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需提交资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转移登记)(1 份); (二)不动产权属证书;(三)纳税证明:房地产所在镇(街)财税分局开具销售建筑物、构筑物的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广东增值税专用发票、征收契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顺德区不动产(含土地使用权)涉税情况流转表;(4)房地产权证附图复印件;(附图必须是已通过数字化测量的图件,每一新产权人 1 份,大小规格:A5)(五)身份证明文件:1.个人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台湾省人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企业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核查截屏打印企业公示信息及年度报告情况,并加盖公章确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3.国家机关
2、、事业单位或社团组织提供相关法人证书及相关年度报告公示情况,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团组织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不到相关年度报告的,则只提供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4.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盖有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署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代理人身份证;5.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双方个人身份证。(六)有关房地产转移的证明文件:1.房地产买卖的提交:房地产买卖合同; 2.强制性转移、拍卖房地产过户的提交: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已经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及其协助执行通知书;3.房地产作价入股
3、的提交:入股协议,入股后企业属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的另提交经济贸易局的批准文件。(七)其它资料:1.过户同时办理抵押登记的加收:(1)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中对抵押标的描述不明确的,需同时提交抵押物清单)1 份;(2)主债权合同 1 份;(3)抵押双方及债务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 1 份;(4)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抵押权登记)1 份。2.过 户 同 时 改 变 房 屋 座 落 地 址 的 加 收 : 公 安 局 出 具 的 更 改 地 址 证 明 。特别提示:1.出售产权人购买所得的房改房的,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资料(如:结婚证、户口簿) ,由产权人及其配偶共同签名同意转移房地产;若产权人离婚的,提供离
4、婚证及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协议,判别产权属产权持证人一人所有后,由其单方申请转移登记;若产权人的配偶亡故,提供亡故配偶的死亡证后,由产权人单方申请转移登记。2.境 外 企 业 、 组 织 及 个 人 提 交 的 身 份 证 明 按 规 定 需 经 公 证 、 见 证 或 认 证 。3.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受让房地产的,需提交反映监护人与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关系的户口簿或出生证等复印件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处分不动产的,由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对出售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房屋声明发布公告,期限为 15 个工作日,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监护人
5、可持监护人证明文件及为被监护人利益使用的书面保证申请登记。4.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公有经济成分占主导地位的公司、企业出售的房地产,必须公开交易,并须提交区(镇、街)公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意见;工商、电力、税务、银行、保险界名下的房地产出售需提交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意见,同时必须公开交易;村(居)、股份社及其所办企业出售房地产必须公开交易,提交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或农办意见,并须村(居)、股份社2/3 以上村(居)股民代表表决通过。 5.购买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需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大良街道范围内宅基地上的房屋交易,购房人需先到大良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申请出具宅基地受让资格证后再到区不
6、动产登记中心申办过户登记) 。26.交易划拔土地性质的存量房(农村住宅除外),在办理产权过户前需先由卖方补办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法院裁决强制过户的,过户前由受让方申请补办。7.限购区域内的住宅交易,购房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必须符合当前所执行的限购政策,提交相关资料,审定购房资格。8.村改居范围原宅基地上兴建的房屋自房地产初始登记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继承、受遗赠以及第一、第二序列法定继承人间赠与除外)。以上所提交资料,说明提交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校对,另相关申请书或示范签约文本可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或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办文发证窗口领取或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 :
7、(一)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住宅 80 元/宗,非住宅 550 元/ 宗(登记费含房地产权证书费一本,每增加一产权共有人加收 10 元工本费(二)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费(过户同时办理抵押登记的需缴交):住宅 80 元/宗, 非住宅 550元/宗。卖方:优 惠 价 房 转 让 增 值 费 : ( 房 改 房 转 让 须 缴 交 ) 按 增 值 部 分 的20%计 收 。三、转移登记核准期限: 5 个工作日 四、办文程序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局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收文、审批、缮证、收费、发证。五、 办文受理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镇街 受理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大良 佛山市顺德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德
8、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一楼22838180伦教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伦教街道办事处南苑西路 2 号行政服务中心277519032775193927729203北滘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北滘镇新城区明政路 1 号 26671079陈村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23833371乐从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城市建设和水利局顺德区乐从镇沿江路 2 号 28369523勒流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勒流镇建设西路 182 号行政服务中心 25550844龙江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龙江镇政府大楼 1 楼 23888718杏坛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杏坛镇行政服务中心 2、3 楼 27388113均安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均安镇永安路 1 号一楼 25386123容桂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容桂街道容奇大道中 32 号行政服务中心28381011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2:00 至 5:30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文流程:办事单位或个人需网上预约后备齐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 4 号窗口取号,届时留意屏幕叫号到4相应窗口办理业务。 (注意:过时不取号,过号不办理的需要重新预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