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房地产赠与登记1、需提交资料(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转移登记)(1 份);(二)不动产权属证书;(三)赠与公证书及接受赠与公证书或赠与合同或遗赠公证书;(四)纳税证明:房地产所在镇(街)财税分局开具征收契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顺德区不动产(含土地使用权)涉税情况流转表;(五)房地产权证附图复印件(附图必须是已通过数字化测量的图件,每一新产权人 1 份,大小规格:A5)。(6)身份证明文件:1.个人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台湾省人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企业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核查截屏打印企业公示信息及年度报告情况,并加盖公章确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3.国
2、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团组织提供相关法人证书及相关年度报告公示情况,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团组织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不到相关年度报告的,则只提供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4.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盖有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署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代理人身份证;5.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双方个人身份证。(七)其它资料:1.过户同时办理抵押登记的加收:(1)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中对抵押标的描述不明确的,需同时提交抵押物清单)1 份;(2)主债权合同 1 份;(3)抵押双方及债务人身份证明复印
3、件各 1 份;(4)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抵押权登记)1 份。2.过户同时改变房屋座落地址的加收:公安局出具的更改地址证明。3.限购区域内不属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间赠与住房时,必须符合当前所执行的限购政策,提交相关资料,审定房屋受让资格。特别提示:1.境 外 企 业 、 组 织 及 个 人 提 交 的 身 份 证 明 按 规 定 需 经 公 证 、 见 证 或 认 证 。2.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受让房地产的,需提交反映监护人与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关系的户口簿或出生证等复印件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第一、二序列法定继承人间赠与集体划拨土地性质的住宅,需符合“一户一宅”政
4、策(受赠大良街道范围内宅基地上的房屋,受赠人需先到大良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申请出具宅基地受让资格证后再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办过户登记)。4.原村民赠与村改居范围内的住宅给继承法第一、二序列法定继承人,过户后可维持国有划拨用地性质;需提交房地产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原村民证明,赠与人股权证(并股权证显示股份为初始配股取得)申办过户。5.土地权属来源于流转的房地产赠与须提交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土地使用权再次流转意见。6.赠 与 产 权 人 购 买 所 得 的 房 改 房 , 需 由 产 权 人 及 其 配 偶 共 同 申 请 。7.赠与划拔土地性质的存量房(农村住宅及上述第 4 点的情况除外) ,在办理
5、产权过户前需由赠与方补办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8.不属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 、孙子间赠与住房的需符合佛山市住房限购政策。2以上所提交资料,说明提交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校对,另相关申请书可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或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办文发证窗口领取或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转让方:优惠价房转让增值费:(房改房转让须缴交)按增值部分的 20%计收;受让方:不 动 产 登 记 费 : 住 宅 、 车 库 、 车 位 、 储 藏 室 80 元 /宗 , 非 住 宅 550 元 /宗 ( 登 记 费 含 房 地 产 权证 书 费 一 本 , 每 增
6、 加 一 产 权 共 有 人 加 收 10 元 工 本 费 ) ;三、转移登记核准期限: 5 个工作日四、办文程序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局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收文、审批、缮证、收费、发证。 五、 办文受理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镇街 受理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大良 佛山市顺德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一楼22838180伦教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伦教街道办事处南苑西路 2 号行政服务中心277519032775193927729203北滘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北滘镇新城区明政路 1 号 26671079陈村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佛
7、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23833371乐从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城市建设和水利局顺德区乐从镇沿江路 2 号 28369523勒流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勒流镇建设西路 182 号行政服务中心 25550844龙江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龙江镇政府大楼 1 楼 23888718杏坛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杏坛镇行政服务中心 2、3 楼 27388113均安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均安镇永安路 1 号一楼 25386123容桂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容桂街道容奇大道中 32 号行政服务中心 28381011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2:00 至 5:30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文流程:办事单位或个人需网上预约后备齐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 4 号窗口取号,届时留意屏幕叫号到相应窗口办理业务。 (注意:过时不取号,过号不办理的需要重新预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