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绍兴市永成纺织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2018)浙 0602 破 25 号绍兴市永成纺织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制债权申报文件清单债权人:申报债权文件目录份数页数原件或复印件1 债权申报表 送达地址确认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证明2个人 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证明3456提交人声明:本次提交的所有申报债权文件与原件相一致,不存在变造、伪造等情形,否则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签收人声明:本次申报债权文件的签收并不代表签收人对其申报债权以及提交文件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的确认。提交人(签字或盖章):
2、 签收人(签字): 提交时间: 签收时间: 绍兴市永成纺织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2018)浙 0602 破 25 号绍兴市永成纺织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制绍兴市永成纺织品有限公司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编号【 】债权申报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地址债权人基本情况开户银行 账号姓名 电话 邮箱代理人基本情况 联系地址原始债权 孳息债权(附计算说明) 债权发生 时间申报债权数额(总) ¥: 大写: 债权是否到期 是否经法院(仲 裁机构)裁决 求偿权/将来求 偿权是否有连带债务人 连带债务人名称是否属连带债权人 连带债权人名称申报事实与理由(如有财产担保,请注明担保标的物、担保金额及简要说明)备注 2、债权
3、有多笔组成的,请在证据中附计算清单 2、提交材料的纸张规格应为 A4纸,书写均应使用黑碳素墨水,或直接打印。债权申报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申报日期: 年 月 日绍兴市永成纺织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2018)浙 0602 破 25 号绍兴市永成纺织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制绍 兴 市 永 成 纺 织 品 有 限 公 司 管 理 人送 达 地 址 确 认 书申报人名称 债权申报编号管理人对申报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告知事项1、为便于申报人及时收到管理人各项文书,保证破产程序顺利进行,申报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2、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各个破产程序,包括:破产清算、和解、重
4、整,以及同期与破产事务相关的其他事项;3、破产期间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应当及时告知管理人变更后的送达地址;4、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破产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自文书、材料等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申报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申报人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或联系人: 手机号: 其他联系电话: 传真号: 电子邮箱: 其他联系方式: 申报人对自己送达地址的确认我已经阅读(听明白)了管理人对申报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告知事项,并保证上述送达地址是准确、有效的。申报人签名、盖章或捺印:年 月 日备 考注:1、本样式仅供绍兴市永
5、成纺织品有限公司破产案件使用。2、申报人填写本表前,应当仔细阅读表中告知栏内管理人对申报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书面告知;申报人阅读有困难的,管理人工作人员应当向其口头告知。3、申报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的,或者申报人要求对送达地址确认书中的内容保密的,应当在备考栏中注明。绍兴市永成纺织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2018)浙 0602 破 25 号绍兴市永成纺织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兹证明 先生(女士)在本单位任 职务,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证明单位:二一八年 月 日绍兴市永成纺织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2018)浙 0602 破 25 号绍兴市永成纺织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受托人: 在绍兴市永成纺织品有限公司破产案中,兹委托 担任本人(本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如下:1、代为申报债权、与管理人核对债权(代为承认、变更、放弃债权) ;2、代为签署、签收各项文书;3、代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异议权和表决权;4、代为行使债权人的其他权利,代为履行债权人的其他义务;5、代为领受分配款项。6、 代理期限:委托日起至破产案件终结之日止。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下: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受托人(签字): 年 月 日