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沧县危房改造工作汇报危房改造工作是脱贫攻坚工作的一项主要民生工程。沧县由住建局牵头负责此项任务,主要是对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进行改造,保证他们住房安全。自 2011 年开展以来,沧县已改造 10059 户,向上级申请 1 亿余元,帮助1 万余个贫困家庭解决了住房安全问题。现将 2017 年度和2018 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2017 年度,上级下达我县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68户, 到 2018 年 6 月初完成验收 75 户,其中五保户 23 户,低保户 33 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19 户。按照沧县 2017 年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统筹各级拨付资金,给
2、予新建户补助 21000元,维修户每户补助 7000 元,其中新建户 35 户,维修户 40户,共计支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1015000 元。按照省市脱贫攻坚工作关于危房改造的要求,为切实做好2018 年农村危改工作,于今年 6 月份制定了沧县 2018 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实施,并专项研究制定2018 年度危房改造工程验收方案 ,细化工作分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适时召开了全县危房改造工作会议、危改领导小组会议,部署、调度危改工作。2018 年上级下达我县 210 户任务,经过县、乡、村三级全力推进,最终确认实施改造 370 户,其中五保户 104 户,低保
3、户 84 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182 户。10 月份我县率先完成第一批 171 户验收并发放危改补助资金 228.75 万元;第二批 158 户已完成验收,连同第一批补发资金已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直补到户,共发放危改补助资金2507366 元;将已竣工未验收和新增开工的 41 户计划作为第三批已于年月底验收并提交拨付申请。二、主要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职尽责。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沧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分管副职兼任。办公室成员由业务精干人员组成,且保持相对稳定。适时召开了全县危房改造工作会议、危改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组织
4、传达上级危房改造的相关会议精神,专题组织研究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细化部署。住建局组建了 7 个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督导组,包乡包村开展实地督导工作,做到贯彻落实及时,工作任务明晰,责任明确到人,督促检查到位,职责履行到位。(二)科学制定方案,广泛宣传培训。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落到实处,遵 照 省 、 市 关 于 危 房 改 造 脱 贫 攻 坚 工 作 的统 一 部 署 和 市 、 县 关于“双创双服”工作的具体安排,有 效解 决 沧 县 农 村 困 难 群 众 的 居 住 安 全 问 题 , 结 合 沧 县 实 际 ,制定了沧县 2018 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5、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实施,并专项研究制定 2018 年度验收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分工,督促检查沧县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为帮助各乡镇工作人员详细了解和掌握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操作程序,住建局把农村危房改政策及业务流程制定成明白纸,发放给各乡镇,要求各乡镇发放到各村各户,让广大农户明白农村危房改造范围、面积控制要求、质量要求等事项,促使农户重视房屋质量安全,积极配合好责任部门开展好相关工作。同时,为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技术宣传培训工作,邀请市建筑设计院结构专家对各乡镇进行培训指导,按照“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简单有效、经济适用”的原则指导沧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三)
6、做好技术支持,规范危房改造。为做好 2018 年度危房改造的房屋危险等级认定工作,住建局出资 62250 元聘请沧州市众业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对 415 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进行了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科学确定房屋危险等级。对于个别新纳入的危改户,县住建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房屋危险等级评定。在走访经验丰富的民间工匠和造价等部门技术人员的基础上,聘请沧州市建筑设计院深入农村实地开展调查研究,科学编制了危房改造两间房、三间房设计图纸及预算,免费提供给危改户参考使用,规范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四)严控改造标准,保护传统建筑特色。我县开展危房改造工作遵循“政府主导,
7、农户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划先行,保障基本、公开受益,接受监督”的原则,坚 持 统筹 规 划 , 科 学 选 址 , 把 农 村 危 房 改 造 与 新 农 村 建 设 、 农 村 人居 环 境 综 合 治 理 相 结 合 , 与 乡 村 规 划 和 公 共 基 础 设 施 布 局 相衔 接 ; 坚 持 因 地 制 宜 , 经 济 适 用 原 则 , 充 分 考 虑 群 众 承 受 能力 , 引 导 改 造 对 象 建 设 经 济 、 美 观 、 适 用 和 抗 灾 能 力 强 的 民居 ; 充 分 考 虑 改 造 住 房 外 观 要 和 周 边 环 境 的 协 调 。 改造后的房屋建筑
8、面积,原则上 1 至 3 人户上限控制在 40-60 平方米以内,且 1 人户不低于 20 平方米,2 人户不低于 30 平方米,3 人户不低于 40 平方米,3 人以上人均不能高于 18 平方米,但也不能低于 13 平方米,政府兜底按面积下限标准控制。因地制宜,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 级)的,应拆除重建,同时,根据贫困人员构成合理建设,可分别建设 1-3 间房屋,要符合国家规定的面积要求。鼓励贫困户尽量建设安全、节能、保暖的小户型房屋,满足基本住房需求即可。(五)压实责任,加强联动。各部门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职责,密切配合,扎实开展工作。县 扶 贫
9、 办 认 定 建 档 立 卡贫 困 户 , 县 民 政 局 认 定 低 保 户 、 五 保 户 。 住 建 局 对 贫 困 户 身份 识 别 实 行 动 态 管 理 , 与 民 政 、 扶 贫 部 门 联 动 , 及 时 更 新 三类 重 点 对 象 信 息 , 脱 贫 、 退 出 和 死 亡 的 尚 未 开 工 建 设 的 贫 困户 及 时 终 止 危 改 补 助 资 格 , 危 改 户 贫 困 类 型 以 补 助 资 金 发 放前 30 日 内 由 民 政 、 扶 贫 部 门 认 定 的 三 类 户 身 份 为 准 。危 房 改 造 工 作 严 格 按 照 农 户 申 请 、 村 级 上
10、报 、 乡 级 审 核 、县 级 审 批 的 程 序 操 作 。 要求各乡镇与当地民政所充分接洽,及时更新贫困户信息,做动态管理。住建局与民政、扶贫部门多沟通,勤联系,及时做好阶段性部门会签工作。同时,为确保完成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住房安全目标任务,住建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七个包联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巡查,并有针对性的开展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工作,及时督促各乡镇将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落实到位。(六)主动公开,广泛接受监督。为强化对农危改工作监管,及时发现各类违纪违法问题,住建局向社会发布通告,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核查处理问题线索,保证危房改造资金安全正确
11、使用,促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三、存在问题及工作安排(一)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危改户自筹资金能力不足,仅凭补助款不能完成危房改造。二是宣传还有不到位的地方,部分群众对危改政策了解不详细、不准确。(二)工作安排。一是对 2018 年度危改实施政府兜底政策,对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实施政府兜底,保证他们安全住房。二是要求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倒排工期,列清时间任务清单台账,将危改任务逐户落实乡、村责任人,包开工,包督导,包进度。实行周通报制度,各乡(镇)每周五下午 3:00 点前,向县危改办报本周开工、竣工进度,下周一将全县开工、竣工进度及时全县通报。三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网络、会议、培训、赶大集、农村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危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应改尽改。大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提高农民群众参与危房改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四是根据上级安排进行了新增存量排查统计及上报工作。沧县住建局2018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