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文化产业发展,调整优化区域产业体系,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关于在新旧动能转换中推动青岛文化创意产业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城阳文化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区委区政府“一三五一” 工作 举措,以“阳光城阳”建设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规划引领、政策驱动、跨界融合,全面融入新旧动能转换, 以文化产业项目为抓手,以文化企业发展为支撑,推动全区文化产业跨越发展。到 2021年,全区文化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融合发展更
2、加深入,市场主体进一步做优做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10%以上,占全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 5%以上,文化产业成为我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之一。二、政策措施(一)培育市场主体,健全市场体系21.积极引进文化企业。对新入住经主管部门认定的产业载体且属于文化核心领域内的文化企业,房租期在 3 年以上,按入住人员人均 10 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每平方米 500 元一次性补贴(按照区总部经济政策执行)。对新引进的文化核心领域内的文化企业根据区域经济贡献额度,自注册之日起给予 5 年的资金扶持,对年度经济贡献达到 100 万元-300 万元的重大项目,按项目当年新增区级贡献的 5
3、0%给予产业资金扶持;对年度经济贡献达到 300 万元-500 万元(含 300 万元) 的重大 项目,按项目当年新增区级贡献的 60%给予产业资金扶持;对年度经济贡献达到 500 万元-1000 万元(含 500 万元)的重大项目,按项目当年新增区级贡献的 70%给予产业资金扶持;对年度经济贡献达到 1000 万元-3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的重大项目,按项目当年新增区级贡献的 80%给 予产业资金扶持;对年度经济贡献 3000 万元(含)以上的重大项目,按项目当年新增区级贡献给予全额产业资金扶持(按照区引进重大项目政策执行)。2.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对新达到规模以上(限额以上)标准
4、,且已纳入统计网报体系一年以上正常经营的工业文化企业、服务业文化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按照区工信局、区服务业发展局相关政策执行。对由青岛市外新引进的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按照其对地方财政的贡献度,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含市3级补助)的综合奖补。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 5000 万元、1 亿元、5 亿元的文化企业, 分别给予 10 万元、20 万元、3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 10 亿元及以上的文化企业根据市级扶持政策给予奖励。3.支持文化产业品牌建设。对首次获评“全国文化企业 30 强”“山 东 省文化企 业 30 强”“ 山东省重点文化企业”“山东省重点文
5、化产业项目” 称号的,分别给予 50 万元、 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际知名品牌、国家级知名品牌的文化企业,分别给予 200 万元、100 万元(含市级补助)奖励。(二)实施项目带动,推动产业集聚4.支持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重点支持投资 5000 万元以上的新建文化产业园区项目,对建筑面积 10000 平方米以上,企业入园率不低于 70%且文化企业占入驻企业总数 60%以上的,给予运营主体三年运营扶持,每年扶持 30 万元;被新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分别给予 100 万元、60 万元、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省级文化产业园区或基
6、地升格为国家级园区或基地的,按照差额部分给予奖励。5.鼓励特色产业载体建设。对新创建的特色文化创意产业示范镇(街道)、示范村(社区),经市级评定获得示范荣誉称号的,分别给予 50 万元、10 万元的奖励。46.支持文化艺术场馆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新建和利用闲置场所改建各类公益性文化艺术展陈场馆,每建成一处,经评审认定,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根据投资额的 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三)实施创新驱动,增强发展活力7.扶持影视动漫作品创作。对在央视、省级、市级电视台黄金时段( 17: 0022: 00)播出的,电视剧 分别给予每集 4 万元、2万元、1 万元奖励,动画片分别给予每分
7、钟 1000 元、500 元、300元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纪录片分别给予每部 3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奖励。对在全国电影院线公映的电影,根据营业收入的 5%给予资助,按照不能超过当年度区级贡献,每部给予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8.支持动漫游戏业发展。鼓励原创优秀动漫游戏项目创作生产,对本地企业实际开始投入制作的优秀动漫游戏项目,已形成产业并具有较好社会、经济效益的,给予单部作品最高 200 万元(含市级补助)的综合资助。9.支持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对社会力量自愿投入资金保护修缮市、区两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在不改变所有权
8、的前提下,经市级评审给予最长不超过 20 年的使用权,市级财政给予补助后,区级财政再给5予相应的配套资金支持。10.支持文化企业创新发展。对认定为高新技术文化企业,按照区科技局相关政策执行。对在新三板挂牌或在境内外上市的文化企业,按照区相关政策执行。 11.盘活用好存量社会资源。支持利用空置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古建筑、老建筑等存量资源兴办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符合国家规定、城市规划及产业布局,不涉及重新开发建设、有利于产业升级的,可暂不变更原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权人,并可经文化创意产业主管部门确认,在有建设条件的前提下,在原批准用地范围内新建部分配套设施,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 15%
9、。(四)优化公共服务,营造良好环境12.支持对外宣传推介。对文化企业参加北京文博会、深圳文博会、厦门海峡两岸文博会和山东省文博会等文化展会的,经审核认定,按实际发生展位费的 50%给予补助,每年每家最高不超过 5 万元。对组织举办国家级、省级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产业会展的,经审核认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50 万元的一次性补助。13.培育和引导文化消费。积极推动国家文化消费试点活动,以看电影、看书、看演出以及参与文化艺术培训和体验等“三看6一共享”活 动为突破口,重点开展 艺术精品欣赏、全民文化欢动、数字文化畅享、时尚文化采撷、全民阅读提升、传统文化体验等六大板块活动,每年安排 3
10、00 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青岛市文化惠民消费季”的引导资 金,依托山东文化惠民消费云服务平台发放文化消费券,采取财政直补消费者和签约文化企业及商家,同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文化企业参与发放消费券的积极性,合力推动文化消费。14. 鼓励文化走出去。鼓励原创舞台演出剧进行境外商业演出,优秀电视剧或动画片在境外电视台播出。对被认定为国家文化出口企业和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的企业,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励。(五)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人才支撑15.鼓励文化人才的引进培养。对符合条件的文化人才,按照我区有关人才的相关政策执行。支持文化企业、高等院校、名师名家建立工作室和创作基地,经文化主管部门认定,每新建一处
11、一次性给予 20 万元的奖励(含市级补助)。16. 土地政策支持。优先保障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土地供应。营利性文化事业项目用地,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出让底价按照拟出让地块所在区域同类用地基准地价确定。出让土地需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的,可将文化行政7主管部门提出的有关要求(非排他性要求)经区土地管理委员例会同意后,纳入土地招拍挂公告方案。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土地价款可按照有关规定分期缴纳,最长时间不超过 2 年。三、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任副组长的城阳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研究决定文化产业发展的重大政策、重大事项,
12、协调解决文化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文化产业各项指标的统计监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新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建立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机制。四、说明事项(一 )本 意 见 适 用 于 在 城 阳 区 内 注 册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并 从 事文 化 产 业 的 企 业 。文 化 企 业 认 定 标 准 :需 符 合 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化 及相 关 产 业 分 类 (2018)。文 化 核 心 领 域 是 指 直 接 满 足 人 们 的 精 神 需要 而 进 行 的 创 作 、制 造 、传 播 、展 示 等 文 化 产 品 (包 括 货 物 和 服 务 )的 生
13、产 活 动 。具 体 包 括 新 闻 信 息 服 务 、内 容 创 作 生 产 、创 意 设 计 服务 、文 化 传 播 渠 道 、文 化 投 资 运 营 和 文 化 娱 乐 休 闲 服 务 等 活 动 。(二 )享 受 本 政 策 相 关 企 业 ,应 书 面 承 诺 6 年 内 不 迁 离 我 区 提 前迁 离 的 ,追 回 相 关 补 助 奖 励 。 8(三 )对 同 一 企 业 、同 一 事 项 可 同 时 获 得 各 级 、各 类 资 金 支 持 的 ,除 特 殊 规 定 外 ,按 照 不 重 复 奖 励 原 则 执 行 。(四 )对 于 出 现 社 会 信 用 缺 失 、重 大 安
14、 全 生 产 事 故 、重 大 环 保 问题 、重 大 不 良 社 会 影 响 、不 配 合 政 府 工 作 等 负 面 问 题 的 企 业 ,可 一票 否 决 。对 项 目 申 报 单 位 有 提 供 虚 假 资 料 、骗 取 资 金 行 为 的 , 将收 回 已 拨 付 的 扶 持 资 金 ,项 目 单 位 3 年 内 不 得 申 请 各 类 文 化 资 金扶 持 ,并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处 理 。 (五 )本 意 见 由 区 文 新 局 、区 财 政 局 负 责 解 释 实 施 。(六 )本 意 见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施 行 ,有 效 期至 2021 年 12 月 3
15、1 日 。附 件 :城阳区文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 件城阳区文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李红兵 区政府区长9副组长:吕永翠 区政府副区长成 员:纪总纲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刘学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王显刚 区财政局局长王立清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曲维珍 区编办主任马清庆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王理阳 区审计局局长栾俊元 区统计局局长任 毅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朱 杰 区服务业发展局局长李建基 区旅游局局长王晓红 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赵建让 城阳街道办事处主任付坚强 流亭街道办事处主任韩锡宏 夏庄街道办事处主任王红俊 惜福镇街道办事处主任刘学永 棘红滩街道办事处主任矫 鲲 上马街道办事处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化新闻出版局,任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