇报。(厅经作局)5查漏补缺 及时整改兰溪市认真做好水果产业提升工程(兰溪市农业局)9 月 28 日,兰溪市农业局召开水果产业提升项目工作会议,会上再次强调,各实施单位要明确项目建设主体和对象,制定完善的实施措施,严格资金使用和管理。会议由余樟土副局长主持,叶洪甘副局长传达了浙江省水果产业提升工作会议精神,并进一步落实兰溪市水果产业提升项目的相关工作,严秋林局长对项目建设提出了三点要求。女埠街道和马涧镇等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组长、实施单位负责人、联系人及市农业局项目领导小组等有关人员参加,自省水果产业提升会议后,兰溪市农业局根据省会议精神,对照建设要求,认真查找项目中存在

9、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并及时进行整改和完善。会上严秋林局长对项目的实施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思想重视, 认识转变,指出现代农业项目的实施是政府部门抓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是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作为实施单位和有关部门不能就项目而项目,对今后农业工作要有一个清晰的思路,保持清醒的头脑。二是规范运作,严格规章,按照合作社规范化管理要求,认真重视和对待存在的问题,实实在在、认认真真地抓好合作社的规范运作;要按照建设指标形成具体规划,建有所依,查 有所据;要严格财务管理,按照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三6是分工明确,各负其职,认认真真抓好落实,要让水果产业提升工程成为兰溪农业项目建设的亮点。海宁市精品梨园项

10、目建设信息海宁市农经局以梨为主的优质水果生产是海宁市农业新兴产业之一,近年来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扶持,发展较快。全市梨园面积就达到 1.3 万亩,全面推行了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注册了“ 海昌蜜梨” 商标,成为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但高标准梨园少,虽有精品果生产,但所占比例较小,精品果未形成规模优势。全市梨树棚架栽培仅 300 亩,还没有滴灌设施、没有冷库,急需建设规模化的以棚架栽培为主的核心示范基地,以推动精品果生产。本项目实施后,将大大提高核心基地梨树产业的设施栽培水平,提高生产优质梨的条件,实现规模化生产精品果。项目实施情况为:1、 完成了项目初步设计。梨核心示范基地实施地点:海宁市袁花镇梨园村及

11、海宁市许村镇科同村。计划建成二个分别为 800亩和 500 亩的核心示范基地,其中包括 360 亩棚架梨园(新建 325亩)、 20 亩自建型连栋钢管大棚及 360 亩肥水同灌滴灌设施、基地内排灌、道路等配套设施;基地内全面推行农业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核心基地内良种和关键技术覆盖率达到 100%,产品全面达7到无公害标准。同时做好棚架栽培技术推广,在项目建设期内继续与浙江大学合作进行试验研究,完善棚架梨配套栽培技术;做好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推广、培训工作,对全市基层责任农技员和梨种植户进行技术培训,计划培训 3000 人次、印发技术资料 15000 份,计划带动优质梨生产面积 8000 亩,推

12、动全市梨业的发展。2、 积极参加培训,提高科技素质。一是两位同志参加了在四川举办的全国梨培训班,二是 7 月份组织技术人员与核心区果农18 人参加了在杭州举办的全国砂梨优质栽培管理技术班,成为培训班上参加人数最多的县市,提高了科技素质。3、 开始进行详细设计:(1)开始进行果园改造详细设计;(2)开始进行肥水同灌滴灌设施详细设计;(3)开始进行棚架建造详细设计。4、 完成部分配套项目建设。已完成自筹资金建设的果园基础设施部分及 200 立方米冷库。5、 加强资金管理。项目资金已拨入市财政局,计划拨入市农经局专户,采用报账制,确保专款专用。由于本项目各级领导及果农非常欢迎与重视,在省厅、市局的指导下,我市的项目建设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注:有关全省水果产业提升项目实施最新情况请查看浙8江农业信息网经济作物子网。抄送:省政府办公厅农业处、省财政厅农财处、省农业厅计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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